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拆迁公租房,社区不能办理公租房吗

咨询
塔娜律师

塔娜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征收拆迁维权 国家赔偿

从事律所职业前,有16年法律工作经历,办案经验丰富,法律功底强。

社区拆迁公租房,社区不能办理公租房吗

一、社区不能办理公租房吗

社区能否办理公租房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

首先,要明确的是,社区本身并不直接负责公租房的分配和管理。公租房是由政府或相关机构负责分配和管理的,而社区主要是负责居民的日常事务管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社区并不能直接办理公租房。

然而,在公租房的申请和分配过程中,社区可能会扮演一定的辅助角色。例如,社区可能会协助收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或者提供关于公租房政策、申请流程等方面的咨询。这些工作虽然不属于“办理公租房”的范畴,但对于申请人来说仍然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关于居住证的问题,《居住证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居住证的申领和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而社区服务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的委托下协助办理。因此,如果社区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委托,那么社区就有可能能够办理居住证。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社区都能办理居住证,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来确定。

综上所述,社区本身并不能直接办理公租房,但可以在公租房申请和分配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同时,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社区也可能能够协助办理居住证。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公租房的分配和管理由政府或相关机构负责,社区主要负责居民日常事务管理。

社区可以在公租房申请和分配过程中提供协助,如收集信息、提供咨询等。

居住证的申领和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受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可以协助办理居住证。但具体能否办理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

二、没有社保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法律分析:

不容易。

因为要申请公租房,当事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三、三种人不能申请公租房

不能申请公租房的人有:

1、申请人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且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未在本地居住或是在本地没有稳定的工作,不具备支付租金的能力;

3、在本地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高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4、已享受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或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两年有房屋出售记录。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

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国家之所以将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作为解决当前住房困难问题的政策选择,是因为公共租赁住房相较个人购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个人出租等方式所具有的比较优势【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四、怎样的人能申请公租房

法律分析: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能申请公租房。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五、公租房容易申请吗

法律分析:

不容易。

因为要申请公租房,当事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六、公租房可以选择小区吗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没有交社保可以申请公租房!没有社保也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申请公租房主要是看这几个条件,第1个你是不是收入低于当地的收入标准,如果你的收入低于当地收入标准,而且还上有老下有小的话,那么可以申请公租房。

当然前提是你要是本地的居民,如果不是本地居民的话,比如你是外地人口到本地工作且没有房子的话,那么可以申请公租房,可以是跟别人合租,但人数不能超过三人,也可以自己申请公租房,但前提必须得有本地的居民居住证,和你的工作证明。

申请公租房不需要社保,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断交社保会取消公租房吗1.会。

“正常情况下,断交社保,是不能申请公租房的,也就是说公租房会被取消,但是有些地区并没有这类的要求,因而需前往当地房管局咨询清楚。

2.申请公租房的个人及家庭,其收入及个人住房要符合规定标准,否则也无法申请公租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社区拆迁公租房补偿标准

2、社区拆迁公租房有补偿吗

3、社区拆迁公租房怎么申请

4、拆迁 公租房

5、拆迁安置的公租房

6、拆迁户公租房

7、拆迁补偿公租房

8、公租房拆迁条例

9、拆迁分配公租房

10、公租房拆迁归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拆迁公租房,社区不能办理公租房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社区拆迁公租房,公租房容易申请吗

内容审核:塔娜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社区拆迁公租房,社区不能办理公租房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强拆没给补偿怎么维权 拆迁征迁程序维权要点解析

25年11月19日
被强拆没给补偿怎么办?拆迁维权实操要点解析

25年11月19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25年11月19日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25年11月19日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25年11月19日
人口补偿认定存异议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25年11月19日
征地拆迁新增人口安置 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指南

25年11月19日
缺少人头费补偿不满意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25年11月19日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25年11月19日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 征迁程序维权要点

25年11月19日
社区拆迁征兆分析,五个征兆你家可能要拆迁了

25年11月19日
进化村社区拆迁规划,进化几个村有拆迁

25年11月19日
利北社区拆迁微信群,微信群辱骂他人:法律责任与警示

25年11月19日
凡店社区拆迁,上乐村镇哪些村要整体搬迁

25年11月19日
咸阳中华社区拆迁,房屋拆迁后土地归谁

25年11月19日
青岛王家庄社区拆迁补偿,邓庄社区拆迁拆哪些地方

25年11月19日
木兰社区拆迁,下兰村还会拆迁吗

25年11月19日
拆迁社区,辖区拆迁社区要做什么工作

25年11月19日
社区拆迁村庄名单,惠民县计划拆迁有那几个村

25年11月19日
东裕社区拆迁改造,东裕社区为什么不拆迁

25年11月19日
最新新闻
强拆没给补偿怎么维权 拆迁征迁程序维权要点解析

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

25年11月19日
被强拆没给补偿怎么办?拆迁维权实操要点解析

被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操经验,为您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证据留存方法与救济期限,帮您明确遇到这类情况时该如何主张合法权益。

25年11月19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土地征收难题,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维权空间。本文梳理征迁全流程的应对方法,帮您明确各阶段该做什么,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25年11月19日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是拆迁中常见的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补偿决定各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规与实务经验,帮您明确维权方向,合理争取征收补偿权益。

25年11月19日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纠纷,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对应的维权方法。本文梳理各节点可采取的实操动作,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办案经验,帮您判断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方向,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25年11月19日
人口补偿认定存异议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人口补偿认定是征地拆迁补偿核算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被征收人最终能拿到的安置面积与补偿款。本文顺着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的程序节点,拆解每个阶段您该做的事,帮您应对补偿不满意的情况,避开征迁里的常见坑。

25年11月19日
征地拆迁新增人口安置 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指南

征地拆迁中新增人口安置补偿常引发争议,本文从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切入,讲解被征收人可采取的维权动作,帮您判断补偿是否合理,遇到违法强拆时及时固定证据维护权益。

25年11月19日
缺少人头费补偿不满意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您在征迁过程中若发现缺少人头费导致补偿不满意,可沿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逐一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的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帮您明确维权方向,保障自身合法补偿权益。

25年11月19日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是征地拆迁中常见的补偿争议,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阶段应对方法,帮您明确维权时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25年11月19日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 征迁程序维权要点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不少被拆迁人对该补偿标准不满意却不知如何维权。本文梳理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全流程节点的维权动作,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实操方法,帮被征收人在征迁各阶段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25年11月19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