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大型集体维权及重大行政诉讼案件。曾办理过多起集体土地征收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案件,具备极强的法律纠纷解决能力。
法律分析:1.叶县实验学校小学部:区域一:广安路以东、广场西街以西、九龙路以南、叶廉路以北(该区域内户籍为东菜园的学生到叶县第五小学上学);区域二:昆阳大道以东、广安路以西、九龙路以南、新文化路以北;区域三:昆阳大道以东、广安路以西、叶廉路以南、叶舞路以北;户籍为东菜园居委会一组的学生也可到县实验学校上学。2.叶县第二实验学校(焦庄小学):区域一:昆阳大道以东、叶公大道以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及其以南、九龙路以北(含张庄);区域二:广场西街以东、叶公大道以西、九龙路以南、叶廉路以北,以及龙祥花园、龙祥小区、瑞龙花园;区域三:邱寨行政村及其以东、昆阳大道以西、教体局—程寨村以南(不含程寨村)、玄武大道以北。3.叶县第一小学:区域一:西城河以东、东城河以西、老文化路以南、东大街—西大街以北;区域二:县人民医院以东、明清街以西、健康路以北、西大街以南(含西菜园居委会、祥和世纪小区)。4.叶县第二小学:区域一:明清街以东、东城河以西、东大街以南、健康路以北;区域二:东城河以西、健康路以南、昆水路以北(含潘寨村、南大桥村、南关居委会,以及在这三个村、居委会区域内的购房户)。5.叶县第三小学:区域一:东城河以东、昆阳大道以西、玄武大道以南、叶廉路以北;区域二:西李庄居委会及其以东、东城河以西、玄武大道以南、老文化路以北。6.叶县第四小学:东城河以东、昆阳大道以西、叶廉路以南、昆水路以北,除叶县第二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区域。7.叶县第五小学:区域一:昆阳大道以东、广安路以西、新文化路以南、叶廉路以北;区域二:户籍为东菜园的学生。8.叶县第七小学(曹庄小学):区域一:广安路以东、叶公大道以西、叶廉路以南、化工路以北(含堰口村、沟李村,不包括龙祥花园、龙祥小区、瑞龙花园);区域二:昆阳大道以东、广安路以西、叶舞路以南、灰河以北。9.叶县第八小学(郑庄小学):在郑庄村居住的学生,叶县金大陆福园小区的学生。10.叶县第九小学(程寨小学):在程寨村及鑫鑫良苑小区居住的学生,邱寨行政村的学生也可以到第九小学上学。11.叶县第二小学分校(三里湾小学):户籍在三里湾村、大王庄村、聂楼村的学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法律分析:
这个要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具体的拆迁时间要看你们的项目规划。
政策是政府在辖区内制定的有关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乡是一级政府具有制定政策的权力.它所制定拆迁政策必须不违背国家拆迁法、土地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法律分析:
1.叶县实验学校小学部:
区域一:
广安路以东、广场西街以西、九龙路以南、叶廉路以北(该区域内户籍为东菜园的学生到叶县第五小学上学);
区域二:
昆阳大道以东、广安路以西、九龙路以南、新文化路以北;
区域三:
昆阳大道以东、广安路以西、叶廉路以南、叶舞路以北;
户籍为东菜园居委会一组的学生也可到县实验学校上学。
2.叶县第二实验学校(焦庄小学):
区域一:
昆阳大道以东、叶公大道以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及其以南、九龙路以北(含张庄);
区域二:
广场西街以东、叶公大道以西、九龙路以南、叶廉路以北,以及龙祥花园、龙祥小区、瑞龙花园;
区域三:
邱寨行政村及其以东、昆阳大道以西、教体局—程寨村以南(不含程寨村)、玄武大道以北。
3.叶县第一小学:
区域一:
西城河以东、东城河以西、老文化路以南、东大街—西大街以北;
区域二:
县人民医院以东、明清街以西、健康路以北、西大街以南(含西菜园居委会、祥和世纪小区)。
4.叶县第二小学:
区域一:
明清街以东、东城河以西、东大街以南、健康路以北;
区域二:
东城河以西、健康路以南、昆水路以北(含潘寨村、南大桥村、南关居委会,以及在这三个村、居委会区域内的购房户)。
5.叶县第三小学:
区域一:
东城河以东、昆阳大道以西、玄武大道以南、叶廉路以北;
区域二:
西李庄居委会及其以东、东城河以西、玄武大道以南、老文化路以北。
6.叶县第四小学:
东城河以东、昆阳大道以西、叶廉路以南、昆水路以北,除叶县第二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区域。
7.叶县第五小学:
区域一:
昆阳大道以东、广安路以西、新文化路以南、叶廉路以北;
区域二:
户籍为东菜园的学生。
8.叶县第七小学(曹庄小学):
区域一:
广安路以东、叶公大道以西、叶廉路以南、化工路以北(含堰口村、沟李村,不包括龙祥花园、龙祥小区、瑞龙花园);
区域二:
昆阳大道以东、广安路以西、叶舞路以南、灰河以北。
9.叶县第八小学(郑庄小学):
在郑庄村居住的学生,叶县金大陆福园小区的学生。
10.叶县第九小学(程寨小学):
在程寨村及鑫鑫良苑小区居住的学生,邱寨行政村的学生也可以到第九小学上学。
11.叶县第二小学分校(三里湾小学):
户籍在三里湾村、大王庄村、聂楼村的学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叶县各小学的招生范围划分如下:
