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博韬律师自2010年起专注于征收拆迁业务,在该领域深耕十五年,代理案件遍及除西藏及港澳台地区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住宅类、商业类、企业类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行政处罚等,案件总量逾千件。
养殖场遇到强拆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一、了解强拆原因和依据
首先,需要了解强拆的原因和法律依据。如果是因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或者相关环保法规,那么需要了解具体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这有助于确定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后续应对的策略。
二、与拆迁方协商
在了解了强拆原因和依据后,可以尝试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可以提出自己的诉求和困难,并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寻求法律援助
在整个过程中,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请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收集证据、如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具体的操作步骤。
五、注意保留证据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与拆迁方的沟通记录、相关文件、照片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养殖场遇到强拆时,应该通过了解强拆原因和依据、与拆迁方协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寻求法律援助以及注意保留证据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共同推动城乡规划的合理实施。
可以。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法律依据: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法律分析:
强拆养殖场的情况有:
1、如果是违建可以依法拆除的。
但可以索要补偿,拆除违法建筑也是可以要赔偿的。
2、如果对已经被征用的养殖场进行补偿,而养殖场主人拒绝搬迁的可以进行强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分析:
养殖场的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
对地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以及合理的拆迁费用。
养殖场强拆后的赔偿如下:
1、土地的补偿,土地是自己的承包地,土地确权明确,土地可以获得补偿,如果是租用的土地,土地补偿归实际承包权人所有;
2、养殖场建筑物、附属物的补偿,根据养殖场实际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以及附属设施综合评估计算补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可以。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法律依据: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即便是没有手续的养殖场,也不能随便拆除,拆除要符合法律手续,如果不符合法律手续,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赔偿,但如果拆除手续是合法的,就只能被拆除了。
一、农村房子超面积会被强拆吗?
农村房子超面积是否会被强拆,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如果建房已经办理合法的审批手续,如本人㓟相关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等,且针对1面积超标的情况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以及补交一定费用,一般不会被拆除;
2、如果隐瞒面积超标的情况,被有关部门查处到,就会被视为违章建筑,就可能会被强拆。
二、土地被私人随意占用了怎么办
1、向国有土地资源局反映。
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是行政处罚。
非法占用的土地要责令退还。
对已建的建筑物及设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没收: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拆除。
除此之外,可以并处罚款。
罚款数额为非法占用土地的每平方米30元以下。
对于农民非法占地建住宅,则不论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必须予以拆除,但没有罚款的规定。
2、行政处分。
如果非法占地的主体是政府及部门或者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除了要予以行政处罚外,对有关责任人还要给予行政处分。
三、违章建筑拆除程序法律规定
1、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操作,也就是说要遵循催告、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实施强制拆除的步骤。
与此同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时还要做到两点:
一是要进行公告限期拆除;
二是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又不拆除时才能强制拆除。
2、违章建筑的法定拆除程序,1、查明事实阶段。
2、处理和处罚阶段。
3、补办手续阶段。
4、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
5、行政裁决阶段。
6、强制执行阶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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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养殖场拆迁解决方案,养殖场建在基本农田能强拆吗
内容审核:刘博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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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