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丽芬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系北京市最早专注从事征地拆迁业务领域的律师之一,熟知北京及周边地区征拆案件的谈判习惯和补偿政策。自2006年起在征地拆迁法律领域深耕,目前已近20年,其独立或合作办理相关案件超2000件,涵盖直管/自管公房、私房/宅基地、企业厂房、承租房屋及集体土地征收等多种类型,尤其在处理企业拆迁与住宅房屋拆迁方面成果显著,成功为数千位被征收人维护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现在许多地方的房屋都可能会面临拆迁,那么房屋拆迁户口冻结与解冻,拆迁冻结的地方一定会拆迁吗?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拆迁是改革开放之后开始兴起的活动,目的是为了推动城镇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发展。现在许多地方的房屋都可能会面临拆迁,尤其是周边社会设施发展较快的地方,那么房屋拆迁户口冻结与解冻,拆迁冻结的地方一定会拆迁吗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拆迁户口冻结与解冻,拆迁冻结的地方一定会拆迁吗?
户口冻结是政府行为,意味着迁出,迁入都不行了,待到拆迁结束就恢复正常了。
1、户口冻结的意思:某个辖区内的户口因某种原因从某年某月某日起不能动。意思就是既不能迁入,也不能迁出。不过,户口冻结一般只冻结迁入,很少有冻结迁出的。
2、户口冻结的事由:
(1)城市建设征地开发拆迁,征地开发拆迁要按人口补偿的,冻结户口迁入是为了杜绝有人投机领取补偿款。
(2)国家大型项目建设移民拆迁,冻结户口迁入目的与开发拆迁一样。
(3)城市建设容纳不下蜂拥而至人口,暂时冻结户口迁入。
(4)其他事由需要冻结户口。
拆迁冻结就是规划部门和房地产交易所为了拆迁,在拆迁之间将所规划的范围内房屋冻结,不再准许交易,但是不一定会在所说的时间内拆迁.如果在冻结期间要想交易,必须先到房地产交易所解除冻结再交易,然后再冻结。
二、拆迁冻结的申请程序
1、拆迁人需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建设用地规划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拆迁范围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经审查,以上材料齐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
三、房屋拆迁的相关事项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法律分析:
法院有权利冻结动迁补偿款。
对于应归当事人所有的的动迁补偿款,也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诉讼中经对方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执行中,法院都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对改动迁补偿款进行查封、冻结,甚至直接扣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律分析:
要冻结。
拆迁安置补偿一般涉及到两块,一是占用的土地和房产;
二是人口安置。
如果户口不冻结,或许会有大批户口向项目区迁入,会导致补偿安置费用过高。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分析:
拆迁款可以冻结。
法院有权利冻结动迁补偿款。
对于应归当事人所有的的动迁补偿款,也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诉讼中经对方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执行中,法院都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对改动迁补偿款进行查封、冻结,甚至直接扣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律分析:
法院有权利冻结动迁补偿款。
对于应归当事人所有的的动迁补偿款,也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诉讼中经对方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执行中,法院都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对改动迁补偿款进行查封、冻结,甚至直接扣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户口冻结是政府行为,意味着迁出,迁入都不行了,待到拆迁结束就恢复正常了。
1、户口冻结的意思:
某个辖区内的户口因某种原因从某年某月某日起不能动。
意思就是既不能迁入,也不能迁出。
不过,户口冻结一般只冻结迁入,很少有冻结迁出的。
2、户口冻结的事由:
(1)城市建设征地开发拆迁,征地开发拆迁要按人口补偿的,冻结户口迁入是为了杜绝有人投机领取补偿款。
(2)国家大型项目建设移民拆迁,冻结户口迁入目的与开发拆迁一样。
(3)城市建设容纳不下蜂拥而至人口,暂时冻结户口迁入。
(4)其他事由需要冻结户口。
拆迁冻结就是规划部门和房地产交易所为了拆迁,在拆迁之间将所规划的范围内房屋冻结,不再准许交易,但是不一定会在所说的时间内拆迁.如果在冻结期间要想交易,必须先到房地产交易所解除冻结再交易,然后再冻结。
一、拆迁冻结的申请程序
1、拆迁人需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建设用地规划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拆迁范围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经审查,以上材料齐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
二、房屋拆迁的相关事项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
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
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
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
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1、拆迁冻结是什么意思
2、拆迁冻结限制
3、拆迁冻结一定会拆吗
4、拆迁冻结房屋
5、拆迁冻结期限
6、拆迁冻结多久
7、房屋拆迁冻结有期限吗
8、拆迁款冻结
9、拆迁冻结的房子能交易吗
10、拆迁冻结令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冻结最新规划,房屋拆迁户口冻结与解冻,拆迁冻结的地方一定会拆迁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冻结最新规划,动迁款有纠纷会冻结吗
内容审核:马丽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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