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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处中国交通要冲,进入高铁时代,河南在全国建起了第一个“米”字高铁网络。
当前,运营河南高铁网络的路局单位有两家,分别是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但是,运营单位更多行使的是管理使用的职权,线路的所有权,并不直接归属上述两家单位所有。
另外,路局单位一般不为高铁建设具体出资,对于高铁的规划建设、审批审查等,没有什么影响力。
那么,河南这么多的高铁线路,它们的业主单位,或者说,它们真正的“主人”,又是谁?
每条线路都有一个项目业主,以公司的形式存在,这个业主公司又由各个金主出资并持股。这个出资持股方,又因为每条高铁所修建时代的不同,受到当时规定的影响而不同。
总得来说,京广高铁、郑西高铁、郑徐高铁这三条高铁同属一个时代,都是由当时中央统一投资建设,具体由国家出资,地方基本不用操心,建成后资产交给路方,路方再把股份分给路局,由他们代持。\n\n\n 郑西高铁河南段的业主公司是郑西客专公司。扒开这家公司的股权透视图,可以看到第一大股东是郑州局,代持股份近九成;第二大股东是河南铁建投,持股不到一成。
郑徐高铁河南段的业主公司也是郑西客专公司,当时并没有成立新的业主公司,直接用了郑西高铁的业主公司。所以,郑西客专公司内股东的持股比例是郑西高铁、郑西高铁两条高铁加在一起的总股份。
郑西高铁、郑徐高铁业主单位的最大持股方都是郑州局,交给郑局运营,顺理成章。
京广高铁河南段的项目业主是京广高铁河南公司。通过这家公司的股权透析图,可以看到第一大股东是郑州局,代持比例达到了八成以上!需要强调,既便是被武局运营的京广高铁豫南段,这一部分的资产也归属这家公司所有。
这就有一个看着比较“奇怪”的地方,即京广高铁豫南段业主公司的控股路局与运营路局不一致。这个也不难理解,京广高铁毕竟由国家全资修建,它的运营权划分,还是依据了历史习惯。如果从纯法律上讲,未来豫南区域的京广高铁将来涉及到站改、改线等工程,需要得到郑州局控股的业主公司的首肯。\n\n\n 这三条高铁的业主公司中,郑州都是名义上大股东,但在实际中处理一些事情的时候,还是得由国铁集团拍板。
京广、郑西、郑徐都属于比较早期的线路,而郑万高铁、郑阜高铁、郑太高铁(郑焦城际)、郑济高铁则相对较晚,具体出资方面,由路地双方共同负责。\n\n\n 路地双方共建时代,业主公司的具体持股比例根据出资比、拆迁费等作为依据,不一而定。这个时候的郑州局就不再代持股份,而是国铁集团下属的发展基金或者国铁投,代表地方的还是河南铁建投。
郑万高铁河南段的业主公司是郑万客专河南公司。这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铁路发展基金,持股约6.5成;第二大股东为河南铁建投,持股约3.5成。
郑阜高铁河南段的业主公司也是郑万客专河南公司,和郑徐高铁的情况一样。两条高铁临近开工,继续让郑万高铁河南公司为郑阜高铁的项目业主,也顺理成章。
郑太高铁河南段多数占用郑焦城际,故它的业主单位是河南城际公司。这个公司背后有两个股东,一个是郑局,一个是河南铁建投,持股方面各占一半。同时,河南城际也是郑济高铁河南段、郑开城际、郑机城际的业主单位。
透过股权关系图,郑万、郑阜、郑济等这后一批高铁,地方所占股份大比例升高。这也就是在高铁建设中,地方投资增加的一个映射吧。再比如郑太高铁山西段,这条高铁业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山西省属的华远集团,占比6.5成。
在路地共建的新阶段,郑州局只管郑万、郑阜的运营,在业主公司里已不再持股。这个时候的路局更像是大户人家里的管家,家里大小事物他能管,但是他所管理的人和物,无论实际还是名义,都不归属他所有。
法律分析:
受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监管。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大型铁路运输企业的18个铁路局集团公司之一,简称“郑局”,正式成立于1949年3月11日,总部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位于全国铁路网正中心,中国国家地理运输的战略中心,地跨河南、山西、山东三省,京广、陇海、焦柳、京九四大干线在此交汇。
法律依据: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高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高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
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高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协调和处理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
法律依据: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高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高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以下统称铁路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健全完善高速铁路安全防护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相关单位及时消除危及高速铁路安全的隐患。
第五条 各级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以下统称相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协调和处理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相关工作,防范和制止危害高速铁路安全的行为。
法律分析:
郑州东站正常运行,高铁班次陆续恢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十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到达。
第十一条 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旅客车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货物运单是合同或者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
因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改乘到达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车。
法律分析:
受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监管。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大型铁路运输企业的18个铁路局集团公司之一,简称“郑局”,正式成立于1949年3月11日,总部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位于全国铁路网正中心,中国国家地理运输的战略中心,地跨河南、山西、山东三省,京广、陇海、焦柳、京九四大干线在此交汇。
法律依据: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高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高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
正常。
7月29日,郑州局集团公司开行高铁列车324对,超过图定高铁列车数量八成。
除郑太高铁开行数量较少以外,郑州枢纽其他高铁线路基本恢复到正常水平
法律依据: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等产品,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二十一条 设计、制造、维修或者进口新型铁路机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分别向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型号合格证、制造许可证、维修许可证或者进口许可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铁路机车车辆的制造、维修、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确保投入使用的机车车辆符合安全运营要求。
第五十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制定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作业程序,保障铁路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
第六十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从事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安全检查标志,依法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并有权拒绝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旅客进站乘车和托运行李物品。
第六十六条 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不得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
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的物品种类及其数量由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规定,并在车站、列车等场所公布。
1、郑济高铁中段拆迁最新消息
2、郑济高铁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3、郑济高铁中段拆迁规划
4、郑济高铁拆迁补偿标准
5、郑济高铁征地公告
6、郑济高铁土地征收补偿
7、郑济高铁征地补偿标准
8、市中区济郑高铁搬迁村庄
9、郑济高铁批复
10、郑济高铁各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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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郑济高铁中段拆迁,郑州铁路局归谁管?
内容审核:范文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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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