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在数年的职业过程中,共代理各类案件上百宗,专业领域主要涉及房地产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事仲裁、劳动仲裁、拆迁纠纷及重大刑事案件。
法律分析:高铁红线50米内属于拆迁范围。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高铁拆迁是强制性的。
建造高铁属于公益项目,国家因建造高铁征收土地实施拆迁的属于强制性,但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高铁拆迁的红线范围是50米以内的情况下都属于拆迁范围,但是铁路路线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应该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具体的方案,在高铁项目当中,周围的居民想要确认拆迁红线范围的话,需要等到政府部门的拆迁方案向社会各界依法公开了之后。
规定距离不能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需要的,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方案,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程序划定。
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划定并公告。
在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组织有关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并公告。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航道保护范围或者石油、电力以及其他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协商划定并公告。
新建、改建铁路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应当自铁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划定并公告。
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
法律依据: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前款规定距离不能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需要的,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方案,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程序划定。
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划定并公告。
在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组织有关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并公告。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航道保护范围或者石油、电力以及其他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协商划定并公告。
新建、改建铁路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应当自铁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划定并公告。
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
农村高铁两边30米拆迁,相关规定如下:
1、根据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高铁两边30米拆,高铁两边各30米不准有建筑物;
2、一般铁路两侧30米内严禁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距铁路外轨中心线两侧30米以外、200米以内的区域内不宜临路新建学校、医院、敬老院和集中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修高铁因占用农村房屋怎么赔偿1、因为修建高铁而被征收拆迁的农村房屋,被拆迁人可以获得的拆迁补偿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等;
2、对于因为修建高铁等公共交通设施而被征收的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可以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当天被征收房屋相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高铁拆迁补偿太低如何办1、在拆迁和征收中,政府首先会公告征收或拆迁的补偿标准,此公告的补偿标准往往都比较低,很多被拆迁人以为这个标准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实并不是;
2、按照法律的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该参照就近区位商品房的价格,拆迁补偿的价格在拆迁中是可以谈判协商的。
并没有办法通过法律和政策规定一个一刀切的价格;
3、在拆迁过程中,政府也会与被拆迁人谈补偿,如果补偿太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被拆迁人不进行复议诉讼的情况下,政府会下发征收补偿决定书,直接载明补偿金额,如果被拆迁人仍然与拆迁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又不采取法律途径维权,那么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拆。
法律依据: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
铁路用地能满足前款要求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或者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重叠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界设立标桩,并根据需要设置围墙、栅栏等防护设施。
企业或者单位内部的专用铁路需要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划定。
高铁拆迁是强制性的。
建造高铁属于公益项目,国家因建造高铁征收土地实施拆迁的属于强制性,但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铁路征地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永久用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31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2350元/亩,安置补助费18650元/亩。
城市及城市规划控制区按同区域内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标准执行。
(二)铁路回收土地综合补偿:
6000元/亩(含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铁路部门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原始征地资料。
(三)青苗补偿费:
1100元/亩。
(四)砍移树木补偿费:
1.砍移成片果树补偿费为6000-18000元/亩。
2.砍移园地、林地、苗圃之外的其他土地上的零星树木,按2000元/亩综合价补偿。
(五)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拆迁补偿费:
1.房屋(含窑洞)拆迁按以下综合价补偿:
砖混房450-600元/平方米,砖木房350-450元/平方米,土木房250-350元/平方米。
另按每户每月500元标准付6个月搬迁及过渡费,在规定期限内拆迁完毕的按5000元/户的标准进行奖励。
2.其他建、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各方根据建、构筑物结构、质量、年限等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标准协商确定。
3.因铁路建设需要迁改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管道、矿井、道路及水利设施,由产权单位拆除或迁移,建设单位按迁改工料费予以补偿。
4.对违章建筑和到期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无条件拆除。
对铁路放线埋桩后抢建的房屋、设施和抢栽树木、抢种作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铁路施工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1.取弃土、弃碴偿还用地(该项目建设工期内)综合单价为:
13500元/亩(含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土地复垦费等)。
2.铁路施工临时用地年补偿标准:
水浇地1500元/亩,旱地1200元/亩,涉及青苗、树木及其他附着物补偿的,按永久用地有关标准执行。
铁路施工临时用地期限原则上为两年,临时用地应尽量利用荒地和劣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临时用地单位应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5000元/亩标准交纳复垦保证金。
临时用地复垦由用地单位按土地复垦方案落实费用并组织实施,经验收合格的退还复垦保证金;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土地破坏程度按规定标准交纳土地复垦费,由当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复垦。
(七)耕地开垦费:
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收取,统筹安排,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具体标准为:
水浇地10元/平方米、旱地8元/平方米。
占用基本农田的,按10元/平方米标准收取。
(八)林地有关补偿标准:铁路建设征收林地补偿标准为:
5000元/亩(含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
征收退耕还林地补偿标准按永久征收耕地的90%补偿(含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
砍移林地林木补偿(含5%林木管理费)为:
乔木林、苗木4000元/亩,疏林、灌木林2600元/亩,未成林1600元/亩。
铁路施工临时占用林地(含退耕还林地)、草地年补偿标准为400元/亩。
(九)征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特殊路段用地及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及其相关问题由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各方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建设使用国有荒山、荒地以及其他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程序和批准权限经批准后划拨。
使用国有荒山、荒地的,无偿划拨。
使用其他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原使用单位受到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原使用单位需要搬迁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搬迁。
1、昆明第二高铁拆迁范围图
2、昆明第二高铁拆迁范围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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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昆明第二高铁拆迁范围,高铁拆迁条件?
内容审核:宋晓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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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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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