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案件类型涵盖房屋征收拆迁、土地征收、房屋土地腾退、违建拆除以及其他非典型不动产侵权相关的行政、民事纠纷,涉及私房、公房、商铺、厂房、农村宅基地、耕地等等。
以下法律法规(裁判案例)均已收录于律宝|法律大数据库
《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因无鉴定机构,或者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监察机关可以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报告。”对于案件涉及的会计账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纪检监察机关经常需要请专业人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专业意见。
就这种专业意见的作用、性质以及注意事项,记者采访了山东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恒。
{"ctype":2,"value":"29381f30e924b899a58fb2a37c061d950b7bf6fe","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29381f30e924b899a58fb2a37c061d950b7bf6fe?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问: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请专业人员对会计资料提供的专业意见?
赵恒:专业人员对会计资料提供的专业意见主要有两大作用:一是当案件涉及的财产往来、资金流转关系较为复杂时,纪检监察机关很难对原始凭证和银行交易流水逐一查证,此时专业人员对会计资料提供的专业意见能够帮助厘清资金往来关系等关键信息;二是一些案件中行为人的手段比较隐蔽,专业人员对会计资料提供的专业意见能够帮助纪检监察机关还原事实真相。
比如,青岛市崂山区纪委监委在查办某国有企业财务人员涉嫌挪用公款、贪污案件中,发现被调查人将公务卡绑定个人支付宝、微信进行消费,使公务卡银行流水中的公务支出和个人支出杂糅混合,银行流水除了购房购车等大额支出,还有很多像外卖费用这样的金额较小的支出,4年内的原始交易数据达到上万条。如果对被调查人使用公款用于个人消费的支出明细、汇总情况以及“平账”行为逐笔核对,并由被调查人逐笔确认签字,办案人员难以在法定办案期间内完成调查取证。后经综合研判,崂山区纪委监委聘请专业会计机构利用专业知识进行核算,既提高了调查效率,又保障了案件质量。
问:关于专业人员对会计资料提供的专业意见属于哪种证据类型,有人认为是书证,也有人认为是鉴定意见,您认为这两种说法是否正确?
赵恒:这种专业意见不是书证。因为书证是在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前或发生过程中形成的证据材料,而专业人员对会计资料提供的专业意见只可能形成于案件发生后。这种专业意见也不是鉴定意见。根据2015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2条,司法鉴定执业分类有四种,分别是物证类鉴定、法医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和其他。而“其他”类型是指“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而截至目前,专业人员对会计资料提供的专业意见还没有被司法部商最高司法机关确定为鉴定意见。所以,专业人员对会计资料提供的专业意见既不是书证也不是鉴定意见。
问:专业人员对会计资料提供的专业意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赵恒:这种专业意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1]1号)》第100条,因无鉴定机构,或者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此类报告的审查与认定,参照适用鉴定意见的有关规定。专业人员对会计资料提供的专业意见本质上就是“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报告”,其不仅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还可以参照鉴定意见予以审查和认定。
问:纪检监察机关请专业人员对会计资料提供专业意见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赵恒:一是注意法律依据和委托事项的变化。纪检监察机关请专业人员对会计资料提供专业意见,应该以《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五十二条关于就“专门性问题委托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规定为委托依据。在委托时,不应要求针对鉴定事项出具鉴定意见,而是就财会类专门性问题出具专业意见。相应地,受托方要避免出具“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或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
二是严格审查受托方的执业资质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当前对会计资料提供专业意见的工作多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中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师来完成,纪检监察机关确定委托机构时,要严格审查这些机构及其专业人员的执业资质,防止因某一机构或者某一专业人员的资质缺失而导致有关意见无法使用,影响案件处理质量。此外,还要审查该机构或者专业人员与相关案件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以保障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和公信力。
三是应在保证检材真实性、完整性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提交资料的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仅向有专门知识的人提供针对委托事项的必需材料,一般仅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财务会计资料,而不应提供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调查人供述等非财务会计资料。如果财务会计资料既有纸质账簿又有电子账簿,则应一并提供。由于电子账簿是财务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在电算化会计软件中编制记账凭证后自动生成的账簿,存在被篡改或伪造的风险,所以专业人员需要结合纸质会计账簿,综合判断经济往来关系的性质和数额。
四是应当注意对专业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方法进行审查。专业人员对会计资料提供的专业意见必须以相关会计资料为依据,并对相关财务会计资料进行逐笔核对后依据专业方法作出意见。
五是注意审查受托方作出专业意见的规范文件依据。一方面,要审查所依据的规范文件是否有效,实践中仍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作为得出专业意见的依据,但该规范文件已于2016年失效;另一方面,需注意审查规范文件的适用范围,由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不属于司法鉴定人,因此也不应把《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作为依据。换句话说,如果受托方基于本就失效的规范文件或者本不该使用的规范文件作出专业意见,那么这一专业意见就不宜被赋予法律效力。对此,纪检监察机关应予以专门关注。
本文转载自“西窗法雨君法yuan”,如侵删。
{"ctype":2,"value":"1c950a7b02087bf4195f9c72e0d3572c10dfcffe","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1c950a7b02087bf4195f9c72e0d3572c10dfcffe?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律师分析:
言辞(言词)证据,“实物证据”的对称。
又称“人证”或“人的证据”。
是指以言词形式提供的证据。
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被害人陈述、刑事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当事人陈述等。
收集言词证据主要采取对人询问的方法。
审查言词证据,应当考虑到提供言词证据者的各种因素。
以书面文字方式提供言词证据或对言词所做的笔录,是言词证据的一种表现方式和对言词证据的固定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法律主观: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
1、对于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2、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
一、继续强制医疗是否允许复议
继续强制医疗是允许复议的。
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强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达到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一般包括性病、吸毒、精神障碍、严重传染性疾病等。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行为人如果同时满足一下三个条件,无论家属是否能够或同意履行监护职责,都应入院接受强制医疗。
(一)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
立法将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局限于具有暴力倾向以及主动攻击意识的精神病人,这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结果,即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二)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
在审判阶段,针对控辩双方有争议的鉴定意见进行核实时,法院可以启动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近亲属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申请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对于侦诉机关已经进行的鉴定应当将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应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时其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三)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律师分析:
言辞(言词)证据,“实物证据”的对称。
又称“人证”或“人的证据”。
是指以言词形式提供的证据。
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被害人陈述、刑事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当事人陈述等。
收集言词证据主要采取对人询问的方法。
审查言词证据,应当考虑到提供言词证据者的各种因素。
以书面文字方式提供言词证据或对言词所做的笔录,是言词证据的一种表现方式和对言词证据的固定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会计相关的证书或者资料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相关知识点
一、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8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哪些材料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1、芜湖市拆迁户打赢官司案件
2、芜湖拆迁公司
3、芜湖市拆迁户打赢官司了吗
4、芜湖拆迁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5、芜湖拆迁办
6、芜湖房屋拆迁
7、芜湖县拆迁补偿
8、芜湖房屋拆迁
9、芜湖市拆房怎么赔偿标准2020
10、芜湖市拆房子怎么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芜湖市拆迁户打赢官司,律师实务:专业人员对会计资料提供的意见不属于书证和鉴定意见”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芜湖市拆迁户打赢官司,鉴定意见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言词证据
内容审核:毕文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