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各种案件的办理,在北京、河北、四川、重庆、湖北、安徽、黑龙江、广西、浙江等省办理过30多起案件。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同时多次参与《金牌律师来了》等节目录制。有近两年的征地拆迁实务经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善于钻研,将多年办案经验进行总结。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眉山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9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眉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拟定了眉山市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本项目征地实施如遇上级批准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新规定,从其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现状及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眉山市东坡区通惠街道崇义社区8组,快乐社区1组;崇礼镇蟆颐村5、6组;富牛镇牛路口村5、6组及村集体。拟征收集体土地4.0869公顷,其中农用地2.7842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1.8404公顷,园地0.3334公顷,林地0.5676公顷,其他农用地0.0428公顷),建设用地1.3027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此次征地范围内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2430元亩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为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按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标准减半计算。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使用,安置补助费首先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剩余部分留作个人生活安置费用。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地涉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眉山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94号)及有关规定标准直接对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兑现补偿。
(三)待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等标准正式批准出台后,按照新标准重新测算,并在新标准公布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足额支付到位。
四、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地涉及眉山市东坡区通惠街道崇义社区8组,快乐社区1组;崇礼镇蟆颐村5、6组;富牛镇牛路口村5、6组及村集体人员安置26人,按照有关政策予以社会养老保障安置;征地涉及房屋拆迁农房安置拟采用货币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五、安置对象确定日期
本方案涉及的人员安置对象确定的截止时间为有权批准机关批准土地征收后,本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之日。
六、听证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七、补偿安置登记
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持权属证明材料及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登记,请相互转告。
八、补偿安置协议签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公告发布后,由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实施单位,按照本方案及补偿登记结果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集体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土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眉山市东坡区各乡(镇)、区属园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安置适用于本办法。
市级园区涉及的政园合一乡镇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由园区按程序制定。
第三条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实施,区国土资源分局是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是工作主体。
区财政、发改、住建、人社、民政等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并对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补偿后,被征收土地单位应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二章征收土地补偿第五条
集体土地征收方案经批准公告后,被征收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期限内,持集体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到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
第六条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公告后执行。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七条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省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八条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依法计算。
第九条征收集体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及时以转账方式足额支付。
征收集体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在通知领取期限内,被征收土地单位或个人拒不领取的,实行专户储存。
征收集体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平调、挪用、截留。
综上所述,眉山市位于我国四川省,眉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指对被征收土地的当地居民进行安置,赔偿安置费和拆迁费。
认为,眉山市位于我国内陆地区,经济发展不如沿海地区,更应该通过建设各种大型项目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市民应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眉山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补偿发生纠纷的解决方法如下:
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要有明确的具体被告,必须能够明确指出何人为对方当事人;
3、准备证据材料,具体如下: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4、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综上所述,有关部门进行征地的应当向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文书和证件,向当事人补偿相应的费用,对于补偿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起诉,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集体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土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眉山市东坡区各乡(镇)、区属园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安置适用于本办法。
市级园区涉及的政园合一乡镇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由园区按程序制定。
第三条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实施,区国土资源分局是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是工作主体。
区财政、发改、住建、人社、民政等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并对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补偿后,被征收土地单位应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二章征收土地补偿第五条
集体土地征收方案经批准公告后,被征收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期限内,持集体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到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
第六条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公告后执行。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七条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省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八条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依法计算。
第九条征收集体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及时以转账方式足额支付。
征收集体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在通知领取期限内,被征收土地单位或个人拒不领取的,实行专户储存。
征收集体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平调、挪用、截留。
综上所述,眉山市位于我国四川省,眉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指对被征收土地的当地居民进行安置,赔偿安置费和拆迁费。
认为,眉山市位于我国内陆地区,经济发展不如沿海地区,更应该通过建设各种大型项目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市民应该支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集体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土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眉山市东坡区各乡(镇)、区属园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安置适用于本办法。
市级园区涉及的政园合一乡镇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由园区按程序制定。
第三条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实施,区国土资源分局是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是工作主体。
区财政、发改、住建、人社、民政等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并对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补偿后,被征收土地单位应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二章征收土地补偿第五条
集体土地征收方案经批准公告后,被征收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期限内,持集体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到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
第六条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公告后执行。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七条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省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八条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依法计算。
第九条征收集体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及时以转账方式足额支付。
征收集体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在通知领取期限内,被征收土地单位或个人拒不领取的,实行专户储存。
征收集体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平调、挪用、截留。
综上所述,眉山市位于我国四川省,眉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指对被征收土地的当地居民进行安置,赔偿安置费和拆迁费。
认为,眉山市位于我国内陆地区,经济发展不如沿海地区,更应该通过建设各种大型项目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市民应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一、楼房的使用年限到了成危房了拆迁补偿怎么算
危房拆除有补偿,危房拆除补贴计算标准如下:
1.房屋价值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拆违搬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眉山市东坡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第五条集体土地征收方案经批准公告后,被征收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期限内,持集体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到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
第六条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公告后执行。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七条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实施办法》和省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八条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依法计算。
第九条征收集体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及时以转账方式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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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富牛街道拆迁规划,眉山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怎么样的
内容审核:贾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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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