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社区非法拆迁,青岛胜诉案例:居委会自认实施强拆,行政机关也难逃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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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艳律师

张艳艳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保险领域

擅长征地拆迁和保险诉讼业务。多次在征地拆迁领域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款,深得当事人信赖。2019年9月份所在团队入选“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律师库名单”,为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减损上百万元。

遭遇社区非法拆迁,青岛胜诉案例:居委会自认实施强拆,行政机关也难逃其责!

一、青岛胜诉案例:居委会自认实施强拆,行政机关也难逃其责!

青岛胜诉案例:居委会自认实施强拆,行政机关也难逃其责!

基本案情:

王某等4人在山东某社区有房屋,2023年3月开始,房屋所在地块实行旧村改造,由于补偿问题,王某一直未签补偿协议。2023年11月1日,当地居委会向王某下发《通知》,要求王某于2023年11月3日前腾交房屋,但王某并没有签订协议,王某故拒绝腾房。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王某委托北京浩硕律师事务维权,王律师作为承办律师。2023年11月9日,王某及其家人被强制控制带离房屋,后街道办组织第三人居委会对王某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了拆除。王律师认为,街道办无权对王某的合法房屋实施强制拆除,遂指导王某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街道办强拆违法。后法院依职权追加了居委会作为第三人。

双方观点:

王某认为:第三人居委会作为民事主体无权拆除房屋,故王某认为居委会是受街道办委托拆除房屋,街道办是适格主体,其没有权利强拆且强拆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街道办认为:(1)其仅是监管部门,负责指导旧村改造拆迁、回迁等工作,未实施案涉房屋强制拆除行为;(2)案涉房屋拆除系居委会依据法律授权实施。

第三人:其系依据与案外人王某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拆除原告王某房屋,合法。

裁判结果:

确认街道办及第三人居民委员会强制拆除王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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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为:一是被诉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二是街道办及第三人是否是被诉行为的责任主体;三是被诉行为是否合法。

关于焦点一,第三人主张其系依据与案外人王某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拆除原告王某房屋,理由不能成立。第三人虽非行政机关,但其实施的该行为符合法律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特征,因此被诉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关于焦点二,第三人自认其组织实施了拆除案涉房屋的行为,而且是其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责任主体,故第三人是强制拆除案涉房屋的实施主体。街道办虽否认实施案涉拆除行为,但街道办事处是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监管部门,城中村改造项目纳入对街道办事处的年终绩效考核,故其亦应当对案涉强制拆除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焦点三,案涉拆除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但街道办及第三人居委会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实施案涉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履行了法定程序,依照上述规定,应视为其未履行法定程序,属程序违法。

律师看法:

这个判决认定了居委会也是强拆行为的主体,对此王律师认为居委会实质上不能作为强拆行为的主体,因为居委会并非行政主体,而是民事主体。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只有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本案中其虽然并非被告,是第三人,但是其实质上是承担了行政行为的责任,进而推出其也实施了行政行为。王律师认为依据委托理论来认定即可,但是没有得到支持,这个案子还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区某府是否有权制定规范性文件将社区作为城中村改造实施主体?这个值得大家探讨!

提醒大家,该判决并非生效判决,被告或者第三人有可能上诉。虽然王律师有上述不同意见,但是由于该判决结果对王某并无不利,所以,我们建议当事人不上诉。

二、学会依法维权:强拆篇

违法强拆的维权基本方法:

1、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2、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3、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

4、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5、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所谓的维权方式就是要依据法律,通过诉讼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在没有政府任何相关文件的强拆,在现实中是很难直接提起诉讼,因为在没有政府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拆迁方的强拆人员身份无法证明,不知道对方具体是代表谁来实施,还有是在立案等环节,因为你不知道是哪个政府部门在进行强拆,也没有相关证明文件,基本都是驳回或者不予立案。

二、房子被强拆,怎么获取相应赔偿?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涉及到国家补偿的,应该是什么样的流程呢?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一起提出,也可以在确定强拆违法后先向赔偿机关提出,赔偿机关在收到之日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一般为2年,从相关部门或人员行使权职时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开始计算,

被拆迁人在遭遇相关部门强拆的时候,既可以针对相关部门强拆行为提起诉讼,并申请赔偿,由法院根据法律作出判决,也可以先确定拆迁人的行为属于违法,等法院判决确定违法后,再想赔偿机关提出赔偿。

三、遭遇违法强拆,可以做什么?

