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拆迁考核办法,拆迁安置工作考核的内容是哪些

咨询
王佳扬律师

王佳扬律师

专业律师 征收拆迁补偿 安置维权 民商争议纠纷

接受过多年法学专业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对行政诉讼法有独到且深入的见解,征收拆迁案件处理经验丰富。自执业以来,处理了大量的行政诉讼案件,尤其擅长处理房屋征收、企业征收纠纷等。

社区拆迁考核办法,拆迁安置工作考核的内容是哪些

一、拆迁安置工作考核的内容是哪些

拆迁安置工作考核的内容是哪些

二、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是什么

1、被拆迁人的认定标准

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

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

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

代管有两种形式:

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

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

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

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

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

需注意的是,承租人或者房屋的使用人不是被拆迁人,但是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

2、哪些人员应计入拆迁安置人员?

(1)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有承包地并参加集体经济组织分配且在被拆迁住房常住的农业人口,虽无承包地并且未参加集体经济组织分配,但依法取得了宅基地,并有住房且户口迁入被征地村组的(包括正常婚迁、生育人口)

(2)原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人口,因国家征地已农转非未享受住房安置现仍在被拆迁住房常住的。

(3)原常住户口在被拆迁住房中,现正在部队服兵役的士兵(不包括军官、文职人员和10年以上的士官)正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正在服刑或劳教的人员。

(4)原属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各种原因户口迁出,现已退职、退休在被拆迁住房中居住,户口已迁回的人员,且在原工作单位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属国家福利性质住房的。

3、拆迁单位对安置人员怎么确定?

由于现实情况纷繁复杂,确定应安置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动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

(1)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签订的《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除非上述条款被法院宣告无效,一般都按该协议分割动拆迁补偿款;

(2)在《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无相关条款,但在动拆迁单位动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

(3)当《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及两定表对相关安置人员均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动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

综上所述,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

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签订的《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

在《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无相关条款,但在动拆迁单位动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

当以上两种方式均对相关安置人员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动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

三、拆迁工作考核的标准有哪些?

法律分析:

拆迁工作是涉及人民生活的重要工作,考核标准应当严格。

可根据拆迁工作的程序、文件齐全度、保障措施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同时,应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实行公开透明,确保考核公正。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拆迁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拆迁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单位应当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拆迁工作进行考核,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执法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处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应当接受考核。

考核应当公开、公正、客观,依据考核情况采取奖励、激励或者追究责任等措施。

四、拆迁单位对安置人员怎么确定

由于现实情况纷繁复杂,确定应安置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动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

(1)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签订的《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除非上述条款被法院宣告无效,一般都按该协议分割动拆迁补偿款;

(2)在《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无相关条款,但在动拆迁单位动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

(3)当《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及“两定表”对相关安置人员均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动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

一、企业拆迁都有哪些补偿,该如何维权?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拆迁的补偿是比较多的,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等,企业如果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五、拆迁单位对安置人员怎么确定?

1、被拆迁人的认定标准

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

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

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

代管有两种形式:

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

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

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

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

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

需注意的是,承租人或者房屋的使用人不是被拆迁人,但是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

2、哪些人员应计入拆迁安置人员?

(1)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有承包地并参加集体经济组织分配且在被拆迁住房常住的农业人口,虽无承包地并且未参加集体经济组织分配,但依法取得了宅基地,并有住房且户口迁入被征地村组的(包括正常婚迁、生育人口)

(2)原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人口,因国家征地已农转非未享受住房安置现仍在被拆迁住房常住的。

(3)原常住户口在被拆迁住房中,现正在部队服兵役的士兵(不包括军官、文职人员和10年以上的士官)正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正在服刑或劳教的人员。

(4)原属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各种原因户口迁出,现已退职、退休在被拆迁住房中居住,户口已迁回的人员,且在原工作单位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属国家福利性质住房的。

3、拆迁单位对安置人员怎么确定?

