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已逾八年,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为人正直,富有正义感和使命感,始终忠实践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和职责,善于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快速梳理出清晰脉络,精准把脉,用最正确思路、方法、程序,去解决当事人疑难法律问题,不仅工作经验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精湛,而且学习能力超强,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
法律分析:顶楼开阁楼不违规。未经物权登记的阁楼应视为建筑物的附属空间。如果阁楼规划设计为顶层业主专用,物理结构、功能设施上皆便利于顶层业主使用,使用习惯上亦由顶层房屋业主实际占用,则可将其视为顶层业主房屋的附属空间,属顶层业主专有;理应受到诉讼保护,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阁楼可视为整栋建筑物的附属空间,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法律分析:
楼顶阁楼开门违法。
未经规划或审批,擅自更改房屋结构,影响楼房整体结构安全。
无论从行政角度还是从民事角度都是违法的。
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时,楼顶肩负着人员疏散的重要作用,居民私自加盖房屋会侵占疏散面积,势必会影响疏散效率。
同时,楼顶地面防水等可能会因施工而遭到破坏,造成重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法律分析:
顶楼开阁楼不违规。
未经物权登记的阁楼应视为建筑物的附属空间。
如果阁楼规划设计为顶层业主专用,物理结构、功能设施上皆便利于顶层业主使用,使用习惯上亦由顶层房屋业主实际占用,则可将其视为顶层业主房屋的附属空间,属顶层业主专有;
理应受到诉讼保护,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阁楼可视为整栋建筑物的附属空间,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楼顶空间属于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顶层业主不能专有使用,除非经过整栋楼全体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
楼顶屋面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任何人(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对楼顶屋面不享有专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权擅自将楼顶屋面售予购房者。
如使用楼顶屋面与相邻人发生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如果商品房内有通往楼顶屋面的公共通道的,顶层住户不得妨碍楼内其他业主经过公共通道通往楼顶屋面;如果没有公共通道的,其他业主欲从顶层住户室内通往楼顶屋面的,须经顶层住户同意。
楼顶的使用权是全体屋主所共有的,是不能专由一个人享用的,因为它是属于建筑物区分权的共有部分,不管是谁,包括是房地产的开发商以及业主等人,任何人都对楼顶的屋面不享有专有权的,因此房地产开发公司则无权擅自将楼顶屋面售给任何购房者。
露台一般是指住宅中的屋顶平台或由于建筑结构需求而在其他楼层中做出大平台,由于它面积一般均较大,上边又没有屋顶,露台(可以是为每套房独立设置的。
由于南北方的气候特点,南方会把露台设计成露台花园,如何才能把露台合理的利用起来,首先就要明确目的,也就是说要先做出露台装修效果图的设计,才能动工装修露台。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不得与个别物业买受人(一般是顶层买受人)约定楼顶的专有使用权,如果约定了,该部分内容无效。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在通常情况下属于业主所有,包括专有和共有,只有尚未出售的空置房才归开发商所有,因此,开发商无权单独处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楼顶空间。
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有权决定楼顶空间如何使用的,只有整栋楼的全体业主。
法律分析:
楼顶阁楼开门违法。
未经规划或审批,擅自更改房屋结构,影响楼房整体结构安全。
无论从行政角度还是从民事角度都是违法的。
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时,楼顶肩负着人员疏散的重要作用,居民私自加盖房屋会侵占疏散面积,势必会影响疏散效率。
同时,楼顶地面防水等可能会因施工而遭到破坏,造成重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法律分析:
顶层阁楼开天窗不违法。
顶层阁楼开天窗要报备物业公司,和物业沟通协商好并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施工。
顶层阁楼开天窗属于室内装修、装饰的一部分,改造的天窗不能影响邻里,避免发生漏雨、渗水等现象。
如果私自对天窗进行改造,对楼体外观、质量以及邻里产生影响,就属于建筑违章 ,是需要拆除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
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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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高层楼房屋面违建,楼顶阁楼开门违法吗
内容审核:仝永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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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