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各种案件的办理,在北京、河北、四川、重庆、湖北、安徽、黑龙江、广西、浙江等省办理过30多起案件。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同时多次参与《金牌律师来了》等节目录制。有近两年的征地拆迁实务经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善于钻研,将多年办案经验进行总结。
小伙伴们注意啦!高密2021年采暖季集中缴费时间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缴费期,节假日不休。
供热公告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高密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试行)》和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就城区2021年采暖季集中供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供热时间及标准
本采暖季供热,自2021年11月15日0时至2022年3月15日0时止;除以下情形外,用户卧室、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C;按热用量结算用户温度可自行调节:
1.室外温度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7°C);
2.建筑围护结构(包括:外墙、窗户、屋面、采暖楼梯间等)保暖性能不能达到当地采暖设计规范标准的非保温节能型建筑;
3.装修遮蔽散热器,私自改装供热系统、管道水流不畅、管道或散热器气阻等室内采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4.室内供热设施(管径、散热器、铺盖木地板地暖、地暖管间距等)不符合供热设计标准的;
5.以单元楼为单位供热率达不到60%的;
6.排放或取用供热系统内热水的;
7.未缴纳当年取暖费的;
8.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无法正常供热的;
9.供热合同另有约定的。
二、收费标准
1.居民取暖
1按面积结算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50元;
2按热用量结算的,基本热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75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52元。用户先一次性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50元预缴,供暖结束后,根据用户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计算收费总额,高于按建筑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建筑面积收费的部分,供暖结束后退还。供热计量收费用户,因热计量表损坏等非人为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面积收费结算;
3供热改造的自备自改用户按其协议办理;
4以集体形式采暖的单位宿舍小区按热用量结算,每吉焦59.6元,由管理单位负责统一办理。
2.非居民取暖。按面积结算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8.1元,按热用量结算的,每吉焦70.3元。
3.学校、幼儿园和福利院。按热用量结算每吉焦59.6元。
三、缴费时间、地点和方式
1.缴费期限
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缴费期,节假日不休。
2.缴费方式
1微信公众号缴费
关注“高密交运”微信公众号,按操作提示完成网上缴费。
2网点缴费
a.供热收费大厅
b.交运·圣贤府售楼处,百脉湖大街与顺河路交汇处南行500米路东。
c.交运·中天雅居售楼处,梓潼路与人民大街交汇处。
d.交运·西雅图售楼处,朝阳大街与曙光路交汇处。
3.网点工作时间
供热收费大厅:07:30-11:20 13:30-17:00
各项目售楼处:08:30-11:30 13:30-16:00
4.重要提醒
凡在任一项目售楼处缴纳供暖费,即送优质大米一袋,参与抽奖,有机会免供暖费。
四、注意事项
1.自10月19日起,全市各小区、单位陆续进入试压阶段,为保证按时试压,请用户尽早缴费。10月31日后逾期自愿缴费者供热顺延。
2.根据省《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采暖期不取暖用户须于10月16日前带身份证到交运热力公司计核室办理暂停供热手续。未办理暂停供热手续未缴费供暖用户,无法保证正常供暖且试压期间户内泄漏造成损失以及供热过程中产生的实际热费,均由用户本人承担。
3.根据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因用户采暖率低于60%,集中供暖优势不能正常发挥,供热质量难以保证。如果单元楼采暖率达不到60%,用户可自愿选择是否供热。选择供热的用户可试用两个月。试用期间,若用户满意试用效果,愿继续供热,用户不得以供热质量为由进行投诉;若用户对试用效果不满意,可随时办理停热手续。按面积结算用户,按实际用热天数收取热费。按热用量结算用户,基本热费按实际天数收取,计量热费据实结算。超过试用期(2022年1月15日)仍不办理停供手续的,视为用户满意自愿接受供热服务。
4.内置阁楼和主房是用户住房的一个整体,内置阁楼有供热设施的应当与主房一并缴费。经确认内置阁楼无供热设施的,只交纳主房费用,但阁楼与主房没有永久性密封固定隔断的,主房供热效果不予保证。内置阁楼虽有供热设施但用户不主张供暖的,请到热力公司计核室办理协议供热,但主房供暖效果难以保证。