由于现实情况纷繁复杂,确定应安置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动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

(1)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签订的《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除非上述条款被法院宣告无效,一般都按该协议分割动拆迁补偿款;

(2)在《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无相关条款,但在动拆迁单位动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

(3)当《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及两定表对相关安置人员均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动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

综上所述,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

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签订的《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

在《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无相关条款,但在动拆迁单位动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

当以上两种方式均对相关安置人员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动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

六、拆迁单位对安置人员的确定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为加快--征地拆迁工作,提高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争优创先、攻坚破难,征迁工作实行领导牵头,分工负责,分层落实的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征迁工作任务。

经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参加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的干部、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干部。

二、征地考核内容与要求

1、对红线内征地召开村两委会议达成书面意向,再向村民代表会议通报;

2、完成红线内征地范围堪界定桩,开挖边沟;

3、完成红线内征地界桩或边沟范围内房屋、土地面积进行丈量、清理、登记造册,由被征(用)地单位(或个人)书面确认,签字盖章,并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4、按征地协议进行结算款项、兑现付款;

5、完成集体资产的款项结算、兑现付款;

6、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三、拆迁安置考核内容与要求

1、召开拆迁安置领导小组会议;

2、召开村(居)拆迁安置户主动员大会;

3、完成被拆迁房屋丈量、清理工作,丈量结果在房屋

拆迁范围内向被拆迁人公示(时间五天);

4、签订拆迁协议,支付补偿费;

5、完成旧房拆除;

6、完成建房分户报批;

7、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四、奖罚措施

完成征地任务参加人员每人奖励--元,提前完成任务再奖励每人每天--元。

五、公示工作程序及要求

1、拆迁工作完成后要做调查后,调查表经复核合格后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对于被拆迁人申请有遗漏的,应予以修正、更改。

3、项目负责人严格履行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社区拆迁考核办法最新

2、社区拆迁考核办法细则

3、社区拆迁考核办法规定

4、社区拆迁工作

5、社区拆迁总结

6、社区拆迁工作汇报

7、做拆迁户社区干部的拆迁工作

8、拆迁办年度考核表

9、拆迁工作绩效考核

10、社区拆迁安置工作总结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拆迁考核办法,拆迁安置工作考核的内容是哪些”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社区拆迁考核办法,拆迁单位对安置人员怎么确定?

内容审核:王佳扬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社区拆迁考核办法,拆迁安置工作考核的内容是哪些/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在明中国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持续开展公益普法咨询活动

25年11月20日
土地征收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先看四个要素

25年11月20日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2026年先看方案这三处

25年11月20日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2026年先查账目

25年11月20日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2026年先做损害鉴定

25年11月20日
集体土地被占用,2026年用地性质梳理

25年11月20日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房子住了二十年不算一句话的违建

25年11月20日
房屋征收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认定标准落在户籍和成员资格上

25年11月20日
社区拆迁考核办法,拆迁安置工作考核的内容是哪些

25年11月20日
农村拆迁考核办法,拆迁安置工作考核的内容是哪些

25年11月20日
农村村民土地被征后如何安置工作,农村土地被征收后

25年11月20日
征地补偿的安置工作是怎样的,征地的安置补偿费怎么算

25年11月20日
经开区2025年拆迁名单,黑庄户村2025年5月份拆迁安置工作开始

25年11月20日
拆迁户回访,怎样做好拆迁后的安置工作

25年11月20日
征收土地以后如何安置工作,土地征收完下一步是什么

25年11月20日
拆迁赔偿难,拆迁安置补偿不满足如何解决?

25年11月20日
郭一卒律师:如何加快安置拆迁户,怎样做好拆迁后的安置工作

25年11月20日
讨论拆迁安置政策的意见,拆迁谈判技巧二十条

25年11月20日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存在什么问题,征迁安置存在的问题

25年11月20日
拆迁赔偿安置工作方案,关于拆迁安置的法规 政策有哪些

25年11月20日
最新新闻
在明中国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持续开展公益普法咨询活动

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25年11月20日
土地征收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先看四个要素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25年11月20日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2026年先看方案这三处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25年11月20日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2026年先查账目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25年11月20日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2026年先做损害鉴定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25年11月20日
集体土地被占用,2026年用地性质梳理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25年11月20日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房子住了二十年不算一句话的违建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25年11月20日
房屋征收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认定标准落在户籍和成员资格上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25年11月20日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差额集中的项目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25年11月20日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先做这件事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25年11月20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