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拆迁计划,分家析产第11讲:公公婆婆的宅基地房拆迁了,儿媳妇有份吗?

咨询
尹虎律师

尹虎律师

主办律师 国有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纠纷

从事法律工作25年。深耕行政法领域,对政府征收拆迁领域有深入研究,熟悉行政法及行政程序流程,能够深入细致地研究案情,勤勉尽职;曾参与西安某区城中村改造、北京市某区交通枢纽改造、深圳某大型社区业主维权等近百起案件,得到当事人极高的评价。

公公拆迁计划,分家析产第11讲:公公婆婆的宅基地房拆迁了,儿媳妇有份吗?

一、分家析产第11讲:公公婆婆的宅基地房拆迁了,儿媳妇有份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关键看儿子有没有份,儿子有份才说得上儿媳妇有没有份。如下面这个案件,某宅基地房没有宅基地证,但公公婆婆全家说好房子给弟弟。后房子拆迁,嫂子起诉弟弟,认为自己有份,要求分割安置房。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宅基地房是哥哥嫂子结婚前修的,嫂子没有证据证明婚后加建有出资。且哥哥已经放弃继承权,故嫂子没要权利要求分割安置房,判决驳回嫂子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关于黄妻主张的4号房拆迁补偿权益。法院认为,根据黄妻、张夫及张姐、张弟的陈述可知,4号房在黄妻与张夫登记结婚前已建成。黄妻虽然主张曾出资扩建4号房并提交了凭证、银行流水明细等予以佐证,但前述证据均未载明支出用途和取款用途,不足以证明其曾出资建设4号房的事实。虽然黄妻曾与张夫、张夫父母、张弟共同居住在4号房,但现有证据并不能确定该房的权属人,而黄妻提交的《房产测量成果图》《私人房屋每层结构面积明细表》等证据亦不足以证明4号房的实际权属人。即使认定4号房属于被告父母的遗产,但张夫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该房屋。故,黄妻也不能基于张夫享有该房屋的继承权,径而主张分配该房屋的拆迁补偿权益。综上,黄妻未能举证证明其与张夫在4号房中占有产权份额,故其主张分配4号房的拆迁补偿权益,要求张夫、张弟给付拆迁补偿款、临迁费等310000元,并确认其享有回迁安置指标面积188.309平方米,事实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ctype":2,"value":"9213b07eca8065383f51b28e85dda144ac3482f7","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9213b07eca8065383f51b28e85dda144ac3482f7?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

二、公婆名下老房拆迁儿媳有份吗?

法律分析:

如果是以户口来做补偿的,在户口迁进的情况下,这个动迁房儿媳是有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三、公婆名下老房拆迁儿媳有份吗

一、公婆名下动迁房儿媳有份吗1、公婆名下动迁房儿媳有没有份,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以户口来做补偿的,在户口迁进的情况下,这个动迁房儿媳是有份的;

(2)若此房屋属于公婆的私房,那么作为儿媳则无权享有,因为此房屋是属于公婆的个人私有财产。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拆迁和搬迁的区别有哪些1、补偿性质不同,拆迁是有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搬迁则不一定。

涉及政策行为的搬迁就有经济补偿,如果是个人的行为搬迁就没有经济补偿;

2、性质归属不同,拆迁属于国有用地性质。

而搬迁,则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属于集体用地性质。

但也有搬迁不拆房的情况,这种情况宅基地仍归属农民使用。

四、宅基地动迁儿媳有份吗

法律分析:

宅基地目前还不能列入遗产,所以儿媳没有份,但是若拆迁协议和后期购房协议中有关于儿媳的补偿,则另当别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五、婆家宅基地动迁房儿媳有份吗

法律分析:

如果是以户口来做补偿的,在户口迁进的情况下,这个动迁房儿媳是有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六、宅基地拆迁儿媳有份吗

一、公婆名下老房拆迁儿媳有份吗?

公婆名下动迁房儿媳有没有份,需视情况而定:

(一)如果是以户口来做补偿的,在户口迁进的情况下,这个动迁房儿媳是有份的;

(二)若此房屋属于公婆的私房,那么作为儿媳则无权享有,因为此房屋是属于公婆的个人私有财产。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房屋在拆迁之前如果遇到产权纠纷的,那么就需要把产权纠纷处理完成了之后才能实施拆迁行为,这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方机构调解,也可以通过收集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一般房屋拆迁的赔偿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货币补偿,一种是产权置换。

在房屋拆迁之后,如果是被拆迁房屋的行政相对人之间就房屋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问题产生纠纷的话,那么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处理,只不过在诉讼处理的时候,要选择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之后还要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和证据。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公产拆迁

2、公屋拆迁

3、公公的房子拆迁

4、拆迁公房怎么赔偿

5、拆迁时村公产怎么分配

6、公村拆迁

7、拆迁款公公全部掌握怎么办

8、拆迁公摊面积如何补偿

9、拆迁公假

10、公告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公拆迁计划,分家析产第11讲:公公婆婆的宅基地房拆迁了,儿媳妇有份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公公拆迁计划,婆家宅基地动迁房儿媳有份吗

内容审核:尹虎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公公拆迁计划,分家析产第11讲:公公婆婆的宅基地房拆迁了,儿媳妇有份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公公家拆迁补偿标准,公婆名下老房拆迁儿媳有份吗

25年10月31日
贾燕丽律师:婆婆是拆迁户吗,公公婆婆两个户口 拆迁补偿的宅基地只有公公的名字 婆婆有份吗

25年10月31日
公公拆迁房子,房子是公公的名字 女方离婚后可以分到吗

25年10月31日
公公卖了我的拆迁房,公公去世房子在婆婆名下婆婆想卖房子可以吗

25年10月31日
房屋拆迁公,公房拆迁安置最新政策

25年10月31日
老婆为了婆婆拆迁房子,婆婆刚去世3个月 公公就要另找老婆子女有没有义务养公公的老婆

25年10月31日
公公婆婆给老公的拆迁款媳妇有份吗,拆迁公婆要给老公姐姐

25年10月31日
公公和婆婆拆迁怎么赔偿,老公死了赔偿150万有两个孩子怎么和婆婆公公分

25年10月31日
公公的房子婚后拆迁,房子是公公的名字 女方离婚后可以分到吗

25年10月31日
拆迁公公要把房子给女儿,公公去世了女婿什么时候可以和女儿一起回娘家

25年10月31日
元旦后房屋拆迁补偿,分家析产31讲:已去世父母名下宅基地房被子女重建,拆迁如何分割

25年10月31日
法定继承权 宅基地拆迁,分家析产31讲:已去世父母名下宅基地房被子女重建,拆迁如何分割

25年10月31日
拆迁补偿利益分割纠纷,拆迁补偿款可以分家析产吗

25年10月31日
拆迁分家析产协议怎么写,拆迁析产分户什么意思

25年10月31日
拆迁分家析产纠纷,法律指引下的多元解决途径,动迁房分家析产纠纷

25年10月31日
结婚分家没有房子拆迁补偿,分家析产第11讲:公公婆婆的宅基地房拆迁了,儿媳妇有份吗?

25年10月31日
拆迁房分割案例,拆迁分家析产拆迁典型案例

25年10月31日
拆迁房可以分割吗,拆迁补偿款可以分家析产吗

25年10月31日
分家析产时,如果一方不签订协议怎么办,分家析产协议无效情形

25年10月31日
拆迁分家析产协议的法律效力解析,拆迁房分家协议书

25年10月31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0月31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0月31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0月31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0月31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0月31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0月31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0月31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0月3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0月3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0月3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