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14年,坚持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拆迁相关领域及群体案件纠纷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一切从当事人利益出发,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公平合理的补偿,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
网购已经成为了中国人日常最为常见的活动之一,甚至可能和吃饭、逛街一样的频繁。但网购有时候会遇到一些质量不符合商家宣传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的情况。
【案情介绍】
小军想要买台笔记本电脑用于办公,2021年4月5日,小军在某网购平台进行搜索,发现名为“XX电脑店”的店铺内的某款品牌笔记本电脑很便宜,商品页面上写着“品牌笔记本电脑”、“顺丰包邮、退货包运费、7天无理由退货、假一赔十”等内容。经过简单咨询后,小军下了单,实际支付2,022元。
2021年4月7日,小军收到了电脑。拆开包装后,小军发现电脑底部的螺丝没有上全。于是立即联系店铺客服,要求补发螺丝和发票,店铺称核实后补发。
后来小军发现电脑还存在其他问题:一是生产日期为2014年9月19日,非常久远;二是电源适配器不像是原装的;三是一些新电脑会有的能效标签等没有;四是电脑不需要激活就可以使用,电脑像是二手电脑。
用了一段时间后,小军越想越觉得不对劲。2021年5月4日,小军询问店铺客服,客服告知小军这是展柜机,就是工厂提供给全国各地专柜、专卖店、电子展销会等供客户体验试用的电脑,成色几乎接近新的,品质和未开封的、全新的电脑完全一样,价格是未拆封的半价左右。如果体验不满意,支持退换货。
小军觉得电脑是二手组装电脑,店铺欺骗了自己,卖的是假货,但自己也不想退换,电脑“凑合着能用”。小军希望店铺能履行假一赔十的承诺,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小军便将店铺的所有人小芳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被告小芳退还购物款2,022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20,220元。
被告小芳辩称:1.涉案商品为XX品牌正品电脑,登录品牌官网查询SN码,会显示保修记录、电脑配置等信息;2.涉案型号电脑早已停产,原告小军购买的价格远低于正常市场价格,其知晓或应当知晓该电脑并非全新电脑;3.从原告小军与店铺客服的聊天记录来看,被告店铺客服已如实告知其电脑为展柜机,可以7天免费体验、7天包退、15天包换,但小军从未提出退换要求就起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十,超出一般消费者的购买心理和逻辑;4.涉案商品并非食品、药品,原告主张退一赔十没有法律依据;5.“假一赔十”适用的前提为假冒品牌,且该承诺由平台向消费者作出,与被告无关。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小军通过某网购平台向被告小芳开设的店铺购买涉案电脑,双方之间依法建立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现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一、涉案商品是否属于“假货”,原告是否有权主张被告承担“退一赔十”法律责任;二、被告在销售涉案商品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并据此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
关于第一项争议焦点。法院认为,被告在商品详情页面承诺“假一赔十”,该条款系销售者对所售商品售后服务作出的高于法律规定标准的承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属于双方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的内容。但根据该条款内容,其适用十倍赔偿的前提应为“假货”,即假冒、伪劣产品。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对涉案电脑为品牌电脑并无异议。原告主张电脑系翻新机、内部零件被替换、电池蓄电时间严重不足等,但均未提供证据加以佐证。且原告在收货使用一个月左右联系客服时亦自认电脑“凑活着能用”。故原告主张涉案电脑属于假货,并进而主张十倍赔偿,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
关于第二项争议焦点。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具体到本案,被告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后果对应的行为是其隐瞒涉案商品为展柜机的欺诈行为以及因此对消费者造成的误导。被告在商品详情介绍页面未说明商品为展柜机;在原告下单前向店铺客服咨询商品情况时,被告亦未告知这一真实情况。依据一般消费者的认知与理解,应认定原告在购买时并不知晓电脑为展柜机,而是否系全新正品显然是原告决定购买该商品的关键性因素。故被告应对此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另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应同时将涉案电脑退还被告,如届时不能退还,则应等价折抵被告应退还原告的货款,退货产生的运费由被告承担。
据此,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小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小军货款2,022元;
二、原告小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被告小芳同型号电脑1台,如届时不能退还,则应等价折抵被告小芳应退还原告小军的货款,退货产生的运费由被告小芳承担;
三、被告小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小军货款三倍赔偿金6,066元。
【律师说法】
网购已经成为了中国人日常最为常见的活动之一,甚至可能和吃饭、逛街一样的频繁。但网购有时候会遇到一些质量不符合商家宣传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的情况。上海达必诚律师事务所周宇龙律师表示,消费者应该勇于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对于存在欺诈行为的商家予以坚决的还击。
【相关法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分析:
如果合同未到期,对方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您可以以违约为由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法律分析:
终本案件,是法院执行过程中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6个月)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不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
执行程序的终结,不等于案件的实质性执行终结。
执行程序终结后,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三)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
(四)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五)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的;
(六)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执行法院已经给予其适当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就案件是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进行合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
裁定应当载明案件的执行情况、申请执行人债权已受偿和未受偿的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理由,以及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等内依据本条第一款第(二)(四)(五)(六)项规定的情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应当告知申请执行人可以在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
申请执行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组织当事人就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进行听证;
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其提供的线索重新调查核实,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经听证认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条第一款第(三)(四)(五)项中规定的“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是指至少完成下列调查事项:
(一)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查询银行存款,向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房地产登记,向法人登记机关查询股权,向有关车管部门查询车辆等情况;
(二)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及居住地周边群众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包括被执行人的经济收入来源、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等。
如果根据财产线索判断被执行人有较高收入,应当按照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调查途径进行调查;
(三)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执行法院所属高级人民法院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能够完成的调查事项(四)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必须完成的调查事项。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法律分析:
如果合同未到期,对方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您可以以违约为由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分析:
诈骗案法院退赔流程如下:公安机关追回的赃款,在起诉过程中会移交检察院和法院,当事人也可以自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将根据追回的赃款和被告的可执行财产退还赃物。
根据赃物返还原则,能够区分原主的可以返还原主。
现金诈骗追回的金额不足以全额返还赃物的,按照受害人数平均返还。
如果生活中真的有困难,急需用钱的可以协商后提前还款。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诈骗案件中涉及的赃款由公安机关追缴。
如果财产确实属于被害人,就返还给被害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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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鄂州市新亚太会拆迁么,合同没到期撤柜怎么赔偿
内容审核:白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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