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拆迁房官司案例,二婚女争拆迁房胜诉,法院力挺贡献者

咨询

离婚拆迁房官司案例,二婚女争拆迁房胜诉,法院力挺贡献者

一、二婚女争拆迁房胜诉,法院力挺贡献者

{"ctype":2,"value":"21a4462309f79052d04d91a01ef3d7ca7acbd5da","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21a4462309f79052d04d91a01ef3d7ca7acbd5da?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

北京,女子嫁给二婚丈夫4年,一直跟公婆居住在一起。就在公婆宅基地拆迁分得6套房子和52万拆迁款后,女子提出想要在她的老家购买一套住房,丈夫拒绝并提出离婚。女子反手就将丈夫一家人告上法庭,要分一套房。法院经过一审二审,结局很意外!

(案例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李龙陪着父母正在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房产落户,打算把宅基地分得的那套一居室更名为李龙患病姐姐的名字,可工作人员却说该房屋已经申请了财产保全,无法进行更名。

李龙父母懵了,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工作人员给他家解释,是因为有人对这套房子有争议,所以房屋暂时被财产保全,不能进行任何操作。

李龙追问:谁敢对我家的房子有争议?

房产的工作人员回复:程悦!

李龙傻眼了,李龙的爸妈也傻眼了,赶紧催促李龙给前妻程悦打电话。

可程悦一直也不接电话,李龙和父母决定亲自去找程悦索要说法。

程悦是李龙的第二任前妻,两个人在宅基地拆迁后不久就离婚了。因为程悦想让李龙拿这房屋拆迁款在她的老家买套房子,但是李龙拒绝,还提出了离婚。

离婚后两个人就再也没有交集了,不明白为什么会对那套房子有异议。

程悦看到李龙和前公婆一起到来,显得很淡定,就好像早就做好了准备一样。

李龙先行发难:你凭什么对我家的房子有意见?

程悦不慌不忙的说道:离婚的时候你家做的多绝情,我是什么都没分到。我嫁给你4年,任劳任怨的照顾全家,但你家人又是怎么对我的?

李龙说:离婚是法院判决的,分多少也是法院定的,你有意见找法院,跟这耍什么浑!

程悦笑了笑说:算了,婚都离了,以前的那些事就不提了。既然你前妻都能分一套拆迁安置房,我嫁给你4年,凭什么就不能分,我不多要,就要那套最小的。

前公婆怒了:人家小满是盖房子的时候就在,分人家一套房子是应该的。你对房子有什么贡献,凭什么分你房子,你搬过一块砖,按过一片瓦吗?

程悦突然哭了:你们一家人就欺负我一个外地人,嫁给你家4年,家里条件好了就要踢走我,怪不得当初小满要跟李龙离婚!

李龙气得抬手就要打,被程悦突然抓住:都离婚了还想打我?信不信我报警抓你!

双方协商不成,只待上法庭针锋相对,看看法官到底怎么断案!

1、 李龙父母认为,宅基地是他们老两口的名字拆迁的,拆迁补偿所得也应该是他们老两口所得。程悦嫁的是李龙,跟宅基地本来就没有关系,凭什么分房子!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的规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李龙父母名下的宅基地进行了拆迁,所得的6套房屋和52万拆迁补偿款都应该属于李龙父母名下。

李龙父母将最大的一套房子给了儿子李龙,最小的一套房子赠给了李龙的姐姐和姐夫,并将52万拆迁补偿款都给了李龙。

但无论如何分配,都应该是李龙父母的权利,其他人无权干涉。

2、 程悦认为,拆迁补偿的置换房理应有她一份,她只是在为自己维权。

根据《民法典》第300条的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程悦认为,按照李龙前妻小满分得一套房屋可以推断出,自己对于房屋的建设有过贡献和出力,那么在进行拆迁补偿的时候,应该把自己的那部分考虑进去。

但是李龙在跟程悦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却什么东西都没分给她,这很不公平。

所以程悦要求分家析产,她要得到自己应得的那部分。

3、 法院是这样认为的:

根据《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是由一户村民的全体成员共同拥有的。

在分析家产的时候,通常根据家庭成员对宅基地的贡献、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程悦与李龙结婚时宅基地已经建造完成,理论上程悦对宅基地的拆迁是不应该享有分割权的。

但是在程悦和李龙结婚后,曾在原住宅的基础上加盖了一排院外房屋,可以推断出,程悦在宅基地的建设上有贡献,可以分割宅基地的拆迁补偿。

按照比例计算,程悦可以分割16.2万元价值的货币补偿,按照程悦要求分割的那套最小面积的房屋,刚好市场价也价值16.2万元。

因此法院判决,宅基地拆迁补偿置换房应分割给程悦那套最小的置换房。

李家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但程悦胜诉后却迟迟住不进去,因为李家人拒不搬家。程悦申请强制执行,李家人依旧不服,迟迟不搬家。前前后后协商多次无果后,法院强制执行了搬家程序,程悦顺利入住。

在这场分家析产里,可以说没有赢家,每个人心里都有怨言吧!

