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波律师,男,北京著名金牌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街道拆迁征收办的工作职责主要涉及拆迁和征收两个方面,其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通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来确定。以下是对街道拆迁征收办工作职责的详细阐述:
一、拆迁工作职责
负责拆迁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向拆迁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宣传拆迁政策,解释拆迁的目的、意义、补偿标准等,确保各方对拆迁工作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
制定拆迁计划和方案:根据城市规划和政府要求,制定拆迁计划和方案,明确拆迁范围、时间节点、工作流程等,确保拆迁工作的有序进行。
组织拆迁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拆迁实施工作,包括拆迁协议的签订、补偿款的发放、搬迁安置等,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处理拆迁纠纷:在拆迁过程中,及时处理因拆迁引起的纠纷和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二、征收工作职责
负责征收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向被征收人宣传征收政策,解释征收的目的、依据、补偿标准等,确保被征收人对征收工作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
制定征收计划和方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要求,制定征收计划和方案,明确征收范围、时间节点、补偿方式等。
实施征收工作:按照征收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征收工作,包括征收决定的公告、征收评估、补偿协议的签订等,确保征收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监督征收补偿款的发放:监督征收补偿款的发放和使用情况,确保补偿款及时足额发放到被征收人手中,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街道拆迁征收办的工作职责涉及拆迁和征收两个方面,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来履行职责,确保拆迁和征收工作的合法、公正、有序进行。
法律分析:
进行征地拆迁的主要工作流程有:
(一)预征告知。
(二)现状调查及确认。
(三)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四)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五)征地的审核、报批。
(六)征地公告。
(七)两公告后被征地农民的权利。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和交付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法律分析:
征地拆迁程序是:
1、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告;
2、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3、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法律分析:
征地拆迁工作程序及流程如下:
发布拟征地通告;
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征用土地公告;
征地补偿登记;
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法律分析:
进行征地拆迁的主要工作流程有:
(一)预征告知。
(二)现状调查及确认。
(三)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四)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五)征地的审核、报批。
(六)征地公告。
(七)两公告后被征地农民的权利。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和交付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拆迁房屋的征收流程如下: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
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
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
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根据有关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时候,不得采取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非法手段进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街道拆迁协助员职责是什么
2、街道拆迁协助员职责范围
3、街道拆迁协助员职责范围
4、拆迁协助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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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拆迁协管员的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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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拆迁协管员
9、拆迁协调员
10、街道拆迁办工作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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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马建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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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