1、转移贵重物品,看护老人和小孩,尽可能减少损失

如果被征收人预测到会被强拆,或者从其他途经得知强拆的消息,当事人要转移贵重物品。

其次,家里的老人和小孩要照顾好,以防万一发生意外情况,早程严重后果。

2、及时报警

如果发现征收方强拆要及时报警,同时,要报讯报警的记录以及警方给出的回复。

3、收集和保存证据

如果拆迁队没有进行任何说明,直接强拆或是在没有获得被征收人同意的情况下强拆,被征收人要即使用手机拍照、录音、录像,这样有利于为后期启动法律程序提供证据。

4、拒绝暴力抵抗

一般来说,暴力抵抗难以起到保全自己财产的作用,另外还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5、暴力强拆后要维权

拆迁机构进行违法强拆的,被拆迁人除了可以要求其进行拆迁赔偿之外,还可以要求其进行侵权损害赔偿,如果被拆迁人有固定工作的,拆迁机构还应当赔偿其相应的误工费,但是如果组织拆迁的机构是国家机关或者是政府部门的,受害人就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三、居民面对强拆如何维权

一般来说,遇到暴力强拆的话,首先是要保全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其次,在保全自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下,要注意证据的保全,最后,建议不要进行等行动,直接请律师,提起行政诉讼等行为。

当遇到拆迁时一定要主动了解相关拆迁法律知识,并且寻找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代理,主动出击。

首先,遇到暴力拆迁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公安机关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法行为,对于触犯刑律的要求追究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者其他可能的故意伤害罪等。

如果遇到公安机关不作为的情况,要及时的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对存放于被拆迁房屋内的贵重物品及重要文件进行妥善保管,有条件尽可能移至其他安全处所进行保管。

如遇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取出上述物品,就有可能面临遗失或灭失危险,而作为权益受侵害方举证却相当困难,有可能吃哑巴亏,故应提前做好防范。

最后,在法定期限内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寻求司法救济,即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怠于起诉或提起行政复议,最后超过起诉期限令自己陷于被动(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起诉讼的视为认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遇到了相关的拆迁的情形的时候,是一定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故及早寻找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住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如果是村委强拆民房如何维权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在农村房屋被强拆解决的时候有专业人士帮忙的话,在拿维护个人利益上面将会更加有利。

农村房屋遭遇到违法强拆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合理维权。

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拆迁需要有一定的审批手续,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是合法的。

四、遭遇违法强拆时,我们应如何维权?

违法强拆的维权基本方法:

1、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2、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3、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

4、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5、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所谓的维权方式就是要依据法律,通过诉讼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在没有政府任何相关文件的强拆,在现实中是很难直接提起诉讼,因为在没有政府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拆迁方的强拆人员身份无法证明,不知道对方具体是代表谁来实施,还有是在立案等环节,因为你不知道是哪个政府部门在进行强拆,也没有相关证明文件,基本都是驳回或者不予立案。

一、一般来说违法强拆是指什么

非法拆迁,即拆迁人在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非法拆迁一般都是强制并带有黑社会性质,也有三更半夜偷偷摸摸的将别人的房产非法拆除。

非法拆除毁坏他人房屋的行为和我国《刑法》故意毁坏财物罪相抵触,我国《刑法》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但非法拆迁者往往得不到法律的制裁。

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

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血案。

这样的方式一是无法获得当事人想达到的争取到合理补偿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议大家采用。

科学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

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

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

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

在摄影摄像时,当事人应注意,摄影不要靠太近,以避免摄像设备被抢夺或损毁,但摄录的画面一定要清楚,包括强拆实施过程,参与强拆的人员情况都要摄入画面。

最好同时有一人近前录音,在录音中能够辨别现场人员在强拆实施过程中的身份,职责等。

视频、音频等录好后,不要轻易从原始设备中删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保留在原始摄录设备上,并同时备份。

