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湖南永州,男子发现妻子跟情人在宾馆开房,愤怒得叫来四个人过来捉奸。万万没想到,踹开房门仅仅6秒后,情人竟然从宾馆12楼坠下。对此,情人亲属认为男子夫妇、四个帮忙的人及宾馆都应该赔偿,是他们合力导致自己的亲人死亡,起诉至法院向其索赔86万余元。对此,法院会怎么处理呢?
(来源: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来,男子梁某是做工程生意的。事发之前,他就在隔壁县做工程。
但他的心一直没有安静下来,他被妻子黎某出轨的疑云缠绕着,久久难以挥去。
烦闷之下,梁某决定行动起来。
于是,事发那天下午,梁某悄悄地从隔壁县返回来,一定要亲自看看黎某到底有没有出轨?
所以,回到当地后,梁某就在黎某经营的店铺附近暗中盯着黎某的动向。
好巧不巧,晚上11点前后,黎某真的跟情人杜某约好开房。
敲定开房计划后,黎某来到涉事宾馆订房,房间号为1212房间。
这个时候,一直盯着黎某的梁某给她打了个电话。接到这个电话,黎某有些慌神,担心梁某已经从外地回来了。
于是,挂断电话后,黎某返回了自己家中。随后,梁某在后面也跟着黎某来到了自己家所在的小区,并在小区门口守着,看看黎某还有什么动静?
发现梁某没有回来后,黎某通过微信联系杜某,让杜某来到小区接自己去宾馆。
过了一会儿后,梁某看见黎某上了一辆车。
随后,梁某就跟着这辆车来到黎某之前所订的宾馆。到宾馆的时候,时间已经是凌晨时分了。
在确定黎某、杜某都进入了1212房间后,梁某给唐某、朱某打去电话,让他们赶紧来这家宾馆,还叮嘱朱某再叫两个人来。
唐某等人来到之后,梁某与他们一起进到宾馆内。七分钟后,五人来到宾馆12楼。
找到1212房间后,五人开始轮流踢门。将门踢开后,众人开始在房间里找人,但却始终找不到一个人。
此时,梁某发现卫生间的门处于反锁状态。于是,梁某开始踢卫生间的门。踢开之后,里面却只有黎某自己,不见杜某。
疑惑之下,梁某觉得杜某躲在隔壁房间。于是,梁某安排朱某到楼下拿房卡。
收到指令后,朱某来到一楼,但却在此时听到保安说有人从楼上掉下来了。
惊讶之下,朱某给梁某打去电话。收到这个信息,梁某等人从12楼上下来,而收到报警的民警也来到现场调查。
经过调取监控,众人才发现杜某坠楼的时间仅距梁某等人踹开房门后6秒,而1212房间的飘窗上还留有10枚残缺不同的鞋印。
8天之后,警方作出杜某坠楼的事件报告,报告认定杜某是意外坠楼死亡,本案不构成刑事案件。 收到报告后的第3天,杜某的遗体被火化。
对于杜某的去世,杜某的父母、妻儿难以接受。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将梁某、黎某及宾馆等一并起诉至法院索赔86万余元。
杜某亲属认为,杜某的死亡跟梁某等五人踢门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黎某事发当晚约杜某到宾馆见面也是导致杜某死亡的重要原因,涉事宾馆安保措施不规范、宾馆设施不规范,也是造成杜某死亡的因素之一。
据此,杜某亲属认为,梁某等五人、黎某及宾馆应该就杜某死亡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杜某亲属的起诉,梁某等五人及黎某认为自己没有对杜某实施侵权行为,杜某的死亡跟自己没有因果关系,自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宾馆认为,杜某的死亡是自己导致的,跟宾馆没有因果关系,宾馆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本案,法律上怎么评价呢?
从民事案由来看,本案属于生命权、健康权及身体权纠纷。从侵权责任的类型上,本案属于一般侵权责任纠纷,适用过错原则。
欲使梁某等人向杜某亲属承担赔偿责任,杜某亲属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如下事实存在:
梁某等人对杜某实施了加害行为;实施加害行为时,梁某等人有过错;杜某产生了损害;损害与加害行为之间具备因果关系。
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经审理,法院认为梁某等五人、黎某对杜某的死亡没有过错,毕竟无证据证明梁某等五人与杜某有身体接触,踢门行为不必然使杜某的生命受到威胁,杜某坠楼是自主选择的结果,杜某坠楼的原因是他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在1212房间。
同时,黎某邀约杜某开房,也不必然会产生杜某坠楼的后果。
所以,杜某的死亡与梁某等五人、黎某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认定他们对杜某死亡有过错的证据不足。
但宾馆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尽管无证据证明宾馆的保安措施有问题,但宾馆的设施有安全隐患,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令宾馆承担5%的赔偿责任,判令宾馆赔偿杜某亲属4万余元。尽管杜某亲属提起了上诉,但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男子捉奸妻子情人,索赔2.5万却被判敲诈勒索罪
2018 年 2 月 2 日凌晨,李浩发现妻子出轨找到酒店,房间内妻子的情夫张成企图从飘窗逃走,却不慎坠楼身亡。
张成的家属将李浩、王娟、当时帮李浩一起捉奸的四人及酒店方诉至法院。
索赔共计 86 万余元。
那么法院是怎么判的呢?