对此,你怎么看?(人物均为化名)#动态连更挑战#

二、二婚女性在房屋拆迁中享有权益吗?

二婚对拆迁补偿的影响取决于子女是否已经落户,离婚时需考虑被拆房屋是否共同财产。

配偶死亡后,拆迁补偿款可继承,具体情况包括未签协议、已签协议未取得拆迁安置房、已签协议已取得拆迁安置房。

不论婚姻状况,只要房屋合法且非违章建筑,拆迁方需支付一定补偿金。

法律分析

一、二婚对拆迁补偿有影响吗?

1、二婚对拆迁补偿不一定有影响。

(1)如果在征地之前,二婚配偶及其子女已经落户的,则二婚所带的子女可以分得征地款;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二婚所带的子女不可以分得征地款。

2、离婚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要考虑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二、配偶死亡,拆迁补偿款可以被继承吗?

1、配偶死亡,拆迁补偿款可以被继承。

拆迁款是被拆迁人的,不需要分配,都是自己的。

如果被拆迁人死亡,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

由于遗产范围限定在被继承人去世时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因此,因房屋拆迁所得到利益如果没有实际进行确定、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则拆迁权益无法作为遗产继承。

2、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去世的。

应当首先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继承,根据房屋属于私房还是公房,分别确定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再由新的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拆迁手续。

(2)已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后,但拆迁利益尚未实际取得前去世的。

拆迁协议已经签订,但是拆迁补偿款尚未发放、拆迁安置房尚未取得产证等拆迁利益尚未取得的情况。

在此情况下,应当等当相关拆迁利益实际取得后,再进行相关遗产的分割、分配。

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证需要间隔很长时间,也可以先就目前已经取得的拆迁款及其他财产进行遗产分割,拆迁安置房等到取得产证或房产登记中心可以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再由各方继承人对该拆迁安置房进行分割、继承。

(3)已签订拆迁协议且已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实际取得拆迁利益后去世。

所涉及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是如果遇到房产登记中心无法办理拆迁安置房登记手续情况的,可以先由各方继承人签订遗产分配协议,确定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方式并进行公证,然后等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后,再执行该份遗产分配协议,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不管被拆迁方是第一次结婚,还是属于二婚,只要房屋没有被认定为是违章建筑,或者是被认定为是超过了一定期限的临时建筑,那么拆迁方就需要向被拆迁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

具体的补偿金数额,需要结合已经公布的拆迁补偿标准确定。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婚对拆迁补偿的影响并不一定。

如果二婚配偶及其子女在征地之前已经落户,子女可以分得征地款;

否则,子女不可以分得征地款。

离婚时,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要考虑被拆迁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配偶死亡时,拆迁补偿款可以被继承,但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无论是二婚还是配偶死亡,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被拆迁方都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具体的补偿金额应根据已公布的拆迁补偿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五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六条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

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三、二婚的女人能否得到拆迁补偿?

视情况而定:

1、如果在征地之前,二婚配偶及其子女已经落户的,则二婚所带的子女可以分得征地款;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二婚所带的子女不可以分得征地款。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一、对征地拆迁补偿不满的原因

不难看出,当前征地补偿标准主要是与耕地产值这个单一指标相挂钩,而且取的是前三年的平均值,这里的“平均”是同一行政区域内的平均,而非某一户或某一村的“平均”,这样的“平均”结果就更低。

现行的补偿方式并没有充分考虑被征土地的地理区位差异、物价指数、作物类别差异等市场化因素在确定补偿标准中的权重作用,往往导致补偿价格与老百姓心理的补偿预期相去甚远。

农户三十年的土地承包期与平均产值的总收益往往大于被征地一次性的货币补偿,随着物价水平的提高,农民生活支出成本增加,老百姓的反对声音也越大。

此外,被征地的土地使用属性不同,如商业用地、绿化带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带来的补偿标准也不同,以至于同一块地段,同一类附着物,补偿的标准也不尽相同,极易引起相邻区域农民的攀比和不满。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三、征收的合法性