5.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对私接管道、未按规定缴纳取暖费私自开通供热设施供暖的,坚决通过公安部门依法处置。对私橇表箱或管道井门锁,破坏计量装置,私揭“专用贴封”扰乱供热秩序的,一经发现坚决断网永不供暖。对擅自安装管道泵、换热装置、放水阀以及私自增加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等妨碍供热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停止供热并依法追偿所造成的损失。
6.用户退费原则按原缴费途径办理,在小区《用户退费明细表》张榜公布后:
1网点缴费的,携缴费单据到交运收费大厅办理。
2微信缴费的,在每年9月20日前,登入《高密交运》公众号,按相关提示申报,由热力公司直接汇入用户原微信缴费账户。9月20日后因微信年度调整,微信缴费人需带身份证到收费大厅办理。
3低保退费,须提供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本采暖季用户低保有效证明到交运热力公司计核室办理。
7.为保证试压安全,根据省《条例》第三十四条“用户自有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由业户承担”的规定,所有在网用户因装修、检修等涉及室内供热设施安装、维护,都必须于10月10日前完成。10月19日全市各小区陆续开始进行试压,请业户注意关注高密交运微信公众号或小区试压通知。试压时请业户务必在家留守,如发现漏水请立即关闭自家主控阀门,仍无法控制险情,请联系现场工作人员或服务热线协助处理。家中确实无人留守的,建议在确保室内供热设施完好的情况下,提前关好室内所有阀门。各小区试压时间以小区张贴的试压通知为准。
8.有以下情形,因供暖设施漏水给自己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本人负责:
1试压期间未按要求在家留守的;
2本采暖季不供暖且未申办暂停供热手续的;
3因装修或私自改动供热设施的;
4用热分户计量装置或入户端口以内的用户自有供热设施。
9.错过试压时间的用户,请根据小区张贴的服务电话或户门上存留的《温馨提示》联系“供暖管家”预约“二次试压”。
10.为延长采暖设施使用寿命,建议用户供暖结束后将家中采暖设施上所有阀门全都关闭。
五、服务咨询热线
交运集团服务热线:2322172
交运·圣贤府售楼处:2886000
交运·中天雅居售楼处:2822000
交运·西雅图售楼处:2828000
六、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仍在进行时。为保障广大用户的身体健康,在此呼吁广大用户:今冬供暖请使用微信进行交费,以减少营业厅人员的密集度和流动量。微信交供暖费,足不出户,一键交费,方便快捷。
法律分析:
一、发放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
二、取暖费标准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
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三)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法律依据:
《中国科学院退休干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离休干部所需的各项经费(包括离休费、生活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冬季取暖补贴、福利费、探亲路费、电话费、降温费、建房费和按规定配备汽车等项费用)和退休干部经费(包括退休费、生活补贴费等),由所在单位列入预算。
事业单位在有关事业费项目下的“离休退休人员费用”列支业单位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
取暖费都是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执行的,有的按使用面积收费,有的按建筑面积收费,收费标准各地不一致,但是大部分的地方按照此方法算:
居民:
按照建筑面积收费,价格5.8元每平米每月,非居民:
按照建筑面积收费,价格7.5元每平米每月。
而部分地区也不同,稍微有点贵,例如.山东取暖费收费标准2021新政策就对于每个县的标价都不尽相同例如:
山东济宁泗水县的居民采暖费按建筑面积18元/平方米收取;
行政办公按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收取;
商业按建筑面积25元/平方米收取;
城市低保用户按建筑面积12元/平方米收取:
山东滕州市的按面积计费的居民用热户,收费标准为19元/平方米,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热费;
按面积计费的非居民用热户,收费标准为25.8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收热费;
山东菏泽的居民用户24元/_、城市低保户20元/_,计费面积按房产证载明的套内建筑面积;
公建、商业用户30元/_,按建筑面积计费收取。
还有就是甘肃取暖费收费标准2021新政策也是根据县级不同价格受情况也不同:
例如甘肃平凉灵台县居民用热价格为21.5元__(按证载建筑面积70%计价),非居民用热价格为25元__(按证载建筑面积70%计价)。
缴费时间是2021年8月20日起,其中凡在8月20日至9月20日期间全额交费用户,一律享受采暖费5%的优惠减免;
凡在9月21日至10月10日期间全额交费用户,一律享受采暖费4%的优惠减免;
凡在10月11日至10月31日期间全额交费用户,一律享受采暖费3%的优惠减免。
我建议大家及时交暖气费,因为2021年的冬天来的格外的早,大家一定要做好保暖措施哦!