叶县实验学校小学部分为三个区域,叶县第二实验学校(焦庄小学)分为三个区域,叶县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分别有各自的招生范围,叶县第二小学还设有一个分校(三里湾小学)。
法律分析
1.叶县实验学校小学部:
区域一:
广安路以东、广场西街以西、九龙路以南、叶廉路以北(该区域内户籍为东菜园的学生到叶县第五小学上学);
区域二:
昆阳大道以东、广安路以西、九龙路以南、新文化路以北;
区域三:
昆阳大道以东、广安路以西、叶廉路以南、叶舞路以北;
户籍为东菜园居委会一组的学生也可到县实验学校上学。
2.叶县第二实验学校(焦庄小学):
区域一:
昆阳大道以东、叶公大道以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及其以南、九龙路以北(含张庄);
区域二:
广场西街以东、叶公大道以西、九龙路以南、叶廉路以北,以及龙祥花园、龙祥小区、瑞龙花园;
区域三:
邱寨行政村及其以东、昆阳大道以西、教体局—程寨村以南(不含程寨村)、玄武大道以北。
3.叶县第一小学:
区域一:
西城河以东、东城河以西、老文化路以南、东大街—西大街以北;
区域二:
县人民医院以东、明清街以西、健康路以北、西大街以南(含西菜园居委会、祥和世纪小区)。
4.叶县第二小学:
区域一:
明清街以东、东城河以西、东大街以南、健康路以北;
区域二:
东城河以西、健康路以南、昆水路以北(含潘寨村、南大桥村、南关居委会,以及在这三个村、居委会区域内的购房户)。
5.叶县第三小学:
区域一:
东城河以东、昆阳大道以西、玄武大道以南、叶廉路以北;
区域二:
西李庄居委会及其以东、东城河以西、玄武大道以南、老文化路以北。
6.叶县第四小学:
东城河以东、昆阳大道以西、叶廉路以南、昆水路以北,除叶县第二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区域。
7.叶县第五小学:
区域一:
昆阳大道以东、广安路以西、新文化路以南、叶廉路以北;
区域二:
户籍为东菜园的学生。
8.叶县第七小学(曹庄小学):
区域一:
广安路以东、叶公大道以西、叶廉路以南、化工路以北(含堰口村、沟李村,不包括龙祥花园、龙祥小区、瑞龙花园);
区域二:
昆阳大道以东、广安路以西、叶舞路以南、灰河以北。
9.叶县第八小学(郑庄小学):
在郑庄村居住的学生,叶县金大陆福园小区的学生。
10.叶县第九小学(程寨小学):
在程寨村及鑫鑫良苑小区居住的学生,邱寨行政村的学生也可以到第九小学上学。
11.叶县第二小学分校(三里湾小学):
户籍在三里湾村、大王庄村、聂楼村的学生。
结语
根据以上区域划分,叶县实验学校小学部、叶县第二实验学校(焦庄小学)、叶县第一小学、叶县第二小学、叶县第三小学、叶县第四小学、叶县第五小学、叶县第七小学(曹庄小学)、叶县第八小学(郑庄小学)、叶县第九小学(程寨小学)和叶县第二小学分校(三里湾小学)为叶县的主要小学教育机构。
这些学校的招生范围涵盖了叶县的不同区域和居民群体,为当地的学生提供了优质的教育资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法律分析:
这个要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具体的拆迁时间要看你们的项目规划。
政策是政府在辖区内制定的有关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乡是一级政府具有制定政策的权力.它所制定拆迁政策必须不违背国家拆迁法、土地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法律分析:
叶县未来五年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为:
平顶山南部组团城市,叶公文化名城,中原经济区重要的盐化工基地。
叶县中心城区的规划充分结合产城融合发展理念,以产兴城、依城促产,统筹产业集聚区与城市组团的空间布局,规划中心城区城市形态为“一核两湖多廊、三大城市组团、两个特色小镇、四大都市旅游区”。
法律依据:
《叶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 第一条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7-2035年,近期至202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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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东房桥小学拆迁补偿方案,叶县哪些村庄要搬迁?
内容审核:袁曼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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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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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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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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