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2026,鄂州市拆迁补偿标准

咨询
杨在明律师

杨在明律师

主任律师 党支部书记 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是中国征地拆迁领域金牌法律服务团队的领军人物,其带领的律师团队,在中国征地拆迁法律服务领域,可谓是一支“劲旅”。自2012年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来,在征地拆迁领域,杨在明律师及其团队在全国30个省市代理案件7000余件,获得了业界的一致好评。 杨在明律师多次获中央级媒体好评,如在2011年1月被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组织的“2010精英律师”评选中,杨在明律师当选为“年度拆迁律师”;同时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定,被《中国律师年鉴》评为2010年度优秀律师。

湖北省鄂州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2026,鄂州市拆迁补偿标准

一、湖北省鄂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具体如下: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鄂州市2021年拆迁规划

法律主观:

最新荆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三十五条拆迁人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

除本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况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第三十六条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应以房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公布的房地产市场指导价为基本依据,结合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结构、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房屋使用面积需要换算成建筑面积的,由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实地测绘确定。

第三十七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以被拆迁房屋市场价格和所调换房屋所在地段房屋交易的市场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同等条件下,先搬迁的被拆迁人及承租人可优先选择安置房层次、朝向。

第三十八条房屋拆迁评估由具有合法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

拆迁当事人应采取公开、公平的方式,选择、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

拆迁评估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与评估机构签定书面委托协议。

产权调换房屋与被拆迁房屋应由同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

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时,被拆迁人应当予以配合。

估价报告应由专职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送达到拆迁当事人。

估价时点为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

第三十九条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外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拆迁当事人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外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外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市、县房屋拆迁评估专家鉴定组申请鉴定。

第四十条与拆迁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有利害关系的评估机构和估价人员,不得承担该拆迁房屋、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

已经评估的,其评估结果无效。

第四十一条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评估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第四十二条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就解除租赁关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商解决。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应当按市场评估价格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实行产权调换。

第四十三条拆迁已购公有住房,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第四十四条拆迁单位自管公有住房和国有直管公有住房的,可以参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本细则的规定,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偿安置。

第四十五条拆迁国有直管公有住房需要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拆迁人按户偿还产权给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每户不足一室一厨一厕的,按一室一厨一厕偿还,直管公房管理部门负责安置房屋承租人。

第四十六条被拆迁人属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其被拆迁居住用房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在本市另有住房的,应一并计算面积),实行产权调换。

拆迁人应当提供在规划区内建筑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的成套房作为产权调换房屋,不结算差价。

第四十七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四十八条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批准期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按重置成本法评估其残值给予补偿。

违反本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一)至(四)项规定导致补偿标准增加的,增加的部分不予补偿。

第四十九条拆迁村民房屋,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或划地迁建。

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划地迁建的,由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对被拆迁人补偿后,由被拆迁人在拆迁人提供的已征用的土地上按规划要求自行迁建。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按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实际测量的正式房屋建筑面积为准。

正式房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承重支柱;(二)有顶盖;(三)四周有围护墙体,门、窗齐全;(四)檐口高度在22米以上。

第五十条用于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用于拆迁安置:

(一)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二)房屋建筑面积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户型标准的;(三)无合法产权证明的;(四)有权属纠纷的;(五)设有抵押权的。

第五十一条政府作为土地储备、建设公用设施的项目以及拆迁后新建房屋性质不适合原地还房的,被拆迁人应服从异地还房或者选择货币补偿。

?第五十二条拆迁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订。

每年公布一次。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五十三条房屋拆迁过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临时安置补助费的三倍支付给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五十四条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

(一)按照国家和有关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二)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补助费用。

费用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订。

第五十五条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在拆迁公告发布前以被拆迁房屋为注册地依法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经营性用房,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由拆迁人给予合理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鄂州市拆迁补偿标准

鄂州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费用;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费用。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3、被征收土地的补偿费;

4、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5、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6、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7、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8、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征收人应当依法履行搬迁义务:

(1)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款已经足额存储、被征收人可以自主支取的;

(2)实行现房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已经确定了产权调换房源,被征收人搬迁完毕后可实际办理房屋交付的;

(3)实行期房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已经确定了产权调换房源,在被征收人搬迁完毕、产权调换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按约定交付房屋,且已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临时周转用房的。

综上所述:

鄂州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四、湖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鄂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法律主观:

最新荆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三十五条拆迁人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

除本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况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第三十六条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应以房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公布的房地产市场指导价为基本依据,结合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结构、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房屋使用面积需要换算成建筑面积的,由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实地测绘确定。

第三十七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以被拆迁房屋市场价格和所调换房屋所在地段房屋交易的市场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同等条件下,先搬迁的被拆迁人及承租人可优先选择安置房层次、朝向。