日前,永州江华县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丈夫发现妻子出轨找到酒店,房间内妻子的情夫企图从飘窗逃走,却不慎发生了意外。
有意思的是,出轨的妻子和戴 \" 原谅帽 \" 的丈夫都成了被告,情夫家属将他们和酒店方一起诉至法院,索赔共计 86 万余元。
发现妻子酒店开房,带人捉奸
事发前,时年 36 岁的李浩(化名)通过妻子王娟(化名)的反常举动,他敏感地发现妻子有了外遇。
王娟的情人名叫张成(化名),两人各自都有家庭,因装修时购买卫浴认识后,两人进行了交往。
2018 年 2 月 1 日下午,李浩悄悄回了江华县,这一次他没有告诉王娟。
当晚 11 时左右,王娟与张成两人相约开房。
见王娟动身离开,李浩尾随其后,发现妻子来到了一家酒店。
李浩给妻子打了个电话。
王娟接完电话后,立刻返回家中。
王娟在没有看到李浩回家后,放下心来,又约张成,要张成开车来接她。
李浩看到王娟上车后,再次跟随他们来到酒店。
监控显示,2018 年 2 月 2 日 王娟张成先后进入1212 房间。
李浩在证实了王娟、张成已经进了酒店房间后,打电话邀来四个朋友,打算 \" 捉奸 \"。
情夫不在房间,楼下发现尸体
李浩再一次打通她的手机,通过听手机铃声确认位置在 1212 号房间。
愤怒的李浩与朋友们轮流用脚踢门,将房门踢开并冲进房间,发现卫生间里只有王娟。
四下找不见张成,李浩的一个朋友去一楼前台意外从保安口中得知,\" 有人从楼上掉下来了 \"。
得到消息后,李浩等人立刻从 12 楼下来。
经辨认,坠楼的男子正是张成。
判决书显示,某酒店工作人员报警后,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对现场作了勘查,报告记载:
从视频监控情况看,李浩等人将门踢开的时间到张成坠楼落地的时间,只相差 6 秒。
现场勘查情况看,发现房门被踢开,房间床上物品凌乱,卫生间门打开,房间南墙处有飘窗,飘窗上遗留有 10 枚残缺不全的鞋印。
银行门前停车坪上撒落有大量的碎玻璃,张成的尸体头朝东,脚朝南呈俯卧位。
调查意见为:
综合现场勘查、尸检、视频监控、调查当事人后认为,张成系意外坠楼死亡,不构成刑事案件。
捉奸的丈夫为何不用担责
张成的家属将李浩、王娟、当时帮李浩一起捉奸的四人及酒店方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从监控视频与被告的询问笔录里,李浩等人踢门行为不一定使张成的生命受到威胁。
张成坠楼行为是自主选择的结果。
1212 房间处于酒店的十二楼,张成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十二楼与地面的高度。
张成与王娟深夜在酒店房间的行为是不道德、不正当的行为,被人发现后要承担受到社会谴责的风险,这种风险从王娟、张成进入房间时已经存在,并不是因为被告踢门的行为而产生。
张成在室外留下痕迹的地方,没有证据证实与张成有接触。
张成推开窗户,从窗户离开房间的行为,没有受到外力胁迫,是张成的自主行为。
此外,和王娟开房是张成自愿的行为,不能对张成的生命引起伤害和威胁。
综上,张成的死亡与被告李浩等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原告要求李浩等人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不过,法院审理认为,王娟在某酒店里开单人间,没有明确标注只准许一人入住,张成入住,也是酒店的客户。
公安调查报告载明,窗台高度为 0.58m,窗内外无护栏。
综合考虑,被告酒店承担 5% 赔偿责任,即为 40502.85 元(810057 元 ×5%)。
延伸阅读:
“捉奸”,你需要注意防范哪些法律问题?当前,婚外情高发已成为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主要诱因。
面对一方的出轨,另一方多以“捉奸”等方式愤起维权。
殊不知,在“捉奸”过程中,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如果处理不当,不但拍摄的“捉奸视频”等证据无法获得法庭的支持,甚至还会因激情之下故意殴打、侮辱“小三”等人而触犯刑律,构成违法犯罪。
那么,“捉奸”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
捉奸,目的是什么?
对于配偶的出轨,只要是正常人,都会恼羞成怒,第一反应就是赶紧去“捉奸”。
但面对这种情况,更多的是需要冷静头脑,思考这样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为了单纯的教训对方和“小三”,出口恶气?还是为了挽救婚姻和家庭?
