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各种案件的办理,在北京、河北、四川、重庆、湖北、安徽、黑龙江、广西、浙江等省办理过30多起案件。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同时多次参与《金牌律师来了》等节目录制。有近两年的征地拆迁实务经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善于钻研,将多年办案经验进行总结。
拆迁人口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一般认定标准自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具有拆迁地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满一年,同时在该市名下无其他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可以被认定为拆迁安置人口。
2)特殊认定标准除了满足一般认定标准的人员,还有以下特殊情形的人员也可以被认定为拆迁安置人口:
1. 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2. 因工作需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3. 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4. 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5. 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恢复的;
6. 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7.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些标准是根据相关拆迁政策和法规制定的,以确保拆迁过程中人口的合理安置。请注意,具体的认定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在申领拆迁补偿前,向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了解详细的政策和标准。
拆迁人口的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户籍、居住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的过程。在拆迁过程中,确保公平、公正的认定拆迁人口,对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拆迁补偿的确定并不单纯依赖于户口本或人口数量,而是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量。以下是两种主要的补偿方式:
1)按户口补偿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补偿通常与本村户口相关。这是因为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补偿是按照本村集体经济成员来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赔偿并不针对房屋的土地进行作价赔偿,因为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相反,补偿主要是针对地面上的建筑造价进行评估,并据此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2)按人头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有户口的村民可以分配宅基地,其分配面积与人口数量相关(但每户只能分配一块宅基地)。对于拥有单独户口的家庭,是否可以分户并另行分配宅基地,通常由村委制定的统一章程来规定。此外,如果村集体的公共积累用于拆迁赔偿补贴或补助,那么这种补贴或补助通常是按照本集体经济成员的人头来分配的。
拆迁补偿的具体方式(无论是按户口还是按人头)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拆迁户应详细咨询当地的拆迁办公室,以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政策。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拆迁补偿主要是针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与在被拆迁房屋内有户口的人无关。然而,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除了对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外,还需要对在被拆迁房屋内有合法农业户口的人给予安置补助。这种安置补助与房屋面积无关,而是与户口上的人有关,是按人给予的安置补助。
拆迁赔偿并非单纯依据户口本上的人数来确定。拆迁赔偿的性质和方式因情况而异,可能按照户口本数量赔偿,也可能按照户口本上的人数赔偿。具体来说:
1)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1. 私房补偿:对于未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或已解除租赁关系的出租居住房屋,补偿通常包括房屋本身的补偿和户口本上人口的补偿。房屋补偿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和价格补贴计算,而人口补偿则依据户口。
2. 公房补偿:补偿主要针对同住人,即户口本上的人口。若公房的户主对房屋有所有权,即使没有产证,也可能获得房屋上的补偿。
2)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偿对象通常是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建房批准文件计户的家庭。拆迁补偿安置按户进行,而不是单纯依据户口本上的人数。被拆房用途和面积以相关证件记载为准。
拆迁赔偿并非简单依据户口本上人数确定,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和补偿性质来定。在实际操作中,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地政策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
房屋拆迁安置人口的认定主要遵循以下标准:
1)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满一年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满一年,同时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员,可以被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2)具有常住户口但实际居住未满一年如果在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被拆迁房屋处有常住户口但实际居住未满一年,且符合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条件,同时确实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同样可以被视为应安置人口。
3)特殊情形的认定此外,对于某些特殊情形的人员,如拆迁范围内的未成年子女、因工作需要调回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离休退休退职后迁回的人员、海员船员等迁回人员,以及因应征入伍、出国(境)后恢复户口的人员等,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也可以被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房屋拆迁安置人口的认定是一个综合常住户口、实际居住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的过程。在具体操作中,还需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进行细化和执行。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结合最新的政策法规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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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是按户口本还是按人口给土地,拆迁一般是按户口本上的人来赔偿吗
内容审核:贾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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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