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跟谁谈谈,拆迁中,我们怎样尽可能拿到更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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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钰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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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民商事

深耕于行政诉讼领域,擅长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疑难维权案件。

拆迁补偿跟谁谈谈,如果觉得拆迁补偿差距特别大,就不是简单的谈谈可以解决的!

一、如果觉得拆迁补偿差距特别大,就不是简单的谈谈可以解决的!

李顺华主任律师公益直播拆迁法律咨询系列文章第116篇

如果说你觉得补偿差距特别大,跟对方提出你的理由,对方也不会听取你的提出的理由的话,有可能这个事情就不是简单地跟对方讲道理就能解决的,这时候就需要注意了。那么大家一定要考虑到就是说法律是怎么规定的,遇到这些问题如何去处理,可以多咨询一下专业的处理这类纠纷多的律师,他经验会比较丰富,应该会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因为毕竟新的一轮的旧城、棚户区改造政策可能慢慢的就要落地了。很多人的房子有可能就会被列入到征收范围之内。那么我感觉如果说是这次棚户区改造或者是旧城改造这个政策,如果说你抓不住这个机会,不能够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也可能我觉得这是一最后一波,如果说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实现资产的价值的提升,甚至有可能会导致你生产生活水平下降。

这个时候我觉得肯定损失是非常惨重的,所以如果很多人第一次遇到这种问题,如果是不清楚的话,可以跟我们进行沟通,毕竟说现在很多的咨询或案件,我们之前都遇到过或者类中类似。为什么叫行政征收?很多人可能不理解行政征收的含义,很多人把房屋的征收跟市场上房屋的买卖进行了等同,也就是说一个愿买一个愿卖,那么这样的话才可以。甚至有些人认为我就不签字,也就说那我就不卖给你,你看你怎么办?你能不能说强买强卖。

如果对方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签字也不复议或诉讼,那么强制拆除确确实实是对咱们被征收人影响最大的一个行为。我们说他最大的杀手锏,其实就是最后可以有强制拆除的权力。也就是说如果说他前面走的流程是按照法定的程序走的,如果说到了最后还是不能达成协议,这个还是解决不了,那么最后对方就可以做出一个征收补偿决定,并且可以申请司法机关来强制执行,也就是进行司法的强制拆除。这个大家一定要注意,不是说咱们认为他补偿的标准不合理,然后就认为好像我们不签字不同意对方就没有办法,其实不是这样的。

那么应对强制拆除或者是说避免被强制拆除的最好的方法,还是要争取主动,也就是说在整个征收过程中,我们被征收人是有很多的权利可以行使的,如果说你把你的力气放在前面去用,也就是说未雨绸缪,或者是说在对方在走法律程序过程中,还有我们施展权利的机会,那个时候我们一定要及时的去去行使我们的权利。

比如说在制定补偿安置方案的时候,他要征求我们被征收人的意见,那么很多人可能觉着补偿的标准太差了,或者说反正文件规定的是针对所有人的,也不是针对我一家的,所以说很多人对补偿方案就没有引起重视。那么如果说你对这个东西不重视的话,后边可能强制拆除的,那个时候你再重视就晚了。

因为这个程序走过去你不提出异议,那么从法律上来讲,对方可能就认为你是认可了他的补偿方案的,你既然认可了补偿方案,然后你后续又不同意协商,或者是标准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你很显然会丧失了前面提出意见的权利,之后对方来强制来拆除你的房子,可能就会给对方提供一些便利,所以我们说强制拆除这个事情,事实对我们威胁是最大的,那么我们要是说想避免被强制拆除,一定要把法律赋予咱们需要行使的权利及时行使到位。

二、拆迁补偿太低

法律分析:

谈拆迁补偿首先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双方可以就补偿款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

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然后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拆迁中,我们怎样尽可能拿到更多补偿?

“原来种地一年收入3万元,现在房子拆了以后,一下子补偿了660万元,我要种200年地才能挣下这么多。

”17年12月10日,山西太原小店区北畔村的武四成大爷晒着太阳,格外高兴,自从村里被列入城中村改造项目以后,村里人的生活彻底发生了改变,拆迁领补偿,家家户户都成了500万元以上的“土豪”。

北畔村被看作是太原市发展的黄金地段,今年被列入太原市重点改造的城中村项目以后,开发商投入巨资进行拆迁、改造。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农村回迁等是现在在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是很普遍的,也有很多的人因此一夜暴富,成为百万富翁,城市建设也越来越好,我们的生活水平更是有了很大的提升。

但是通过拆迁暴富的人还是少数的,如何从房屋的拆迁改造中拿到更多的补偿,是我们每一个被拆迁人最为关心的问题。

那怎样才能尽可能的拿到更多拆迁补偿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善于利用法律程序,如果拆迁补偿不满意,我们就要尽可能拖慢拆迁方的对我方的拆迁进度。

因为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及征收方行政行为的程序性,政府在作出征收拆迁决定后,往往想要尽快的完成拆迁征收工作,在这时候,我们被征收人可以联系专业的律师通过一些法律的手段:

可以申请信息公开、听证、复议、提起诉讼、申诉等,拆迁方往往为了建设改造项目能够如期进行,通常都会作出一些妥协和让步。

我们是为了拿到我们满意的补偿,胜诉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即使输了诉讼,但赢了钱,那我们也就已经达到我们的目的。

拆迁涉及的法律知识多种多样,其中不乏专业艰涩难懂之处,我们平常大众初遇拆迁,对于拆迁相关的知识认知上几乎为零,此时应该积极搜集、整理、学习,但时间不等人,如力有不殆,则应将交由专业律师解决,省心省力。

另一方面,被拆迁人还应该有充分的心理认知。

一味的胡搅蛮缠不仅不能为自己维权,还有可能让自己陷入危难。

但是不激进也不意味着一味退缩,消极应对。

因此,我们被拆迁人应该有这样的觉悟:

拆迁是一场博弈,只要了解拆迁的本质,寻找到合适的方法,并积极搜集信息,保存证据,充分利用各种有力资源,有理有节的与拆迁人周旋,就能取得好的成效,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同时还要准确把握好解决问题的时机和尺度。

征地拆迁问题的解决最重要的就是把握好时机和尺度的问题,时机、尺度不到则火候不够,取不到良好的效果,时机、尺度过了,则物极必反,可能会时问题的解决陷入僵局。

因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需不断的跟征收方谈判,抛出橄榄枝,让征收方在一段时间内无法强拆,坐到谈判桌。

在不断的谈判过程中揣摩对方的底线,根据自己的谈判筹码,适可而止。

四、当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1、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听证。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2)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

一、违章建筑被拆迁有补偿吗

首先,根据当前的法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被征收拆迁时,不予补偿。

其次,以下几种情况即所谓的违章建筑: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建筑。

所以,若是符合以上情况的违章建筑,那么即可能无法拿到补偿。

不过,因为实际中的情况不一,由以下情形造成的违章建筑也可以获取补偿:

1、《城乡规划法》实施前搭建的建筑;

2、无故意抢种抢修获取补偿的建房,比如一些不懂法,不知道当前政策的人搭建的建筑;

3、因为房屋主管部门过错搭建的违章建筑,比如因审批问题建成的违章建筑。

五、如何谈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

谈拆迁补偿首先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双方可以就补偿款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

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然后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拆迁补偿谈不拢怎么办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很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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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补偿和谁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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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拆迁补偿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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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跟谁谈谈,如何谈拆迁补偿

内容审核:黄钰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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