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福村拆迁规定,重要消息!农村拆迁必须知道这5大秘密!

咨询
侯森律师

侯森律师

专业律师 征地拆迁 房产纠纷 建筑工程

拥有深厚的房地产法、建筑法等相关不动产专业理论功底,独立和参与办理了多起行政法征地拆迁诉讼及非诉案件,赢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尤其擅长处理房产纠纷以及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专业契合度高,办案经验丰富。

新福村拆迁规定,重要消息!农村拆迁必须知道这5大秘密!

一、重要消息!农村拆迁必须知道这5大秘密!

大家都知道拆迁方有很多套路,在部分地方政府拆迁过程中,往往喜欢用一些套路来加快拆迁的进度,本质上是一种试探,那都有哪些说法呢?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01

律师解读各地虽然方法不尽相同,但是也大同小异,下面就将这几个话术说给大家:1、一切依据规定拆迁时,当拆迁方告知拆迁时,往往喜欢告诉被拆人员,他们是依照规矩办事,补偿低也没办法。乍一听多么合法合理,但是其实恰恰是最大的套路,要知道规定有对有错,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拿着不合法的规定来拆迁,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ctype":2,"value":"9922720e0cf3d7caf0fdaeede01fbe096b63a926","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9922720e0cf3d7caf0fdaeede01fbe096b63a926?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

2、居委会、村委会通知,试探态度拆迁的初期,拆迁方对各个被拆迁人的心理预期缺乏信息,往往喜欢用村委会通知各个村民,让各个村民来谈谈他们的心理价位,从而可以逐个击破。3、内部关系套近乎利用在公职单位的人员进行宣传,似乎可以把赔偿通过送礼、套关系的方式获得,实际上因为拆迁的特殊性,很多双眼睛都在盯着,真正有关系的人,咱们普通老百姓是万万接触不到的,这种用关系骗人的幌子,千万别信。

{"ctype":2,"value":"0b46f21fbe096b636612cfcb1e338744ebf8ac26","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0b46f21fbe096b636612cfcb1e338744ebf8ac26?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

4、从家人下手因为咱们部分被拆迁人的家属在当地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上班,这个时候就不可避免的受到影响,为了避免影响影响家人,也没办法。其实,这是一种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我们有很多案例,就是起诉其单位一直不让上班,最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5、断水断电断路逼迁断水断电断路进行比钱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因为最近几年打击力度的加大,政府做的更加隐蔽,比如用其他某某修路项目的名义拆掉了你家门口的路,不管怎么样,都会极大的影响咱们被拆迁人的日常生活。

{"ctype":2,"value":"500fd9f9d72a6059bf1b70813a34349b033bba26","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500fd9f9d72a6059bf1b70813a34349b033bba26?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

遇到这些行为,大家千万不要怕,也不要硬来,而应当寻求法律的帮助,通过确认违法的方式,来惩罚违法的征拆方。同时,在被拆迁时,也应当保持理智,不要上了拆迁方的小套路。

02

史律师提醒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二、农村房屋拆迁

(一)加大宣传力度,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

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村干部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建规划的宣传,教育农民必须服从规划,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政府应按规划严格实施建设,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建立农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网络,理顺人户分离关系,坚决刹住违规占地建房之风。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有法可依。

农房拆迁相关法律缺失,政策供给又落伍是造成农房拆迁矛盾突出的重要根源。

目前所见的行政法规、规章的适用范围均是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而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尚无规定,致使农村集体房屋拆迁在现实中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

因此,规范征收土地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制定一部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律十分必要。

我们要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对涉及农房拆迁的一些具体政策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制定出合乎民意的法律法规,规范农房拆迁行为。

同时不管征地拆迁资金由谁买单,政府部门都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三)创新补偿模式或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的长远之计。

目前普遍实行的以货币方式进行安置,容易产生“分光吃光”的状况,对于农民生活的长期保障和农村稳定是十分不利的。

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问题,最根本的要着眼于农民的“造血功能”,在征地过程上,为农民提供自我发展的空间,只有让农民通过自我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长远生计,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考虑。

所有的高层住宅楼都是有公摊面积的,没有公摊面积的,除非是农村的自建房,既然我们购买的商品房上面登记的房子的面积包含公摊面积,那在检查回迁房的面积的时候,也只能是公摊面积加回迁房的实际面积。