一、收费标准和供热时间1、收费标准:
本供热年度的供热价格,居民采暖与上年度标准一致,非居民按照荣发改价格_2021_27号文件执行。
2、供热时间:
2022年11月中旬至2023年3月底,视天气情况适时提前或延后。
10月7日起陆续对所辖区域一次、二次管网及室内采暖系统进行注水试压工作,期间会针对试水打压工作中出现的跑、冒、滴、漏等问题进行及时消缺,并对相关供暖设施进行维护。
请用户及时关注手机短信、电视公告、社区网格群、小区单元门等醒目位置的注水冷运通知,避免家中无人查看造成损失情况。
二、缴费时间2022年10月11日-11月25日(节假日不休),自2022年11月26日起按暖费总额每日1‰收取违约金,并对未缴费客户的供暖系统进行关停,请需要供热的客户及早缴费,以免影响您今冬的正常用暖。
三、缴费方式1微信缴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1月25日登录微信→“我”→“支付”→“生活缴费”→“供暖费”→“荣成市供热有限公司取暖费”→“输入客户编号”,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2支付宝缴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1月25日登录支付宝→“生活缴费”→“暖气费”→“荣成市供热有限公司取暖费”→“客户编号”→完成缴费。
3银行代收缴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1月25日1、银行柜台缴费:
工商银行市区4个分理处、邮储银行7个网点(含俚岛、寻山、城西营业所)、光大银行、日照银行、民生银行、烟台银行、建设银行3个分理处、荣成农村商业银行所有网点;
2、银行电子缴费: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荣成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个人网银和手机银行缴费。
4供热公司营业厅缴费1、收费业务:
客户持“供热缴费卡”到就近营业厅交费,因银行结账原因,营业厅现金收费时间为下午3点前,在现金结账时间截止后,客户可使用银行卡缴费。
2、其他业务:
客户可就近在营业厅办理的供暖业务有:
开户、报停、过户、修改客户资料等。
3、营业厅具体地址(首次开通供热客户,需到营业厅开户缴费)(1)供热公司服务大厅(青山东路516号,原看守所院内);
(2)荣成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供热公司窗口(悦湖路59号)5临时收费点缴费日期截止到11月25日(1)供热燃气服务中心(观海中路118号,原金茂大厦一楼大厅);
(2)荣成港华燃气服务大厅(云光北路58号,成山奥苑东南角)6供热缴费收据和发票的开具1、客户使用微信、支付宝、网银等自助方式缴费,如需开具缴费收据,可持缴费记录(可截屏)到各营业厅开具纸质收据;
2、客户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可每月25日前持缴费收据到供热公司服务大厅(青山东路516号,原看守所院内)开具。
四、注意事项(二)疫情防控事项:
现在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为保证客户的健康安全,降低和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在进入各营业厅办理业务时,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等防疫工作。
在办理业务期间,请保持安全距离。
(三)征信政策:
依据荣政发【2019】1号文件《关于印发荣成市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
有拖欠暖费行为的扣减个人信用20分;
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有拖欠暖费行为的扣减个人信用50分;
私自安装水嘴、私放供热用水、私接管道泵、私开暖气等供暖违规行为扣减个人信用50分;盗用供热公共服务资源扣减个人信用60分;
破坏供暖公共设施,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减个人信用100分。
我公司会及时将私接暖气、私开暖气、私放供暖热水、拖欠暖费及破坏控制箱、锁具等不良行为上报市征信系统进行处理。
请广大供热客户自觉遵守供热秩序,共同维护用热环境。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法律分析:
一、发放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
二、取暖费标准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
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三)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法律依据:
《中国科学院退休干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离休干部所需的各项经费(包括离休费、生活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冬季取暖补贴、福利费、探亲路费、电话费、降温费、建房费和按规定配备汽车等项费用)和退休干部经费(包括退休费、生活补贴费等),由所在单位列入预算。
事业单位在有关事业费项目下的“离休退休人员费用”列支业单位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
实行有偿用热制度。
用户应当及时、足额缴纳热费。
热经营企业提前收取热费的,应当扣除相当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的钱款。
节能建筑,应当减收热费。
用户已安装热量表的,按照热量表读数计收热费;
用户未安装热量表的,自2005年冬季采暖期起,按照采暖的使用面积计收热费。
采暖的使用面积计算规程,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改、移动供热设施。
需要拆改、移动的,应当经热经营企业同意。
涉及城市供热设施安全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有管理权的单位查明供热管网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城市供热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有管理权的单位商定保护措施,由施工单位实施。
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用户对热量表的计量结果发生争议时,依照有关规定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裁定。
居民用户室内的供热设施故障,除热经营企业的原因外,由产权人委托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用户室外的供热设施故障,由热经营企业负责维修。
热经营企业抢修供热设施停止供热12小时以上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
城市供热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安全的热源;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三)有健全的服务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供热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 第五条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
1、高密2022年拆迁
2、高密拆迁补偿标准
3、高密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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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1年拆迁计划高密,取暖费补助发放标准2021
内容审核:贾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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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