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各种案件的办理,在河南、山东、四川、山西、江西等省办理过多起案件。法律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熟知各地征拆政策,在办案时能够快速果断找到征收方违法点,细致耐心地与客户沟通案情,准确掌握客户心理预期,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并在与征收方协商过程中占据主动权。
为满足广大群众的合理住房需求
坚持房住不炒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居住品质
促进新吴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新吴区出台以下政策:
01
“太湖人才计划”补贴
凡符合《“太湖人才计划”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实施办法》购买补贴政策支持的优秀大学生,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住房的,在享受市级补贴基础上可再次享受新吴区政府给予本科2万元、硕士5万元、博士8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相应补贴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兑付。
02
“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补贴
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的毕业生,在新吴区工作缴纳社保并办理了落户手续,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住房(以取得网签合同为准)的,新吴区政府给予本科8万元、硕士15万元、博士2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相应补贴须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兑付。本条购房补贴与本实施意见第一条就高执行,不同时享受。
03
职工家庭补贴
对在新吴区缴纳社保的职工家庭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的,新吴区政府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普通住宅90m2(含以下)按购房总价的1%补贴,90m2以上144m2以下按购房总价的1.5%补贴,双职工购买144m2以下按购房总价的2%补贴(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相应补贴须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兑付。
04
征收拆迁优惠
辖区征收拆迁住宅时鼓励被征收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并选择购买新吴区辖区内的商品房时,由新吴区政府建立由房产开发企业自主提供可以给予被征收人选购商品房的房源库,由政府和开发商共同给予被征收拆迁户购买房源库内商品房3%-5%的优惠。
05
“卖旧换新”
对“卖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的本市户籍家庭,如其现有住房属于在途交易的,该套住房可不计入限购套数,允许其家庭在新吴区范围内购买一套新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卖掉住房后2年内再次购买住房的,可以不提供社保和纳税证明。
以上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终止时间提前一周公布。执行过程中,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同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法律分析: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
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
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
5、限购范围内的购房资格审查,目前通过网络由管理部门负责,不用多跑去出各个无房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第五条 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的购房政策进一步收紧,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基础上,增加了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的条件。
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政策进一步收紧,从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调整为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
法律分析:
住房补贴政策: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移。
法律分析:
1、购房条件:
外地户口需提供3年内在苏州连续2年及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2019年7月25日起实施)。
相城区自2018年11月19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购房者除2年社保或纳税之外,还需要积分满600分才可购房。
2、限购范围: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3套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1套房。
3、限购区域:
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吴中区、太仓、昆山;常熟、张家港不限购。
4、社保个税缴纳范围: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包括苏州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及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等四市范围。
法律依据: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用地出让管理。
加大土地供应保障力度,严格执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保障土地市场供需适度。
严格施行购地自有资金申报核查制度,竞买企业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并作出承诺。
住宅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调整为30%~50%区间设置,具体在出让公告中设定。
竞得人申报自有资金不实的,取消竞得资格没收保证金或终止出让合同没收定金,并将竞得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诚信系统。
住宅用地鼓励实行“限房价、限地价”出让方式。
二、调整居民购房政策。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法律分析: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
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
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
5、限购范围内的购房资格审查,目前通过网络由管理部门负责,不用多跑去出各个无房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第五条 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的购房政策进一步收紧,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基础上,增加了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的条件。
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政策进一步收紧,从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调整为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
打出“组合拳”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2022年以来,逾70个城市的楼市调控政策主要涉及补贴购房、调整公积金政策、放松落户限制、降低首付比例、放松限售限购、降低贷款比例等。
不少地区打出“组合拳”。
浙江省衢州市出台房地产“松绑”政策,全面取消限售、限购。
非本市户籍家庭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受2021年8月7日政策中需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2个月且仅能购买1套的限制。
同时,市区新出让地块新建商品住房、已出让地块中尚未网签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
部分地区对所在地区的限价住宅项目定价进行了“松绑”。
以东莞市为例,东莞市住建局近日发文,鼓励项目结合实际自主提高品质建设标准,推动住宅项目逐步实现“优质优价”。
在满足基本品质指标的基础上,对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提出分档次约束项,针对提高品质建设标准的项目,对提升品质指标相应内容增加的建造成本,在指导价(限价)的基础上予以适当增加。
信贷政策方面,广州、苏州、杭州等地下调房贷利率,部分地区最低房贷利率与LPR持平。
公积金政策更趋灵活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福州、株洲、北海、资阳、天津等近20个城市发布公积金政策,内容主要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贷款比例、提取时间前移、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等。
在降低贷款比例方面,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发文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
政策明确,取消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个人账户应保留最近12个月归集额的规定。
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部分地区还打出公积金调整政策“组合拳”。
四川省资阳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政策包括,一是提高贷款额度。
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为60万元;
职工家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
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引进和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为70万元。
二是降低首付比例,职工购买商品住房新房(含期房、现房),属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属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购买再交易住房,属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属二套改善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之前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大部分是购房后提取,最近有部分城市提前到购房时即可提取,可缓解购房者的压力,有利于市场稳定。
“松绑”力度整体有限中原地产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超过70个城市对楼市政策进行调整。
近期,福州、郑州、哈尔滨、青岛、广州等地接连发布楼市新政,政策目的主要是促进刚需和改善需求释放。
业内人士表示,多地楼市政策适度调整将有效缓解购房资金压力。
同时,购房需求进一步释放将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成交上升,缓解库存压力,推动城市经济发展。
张大伟表示,目前发布重磅宽松政策的城市基本都是楼市相对冷清的区域。
而热点区域、房价涨幅较大的城市基本没有明显调整。
部分地区在发布楼市松绑政策时,留有一定的回旋余地。
苏州调整二手房限售政策,由之前的5年改为3年。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此次苏州限售并未彻底取消,只是缩短了限售年限,给后续调控留有余地。
如果市场明显反弹,还可以再次调整到5年。
部分地区出台了仅针对特定时期的楼市调控政策。
以安徽省淮北市为例,该地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显示,4月30日-5月4日春季房展会期间,个人或家庭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可获最高不超过6万元奖励,非首套房可获不超过4万元奖励;
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也可获最高不超过3万元奖励。
此外,本地、外地居民或企业在房展会期间购房,还可享受财政奖励、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和开发企业补贴。
对此,淮北市住建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该政策仅在房展会期间有效,具体实施办法可参考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用地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约。
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新吴区拆迁户补偿政策文件
2、新吴区拆迁户补偿政策解读
3、新吴区拆迁户补偿政策最新
4、新吴区拆迁计划
5、无锡新吴区拆迁政策
6、无锡新吴区拆迁补偿标准
7、无锡新吴区拆迁办电话
8、无锡新吴区2021年拆迁计划
9、新吴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10、新吴区政府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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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新吴区拆迁户补偿政策,苏州购房新政策
内容审核:徐慧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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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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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