可细节上还是政府部门说了算的。

三、村庄拆迁5大补偿规定

律师解答: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标准

1、茅草房每平方米补偿 2000元。

2、砖房每平方米补偿 2600元。

3、平房每平方米补偿 3000元。

4、楼房(二层及以上)每平方米补偿 3500元。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

石家庄市人民 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 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四、农村房屋拆迁拆迁

法律分析: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五、如何解决农村的拆迁问题

(一)加大宣传力度,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

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村干部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建规划的宣传,教育农民必须服从规划,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政府应按规划严格实施建设,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建立农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网络,理顺人户分离关系,坚决刹住违规占地建房之风。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有法可依。

农房拆迁相关法律缺失,政策供给又落伍是造成农房拆迁矛盾突出的重要根源。

目前所见的行政法规、规章的适用范围均是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而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尚无规定,致使农村集体房屋拆迁在现实中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

因此,规范征收土地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制定一部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律十分必要。

我们要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对涉及农房拆迁的一些具体政策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制定出合乎民意的法律法规,规范农房拆迁行为。

同时不管征地拆迁资金由谁买单,政府部门都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三)创新补偿模式或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的长远之计。

目前普遍实行的以货币方式进行安置,容易产生“分光吃光”的状况,对于农民生活的长期保障和农村稳定是十分不利的。

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问题,最根本的要着眼于农民的“造血功能”,在征地过程上,为农民提供自我发展的空间,只有让农民通过自我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长远生计,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考虑。

所有的高层住宅楼都是有公摊面积的,没有公摊面积的,除非是农村的自建房,既然我们购买的商品房上面登记的房子的面积包含公摊面积,那在检查回迁房的面积的时候,也只能是公摊面积加回迁房的实际面积。

可细节上还是政府部门说了算的。

六、拆迁拆迁拆迁

法律分析: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新福村拆迁规定最新

2、新福镇有多少个村委

3、新福村拆迁规定公告

4、新福镇在哪

5、新福街道

6、福新新村

7、新福新城规划

8、新福苑地址

9、新福镇政府电话

10、新福镇属于哪个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福村拆迁规定,重要消息!农村拆迁必须知道这5大秘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新福村拆迁规定,如何解决农村的拆迁问题

内容审核:侯森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新福村拆迁规定,重要消息!农村拆迁必须知道这5大秘密!/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法院强制腾退商户的规定,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中关于强制腾退的规定

25年11月20日
拆迁补偿规定怎么补偿,拆迁补偿标准怎么算

25年11月20日
集体土地归村规定,土地管理法对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规定

25年11月20日
江西省农村住宅拆迁补偿规定,2023年江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5年11月20日
拆迁货币化安置有时间规定吗,货币拆迁制

25年11月20日
农村危旧房拆迁规定,农村老旧危房拆除最新规定

25年11月20日
农村鸡场被拆迁,最新养鸡场拆除补偿规定

25年11月20日
汪文明律师:新拆迁的规划,拆迁后小区怎么规划

25年11月20日
近宅拆迁赔偿怎么算,看丹村拆迁安置补偿规定

25年11月20日
外海拆迁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有无规定外村村民不准到本村购买集有土地建设住宅的规定

25年11月20日
拆迁房的秘密答案,接档共享房屋的秘密规则是什么

25年11月20日
拆迁房的秘密和方法,接档共享房屋的秘密规则是什么

25年11月20日
拆迁房的秘密,房产评估技术报告可以公开吗

25年11月20日
拆迁补偿的秘密,拆迁前如何保密消息

25年11月20日
房屋拆迁秘密,拆迁为什么要保密

25年11月20日
房屋拆迁登记秘密,征地工作秘密事项清单

25年11月20日
拆迁房屋登记的秘密,哪些人可以调取拆迁协议

25年11月20日
会玩拆迁房的秘密,接档共享房屋的秘密规则是什么

25年11月20日
拆迁房秘密,秘密入口专属宅基地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25年11月20日
农村拆迁房的秘密,秘密入口专属宅基地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25年11月20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1月20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1月20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1月20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1月20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1月20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1月20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1月20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1月2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1月2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1月20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