第三十八条房屋拆迁评估由具有合法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

拆迁当事人应采取公开、公平的方式,选择、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

拆迁评估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与评估机构签定书面委托协议。

产权调换房屋与被拆迁房屋应由同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

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时,被拆迁人应当予以配合。

估价报告应由专职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送达到拆迁当事人。

估价时点为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

第三十九条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外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拆迁当事人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外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外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市、县房屋拆迁评估专家鉴定组申请鉴定。

第四十条与拆迁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有利害关系的评估机构和估价人员,不得承担该拆迁房屋、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

已经评估的,其评估结果无效。

第四十一条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评估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第四十二条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就解除租赁关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商解决。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应当按市场评估价格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实行产权调换。

第四十三条拆迁已购公有住房,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第四十四条拆迁单位自管公有住房和国有直管公有住房的,可以参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本细则的规定,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偿安置。

第四十五条拆迁国有直管公有住房需要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拆迁人按户偿还产权给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每户不足一室一厨一厕的,按一室一厨一厕偿还,直管公房管理部门负责安置房屋承租人。

第四十六条被拆迁人属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其被拆迁居住用房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在本市另有住房的,应一并计算面积),实行产权调换。

拆迁人应当提供在规划区内建筑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的成套房作为产权调换房屋,不结算差价。

第四十七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四十八条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批准期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按重置成本法评估其残值给予补偿。

违反本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一)至(四)项规定导致补偿标准增加的,增加的部分不予补偿。

第四十九条拆迁村民房屋,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或划地迁建。

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划地迁建的,由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对被拆迁人补偿后,由被拆迁人在拆迁人提供的已征用的土地上按规划要求自行迁建。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按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实际测量的正式房屋建筑面积为准。

正式房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承重支柱;(二)有顶盖;(三)四周有围护墙体,门、窗齐全;(四)檐口高度在22米以上。

第五十条用于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用于拆迁安置:

(一)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二)房屋建筑面积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户型标准的;(三)无合法产权证明的;(四)有权属纠纷的;(五)设有抵押权的。

第五十一条政府作为土地储备、建设公用设施的项目以及拆迁后新建房屋性质不适合原地还房的,被拆迁人应服从异地还房或者选择货币补偿。

?第五十二条拆迁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订。

每年公布一次。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五十三条房屋拆迁过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临时安置补助费的三倍支付给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五十四条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

(一)按照国家和有关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二)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补助费用。

费用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订。

第五十五条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在拆迁公告发布前以被拆迁房屋为注册地依法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经营性用房,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由拆迁人给予合理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六、湖北省鄂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吴屴村、红莲村。

依据鄂州市规划管理局华容区分局划定的用地范围,经鄂州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处实地踏勘、分界;

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涉及到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吴屴村、红莲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及相关操作规程,经鄂州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处 实测面积:

3.3643公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湖北省鄂州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2、鄂州农村拆房补偿标准

3、湖北省鄂州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4、湖北省鄂州市拆迁最新标准

5、鄂州拆迁补偿方案

6、鄂州农村搬迁安置补偿标准

7、鄂州拆迁政策

8、鄂州市2021年拆迁

9、鄂州市近两年需要拆迁的村庄

10、鄂州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湖北省鄂州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2026,”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湖北省鄂州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2026,鄂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内容审核:杨在明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湖北省鄂州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2026,鄂州市拆迁补偿标准/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鄂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鄂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25年11月17日
鄂州市新庙镇拆迁补偿标准,鄂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25年11月17日
鄂州今年拆迁政策最新,鄂政发2023年16号文件房屋拆迁标准

25年11月17日
鄂州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赔偿明细,鄂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25年11月17日
鄂州拆迁补偿标准规定,鄂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25年11月17日
鄂州市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最新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25年11月17日
鄂州城南拆迁规划,鄂州市2021年拆迁规划

25年11月17日
鄂州市庙岭镇规划吴屴村拆迁,鄂州市2021年拆迁规划

25年11月17日
鄂州市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鄂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25年11月17日
庙岭拆迁补偿标准,鄂州市2021年拆迁规划

25年11月17日
宜昌市夷陵区征地补偿政策文件,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征地补偿标准

25年11月17日
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征地拆迁政策、公告、拆迁补偿,2019襄阳东津征迁

25年11月17日
湖北省 农村土地补偿款,湖北省农田征收补偿标准2021多少钱

25年11月17日
湖北老房子拆迁怎么赔偿,如果政府拆迁 老房子年久倒塌还能赔偿吗

25年11月17日
仙桃市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湖北省仙桃市征地补偿标准

25年11月17日
咸宁市征地补偿,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征地补偿标准

25年11月17日
湖北省房屋拆迁补偿,湖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1月17日
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2021湖北省,湖北企业拆迁补偿标准2021

25年11月17日
2017湖北省拆迁补偿办法,湖北省土地征收和补偿实施办法

25年11月17日
湖北省集体土地入市政策,集体土地入市最新规定

25年11月17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1月17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1月17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1月17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1月17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1月17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1月17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1月17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1月1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1月1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1月17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