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强拆现场情况复杂,背后的法律关系更是错综复杂。

实施强拆很少政府亲自出马,常常会以开发商、社区、村委会甚至社会闲散人员具体操作的方式来实现。

就算有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指挥,事后也以各种借口推脱的一干二净。

因此,对当事人来说,如果房子已经被强拆了,简单说就是有人以暴力手段侵犯财产权,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府实施了这一行为,对于当事人来说,通过司法途径都是唯一办法,如果是个人实施了这一行为,那么涉及到刑事犯罪,我们应该敦促警察立案调查,在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赔偿。

五、遭遇违法强拆时,我们应如何维权

违法强拆的维权基本方法:

1、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2、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3、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

4、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5、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所谓的维权方式就是要依据法律,通过诉讼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在没有政府任何相关文件的强拆,在现实中是很难直接提起诉讼,因为在没有政府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拆迁方的强拆人员身份无法证明,不知道对方具体是代表谁来实施,还有是在立案等环节,因为你不知道是哪个政府部门在进行强拆,也没有相关证明文件,基本都是驳回或者不予立案。

二、房子被强拆,怎么获取相应赔偿?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涉及到国家补偿的,应该是什么样的流程呢?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一起提出,也可以在确定强拆违法后先向赔偿机关提出,赔偿机关在收到之日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一般为2年,从相关部门或人员行使权职时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开始计算,

被拆迁人在遭遇相关部门强拆的时候,既可以针对相关部门强拆行为提起诉讼,并申请赔偿,由法院根据法律作出判决,也可以先确定拆迁人的行为属于违法,等法院判决确定违法后,再想赔偿机关提出赔偿。

三、遭遇违法强拆,可以做什么?

1、转移贵重物品,看护老人和小孩,尽可能减少损失

如果被征收人预测到会被强拆,或者从其他途经得知强拆的消息,当事人要转移贵重物品。

其次,家里的老人和小孩要照顾好,以防万一发生意外情况,早程严重后果。

2、及时报警

如果发现征收方强拆要及时报警,同时,要报讯报警的记录以及警方给出的回复。

3、收集和保存证据

如果拆迁队没有进行任何说明,直接强拆或是在没有获得被征收人同意的情况下强拆,被征收人要即使用手机拍照、录音、录像,这样有利于为后期启动法律程序提供证据。

4、拒绝暴力抵抗

一般来说,暴力抵抗难以起到保全自己财产的作用,另外还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5、暴力强拆后要维权

拆迁机构进行违法强拆的,被拆迁人除了可以要求其进行拆迁赔偿之外,还可以要求其进行侵权损害赔偿,如果被拆迁人有固定工作的,拆迁机构还应当赔偿其相应的误工费,但是如果组织拆迁的机构是国家机关或者是政府部门的,受害人就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六、遭遇违法强拆时,我们应如何维权?

遭遇强拆应立即报警,要求立案侦查,书面保护申请,向法院提出复议,推动问题解决,获得合理拆迁补偿。

合法强拆程序包括提前通知被拆迁人,宣传解释工作,强制拆迁证明人和证据保全,物品清点登记,交由被执行人接受,逾期提存。

强拆行为严禁,应先进行赔偿后实施拆迁。

法律分析

一、如果遭遇强拆怎么维权最好?

违法强拆的维权基本方法:

(一)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二)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三)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

(四)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五)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二、合法强拆的程序是什么?

(一)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二)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三)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四)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

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

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五)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受。

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

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强制拆迁行为对人民群众的权益是很大的侵犯,因此我国对这样类似的行为是严厉禁止的。

合法的强拆程序应该包括提前十五天通知被拆迁人,同时在拆迁之前应该要至少举行两次听证会。

强制拆迁的时候应该要先进行赔偿在实施拆迁行为。

结语

维权是遭遇强拆的重要途径,包括报警、立案侦查、向公安局提出保护等。

诉讼的目的是推动问题解决,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

合法强拆程序应提前通知被拆迁人,并进行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自行搬迁。

强制拆迁时需有证明人和公证部门进行证据保全。

拆迁行为应先进行赔偿。

保护人民群众权益,我国对此类行为严厉禁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

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

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

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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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遭遇社区非法拆迁,遭遇违法强拆时,我们应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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