如果只是为了出口恶气、教训对方,采取“捉奸”的方式是不可取的,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无法收场。
通常情况下,很少有个人单独去“捉奸”的,因此,在“捉奸”时为了稳操胜券,往往会叫上一帮亲朋好友帮忙,因此捉奸往往容易变成暴力事件,另外由于对方丑事暴露、颜面尽失,也会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只会将婚姻家庭推向反面。
也许有人会立马反驳:
不捉奸怎么教训对方?不捉奸怎么搜集证据?其实夫妻之间就如同国际关系,处理矛盾不一定非要通过战争手段。
比如近期我国和美国、菲律宾等国家在南海问题上的争议,就处理得比较好。
回到夫妻出轨这个话题上,如果你还想挽救婚姻家庭,可以事先搜集相关证据,如短信、出差或者开房记录等,然后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提醒对方收敛,借此看看对方态度。
如果只是逢场作戏,可以原谅对方;
如果对方死不悔改,那就做好离婚的准备吧。
捉奸,要注意哪些问题?
如果你苦口婆心的劝说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或者说,对方真的铁了心,那就到了不得不“捉奸”的地步啦!
先看一个案例
河北某地,丈夫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妻子与一男子在宾馆开房,遂报告两个哥哥,与两个嫂嫂一起赶到宾馆。
在要求宾馆服务员开门遭拒后,强行踹门而入,拍摄妻子与偷情男子的裸照,并对二人进行殴打,后又要求男方出5万元私了,否则就将照片发给其亲属和所在单位。
无奈之下,那名男子只好照办。
但时隔不久,这名丈夫及其哥哥、嫂嫂就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后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判处6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教训极为惨痛!
看到这里,律师只想说:
哥们,你这捉奸行动太不专业了,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从这起案子中,我们可以吸取很多教训。
因此,在“捉奸”时,一定要注意控制场面,防止发生类似问题:
第一,不要随意打砸宾馆设施。
如果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构成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罪;
第二,不要肆意殴打出轨方与第三者。
如果伤情严重,你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什么?看见这种情景难以按捺?呃,那好吧,愤怒之下打几下,解恨出气是可以的,但不能下手太重啊!不能出现明显的皮外伤或者内伤啊!没听清楚?呃呃,就当律师什么也没说哦!
第三,不要将他们赤身裸体的照片、视频,或者将他们有作风问题、被人在某宾馆捉奸等隐私问题散布出去,也不能极尽羞辱之能事,让别人光着身子被你折腾,拍摄露点和过分的裸露镜头,否则,你可能构成侮辱罪哦!
第四,不要轻易将他们的性爱视频传播出去,否则,你有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哦!
第五,不能恐吓对方或第三者,不要提赔钱的事(至少当场不能提),否则,你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哦!
而且,由于捉奸过程存在的暴力性和非法性,导致证据取得手段的不合法,法庭会适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也就就说,你在捉奸时拍摄的照片和视频,有可能不会被法庭认定为对方“有过错”的证据——你看,风险多大呀,闹了半天,得不偿失!
除了捉奸,还可以怎样维权?
看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跳出来说:
什么狗屁律师,什么狗屁律师!你这不是明摆着叫人出轨搞婚外恋么?
客官息怒!律师不是纵容对方出轨,也不是不让你去“捉奸”,而是让您先考虑捉奸的目的,然后再了解“捉奸”应注
一、男子为躲捉奸坠亡家属索赔百万被驳
已婚的夏明与李艳在酒店开房,不料被李艳的丈夫带人捉奸,为了躲避夏明爬出窗外,却意外坠楼身亡。
夏明的家人也因此将李艳夫妇、帮忙捉奸的朋友以及酒店方告上了法院,索赔130余万元。
二、因自身原因坠亡是否需要赔偿
因自身原因坠亡是不需要赔偿的。
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行为人虽无过错,但法律特别规定应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
从构成要件区分,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有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此适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这是最常见的侵权行为,例如行为人故意损坏他人财产,故意损伤他人身体等。
特殊侵权行为指行为虽无过错,但他人的损害确系与行为人有关的行为、事件或特别原因所致,因此适用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的规定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
三、意外坠楼保险怎么处理
意外坠楼一般报意外险理赔,如果坠楼身亡还可以报寿险理赔。
被认定是自杀或投保人故意伤害导致坠楼事故的,保险通常不负责赔偿;
但如果是意外坠楼的话,意外险和寿险都能给予赔偿。
一般来说,意外险赔付的情形都必须满足非疾病的、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四个条件,且不属于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男子捉奸妻子情人,索赔2.5万却被判敲诈勒索罪
女子酒店内摔伤,酒店被判赔119万!
1、前台拆迁计划怎么写好
2、拆迁工作计划书
3、前台拆迁计划怎么写范文
4、拆迁工作计划方案
5、拆迁工作规划
6、拆迁的前期工作
7、拆迁工作前期准备工作
8、拆迁前期项目
9、拆迁办工作计划
10、拆迁工作总结和计划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前台拆迁计划怎么写,男子捉奸致情人坠亡,法院判宾馆担责赔4万”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前台拆迁计划怎么写,男子捉奸妻子情人,索赔2.5万却被判敲诈勒索罪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