1、两个前提:

(1)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2)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2、两个维护:

(1)征收集体所有土地:

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2)征收单位、个人房屋和其他不动产:

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3、两个保障:

(1)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

(2)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四、二婚的女人能否得到拆迁补偿

1、如果在征地之前,二婚配偶及其子女已经落户的,则二婚所带的子女可以分得征地款;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二婚所带的子女不可以分得征地款。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一、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离婚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要考虑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关于土地征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女方户口还属于村集体的,就算是已经离婚的,也有征地补偿款。

二、关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怎么样的呢?

拆迁款是被拆迁人的,不需要分配,都是自己的。

如果被拆迁人死亡,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

由于遗产范围限定在被继承人去世时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因此,因房屋拆迁所得到利益如果没有实际进行确定、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则拆迁权益无法作为遗产继承。

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去世的。

应当首先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继承,根据房屋属于私房还是公房,分别确定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再由新的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拆迁手续。

2、已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后,但拆迁利益尚未实际取得前去世的。

具体指拆迁协议已经签订,但是拆迁补偿款尚未发放、拆迁安置房尚未取得产证等拆迁利益尚未取得的情况。

在此情况下,应当等当相关拆迁利益实际取得后,再进行相关遗产的分割、分配。

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证需要间隔很长时间,也可以先就目前已经取得的拆迁款及其他财产进行遗产分割,拆迁安置房等到取得产证或房产登记中心可以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再由各方继承人对该拆迁安置房进行分割、继承。

3、已签订拆迁协议且已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实际取得拆迁利益后去世。

所涉及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是如果遇到房产登记中心无法办理拆迁安置房登记手续情况的,可以先由各方继承人签订遗产分配协议,确定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方式并进行公证,然后等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后,再执行该份遗产分配协议,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五、拆迁补偿与二婚有何关联?

二婚对拆迁补偿的影响取决于子女是否已经落户,离婚时需考虑被拆房屋是否共同财产。

配偶死亡后,拆迁补偿款可继承,具体情况包括未签协议、已签协议未取得拆迁安置房、已签协议已取得拆迁安置房。

不论婚姻状况,只要房屋合法且非违章建筑,拆迁方需支付一定补偿金。

法律分析

一、二婚对拆迁补偿有影响吗?

1、二婚对拆迁补偿不一定有影响。

(1)如果在征地之前,二婚配偶及其子女已经落户的,则二婚所带的子女可以分得征地款;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二婚所带的子女不可以分得征地款。

2、离婚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要考虑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二、配偶死亡,拆迁补偿款可以被继承吗?

1、配偶死亡,拆迁补偿款可以被继承。

拆迁款是被拆迁人的,不需要分配,都是自己的。

如果被拆迁人死亡,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

由于遗产范围限定在被继承人去世时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因此,因房屋拆迁所得到利益如果没有实际进行确定、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则拆迁权益无法作为遗产继承。

2、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去世的。

应当首先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继承,根据房屋属于私房还是公房,分别确定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再由新的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拆迁手续。

(2)已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后,但拆迁利益尚未实际取得前去世的。

拆迁协议已经签订,但是拆迁补偿款尚未发放、拆迁安置房尚未取得产证等拆迁利益尚未取得的情况。

在此情况下,应当等当相关拆迁利益实际取得后,再进行相关遗产的分割、分配。

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证需要间隔很长时间,也可以先就目前已经取得的拆迁款及其他财产进行遗产分割,拆迁安置房等到取得产证或房产登记中心可以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再由各方继承人对该拆迁安置房进行分割、继承。

(3)已签订拆迁协议且已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实际取得拆迁利益后去世。

所涉及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是如果遇到房产登记中心无法办理拆迁安置房登记手续情况的,可以先由各方继承人签订遗产分配协议,确定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方式并进行公证,然后等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后,再执行该份遗产分配协议,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不管被拆迁方是第一次结婚,还是属于二婚,只要房屋没有被认定为是违章建筑,或者是被认定为是超过了一定期限的临时建筑,那么拆迁方就需要向被拆迁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

具体的补偿金数额,需要结合已经公布的拆迁补偿标准确定。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婚对拆迁补偿的影响并不一定。

如果二婚配偶及其子女在征地之前已经落户,子女可以分得征地款;

否则,子女不可以分得征地款。

离婚时,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要考虑被拆迁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配偶死亡时,拆迁补偿款可以被继承,但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无论是二婚还是配偶死亡,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被拆迁方都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具体的补偿金额应根据已公布的拆迁补偿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五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六条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

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六、拆迁对二婚有岐视吗?

