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五年拆迁规划,闵行区华漕镇5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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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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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前,从事工程类工作近10年时间,十分熟悉建设工程类合同及相关流程,积累了大量丰富的实务经验。

闵行五年拆迁规划,闵行区华漕镇5年规划

一、闵行区华漕镇5年规划

法律分析:“十四五”时期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深度演化期,是我国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规划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十四五”这五年也是上海全面落实中央交给上海的“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全面塑造“四大功能”,全力打响“四大品牌”,全面建设全球 “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

“十四五”时期,华漕镇正迎来历史性的发展契机。华漕镇地处北闵行、南虹桥,联接闵行、长宁、青浦、嘉定四区,属于虹桥主城片区,地理位置重要。长三角一体化的深入推进和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建设带动,为华漕镇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科学研究和编制好华漕镇“十四五”规划,对于华漕把握战略转型关键期机遇、引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将为华漕落实“十四五”发展蓝图和实现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打下坚实基础。本规划在客观评述华漕镇“十三五”取得成就、“十四五”面临的发展形势基础上,紧扣华漕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从全局出发,明确华漕镇“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愿景,提出“六高”战略任务,确保华漕“十四五”规划落地落实。

法律依据:《闵行区华漕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三、空间发展布局:“一核、一廊、四区”

“十四五”时期,虹桥商务区(闵行部分)将进一步提升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功能,同时以打造虹桥商务区前湾新中心为重点,形成“双心引领、功能互动”的整体空间格局。华漕镇地处虹桥商务区前湾新中心范围,将根据虹桥商务区(闵行部分)整体功能定位,结合镇域资源禀赋及发展机遇潜力,遵循功能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原则,按照”一核、一廊、四区”的空间发展战略,实现集建区内外与各板块之间生产、生活、生态“互动融合、联动发展”的空间发展格局。

一核,指活力发展核。总面积0.8 平方公里,是“十四五”发展中重点建设的核心区域。目标是通过国际化文体设施建设、彩虹湖等绿地景观建设,打造南虹桥地区的新地标。

一廊,指吴淞江生态休闲廊道。适应格局调整,实施苏州河水岸整治,构建“海绵”韧性水系网络,植入漕运、圩田特色化人文要素,传承水乡人文精神;依托都市农业、休闲旅游、中医康养,成就绿色发展活力之芯,打造近郊生态郊野公园典范;与集建区产业发展形成共振、联动,链接创新发展之源,推动城园相融共生,成就“都芯绿湾”。

四区,指创新发展区、现代商务区、生物医药产业区、品质生活样板区。北部为创新发展区,在北青公路以北区域依托市级在线经济产业示范园,重点发展科研创新和在线经济业态。中上为现代商务区,以城市绿带为基底,以国际社区升级版打造高端开放生活空间,布局发展以商贸服务、电竞文创为主导的多元业态,营造活力场景,实现“一里领上城”的发展愿景。中下为生物医药产业区,重点依托华漕医学产业园区和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以智慧医疗创新服务为核心,外延扩张推动上下游产业发展集聚。南部为品质生活样板区,在北青公路以南的国际社区建成区和北翟高架以北建成区,布局国际化高品质生活样板区,依托高品质住宅密集等基础优势,推动“十四五”时期环境优化和功能提升。

二、2021年闵行区华漕镇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

市政交通:

李沙港路(北青公路~闵北东路)、鹤龙桥路(闵北路~朱建路)、雅乐路(联友路~鹤龙桥路)将于年底前完工。

青虬江路(芳乐路~朱建路)、芳亭路(芳乐路~朱建路)、芳乐路(青虬江路~联友路)目前正在立项阶段。

绿容建设:

京沪高速生态廊道年底前启动建设。

吴淞江生态廊道一期完成造林,二期年底前启动建设。

商务区1号地块绿地公园完工。

水务建设:

2019年“苏四期”水务建设工程年底前完成12万平方米水生态修复、83条段河道完成前期工作。

许浦水韵生态公园于年底前获得工程规划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闵行区华漕镇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

建议咨询相关政府部门以确保信息准确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四、上海闵行区三年动迁规划

法律分析:

闵行区主要涉及主城区与新市镇。

主城区发挥引领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和上海大都市圈发展的核心城市作用,重点推进城市更新,提升经济密度,强化核心功能,优化城市环境品质。

新市镇充分发挥区域专业功能节点城镇作用,加强特色分类引导,强化对乡村地区的服务带动作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五、闵行区华漕镇政府规划

法律分析:

市政交通:

李沙港路(北青公路~闵北东路)、鹤龙桥路(闵北路~朱建路)、雅乐路(联友路~鹤龙桥路)将于年底前完工。

青虬江路(芳乐路~朱建路)、芳亭路(芳乐路~朱建路)、芳乐路(青虬江路~联友路)目前正在立项阶段。

绿容建设:

京沪高速生态廊道年底前启动建设。

吴淞江生态廊道一期完成造林,二期年底前启动建设。

商务区1号地块绿地公园完工。

水务建设:

2019年“苏四期”水务建设工程年底前完成12万平方米水生态修复、83条段河道完成前期工作。

许浦水韵生态公园于年底前获得工程规划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六、闵行区华漕镇5年规划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建议咨询相关政府部门以确保信息准确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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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闵行五年拆迁规划,闵行区华漕镇政府规划

内容审核:郭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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