继父母和继子女的继承权取决于是否具备抚养关系。

继子女有资格继承继父母的财产,如果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

二婚子女对继父母有养老义务,如果形成了扶养关系。

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在抚养关系存续期间,有抚养教育义务。

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财产取决于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满足条件可以继承。

条件包括:

继子女为未成年人,继父母承担抚养费,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法律分析

虽然如此,但继父母和继子女的继承权确实取决于是否具备抚养关系。

如果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有资格继承,否则则无法继承。

一、二婚子女有义务养老吗

二婚子女是否有义务养老,取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再婚夫妻的子女对继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

同时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二、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财产取决于什么

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财产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赡养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属于法律拟制血亲,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具有相同的权利义务。

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司法实践,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之间存在抚养关系:

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为未成年人。

继父母承担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

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拓展延伸

继子女是不是有继承权

继子女不一定有继承权。

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但是如果继父母以遗嘱或遗赠方式指定他人继承自己的遗产,即使继父母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享有继承权也不能够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结语

虽然如此,但继父母和继子女的继承权确实取决于是否具备抚养关系。

如果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有资格继承,否则则无法继承。

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财产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赡养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属于法律拟制血亲,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具有相同的权利义务。

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司法实践,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之间存在抚养关系:

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为未成年人。

继父母承担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

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离婚拆迁房官司案例分析

2、离婚拆迁房官司案例大全

3、离婚拆迁房官司案例最新

4、离婚案拆迁房如何分

5、离婚关于拆迁房的分割

6、拆迁房离婚纠纷视频

7、离婚 拆迁房

8、离婚的话拆迁房怎么分

9、离婚拆迁权益

10、离婚拆迁赔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拆迁房官司案例,二婚女争拆迁房胜诉,法院力挺贡献者”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离婚拆迁房官司案例,拆迁补偿与二婚有何关联?

内容审核:李佳琦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离婚拆迁房官司案例,二婚女争拆迁房胜诉,法院力挺贡献者/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在明中国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持续开展公益普法咨询活动

25年10月29日
土地征收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先看四个要素

25年10月29日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2026年先看方案这三处

25年10月29日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2026年先查账目

25年10月29日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2026年先做损害鉴定

25年10月29日
集体土地被占用,2026年用地性质梳理

25年10月29日
离婚拆迁房官司案例,二婚女争拆迁房胜诉,法院力挺贡献者

25年10月29日
被拆迁房屋的女人,二婚女争拆迁房胜诉,法院力挺贡献者

25年10月29日
大姐夫拆迁补偿,二婚的女人能否得到拆迁补偿?

25年10月29日
房屋拆迁补偿那些事,二婚女争拆迁房胜诉,法院力挺贡献者

25年10月29日
土地纠纷官司怎么处理,

25年10月29日
拆迁补偿和房产纠纷官司,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我们靠什么打赢官司?

25年10月29日
如何打土地官司,打土地官司最有效的证据是什么

25年10月29日
拆迁官司如何获得高赔偿,拆迁打官司能提高补偿吗

25年10月29日
江西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官司,拆迁补偿不合理和政府打官司

25年10月29日
拆迁官司赢了啥时候执行,拆迁官司赢了怎么执行征拆纠纷

25年10月29日
赵秀津律师:拆迁户身上有官司,动迁户口上的一个人有债务官司 动迁款被冻结怎么办

25年10月29日
农村土地纠纷官司好打吗,农村土地纠纷找什么部门

25年10月29日
关于拆迁补偿的官司,政府欠拆迁过渡费打12388有用吗

25年10月29日
房屋拆迁赔偿官司,打房产确权官司需多少诉讼费,房屋拆迁官司案例

25年10月29日
最新新闻
在明中国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持续开展公益普法咨询活动

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25年10月29日
土地征收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先看四个要素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25年10月29日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2026年先看方案这三处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25年10月29日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2026年先查账目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25年10月29日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2026年先做损害鉴定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25年10月29日
集体土地被占用,2026年用地性质梳理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25年10月29日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房子住了二十年不算一句话的违建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25年10月29日
房屋征收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认定标准落在户籍和成员资格上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25年10月29日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差额集中的项目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25年10月29日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先做这件事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25年10月29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