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河北石家庄,某实验室对某小区的核酸进行检测时,发现一管20:1的混管中有阳性样本,可是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竟然没有上报。这就导致了该小区所在的裕华区,陆续出现社区传播现象且源头不明。
后来相关部门抽调专家对全市所有核酸检测机构进行督查,才发现了该实验室的重大过错。目前,警方认为该实验室涉嫌违法犯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公开课】
1、实在太可恶了,疫情本就搅得人心惶惶的,大家都期盼着疫情能早日结束,可偏偏有人在这个节骨眼上制造了大麻烦。我们不知道未上报的人是出于什么心理,但他们必须给全河北人民,甚至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2、发现阳性病例却未上报,该如何处罚?
首先,新冠病毒属于乙类传染病,但目前按照甲类传染病进行防治。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的规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既然如此,不管相关人员是故意未上报,或者因重大过失未上报,都应当对其进行处罚。
其次,由于相关人员未上报,导致了疫情的传播。
根据《刑法》的规定,拒绝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应对相关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从警方的通报来看,是认定了该实验室涉嫌违法犯罪。也就是说,警方认为这是单位犯罪。
{"ctype":2,"value":"bf096b63f6246b609eac23eff9f81a4c500fa28f","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bf096b63f6246b609eac23eff9f81a4c500fa28f?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如果是单位犯的,应对单位进行罚金刑。另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仍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进行处罚。
3、有网友表示,一直很不理解,单位又不是人,那如何构成犯罪?
其实,单位犯罪并不是单位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而是单位的负责人或者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了犯罪,并将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这就构成了单位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单位是以其分支机构的名义实施犯罪的。比如:某分公司犯罪,违法所得归到了分支机构账户中,仍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
这是因为分公司是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的,也没有独立的名称,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切得由母公司决定。
4、最后,我们希望各大核酸检测机构要认真地承担起这份责任。因为一旦出现重大失误,影响的是本市、本省乃至全国人民的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n\n\n@法律公开课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关注我,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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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不实言论属于诽谤,要求情节严重,立案标准需要达到以下情形之一:
1、达到一定数量: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2、造成严重后果:
如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
3、存在相关记录:
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一、污蔑别人的法律后果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污蔑罪名,侮辱诽谤情况比较严重,可能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
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
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
一种是言语散布;
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
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
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二、网络暴力到什么程度可以起诉
网络暴力起诉的关键点在于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转发等数量。
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网络诽谤入罪标准: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三、诽谤他人构成犯罪的如何定罪量刑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体来讲,根据利用信息网络散布不实言论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达到立案标准:
此外,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散布不实言论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也能达到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构成犯罪,具体构成的犯罪的罪名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毕竟这个罪名它严重的损害到我们整个社会的公共秩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一)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
(二)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
(三)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
(四)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
(六)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第四条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 “造成严重后果”,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造成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县级以上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妨碍国家重大活动进行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 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
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散布不实言论属于诽谤,要求情节严重,立案标准需要达到以下情形之一:
1、达到一定数量: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2、造成严重后果:
如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
3、存在相关记录:
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一、污蔑别人的法律后果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污蔑罪名,侮辱诽谤情况比较严重,可能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
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
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
一种是言语散布;
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
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
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二、网络暴力到什么程度可以起诉
网络暴力起诉的关键点在于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转发等数量。
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网络诽谤入罪标准: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三、诽谤他人构成犯罪的如何定罪量刑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体来讲,根据利用信息网络散布不实言论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达到立案标准:
此外,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散布不实言论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也能达到立案标准。
被认定传染病菌种扩散罪的既遂后,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触犯刑法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判几年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判七年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二、刑法中关于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的;
(二)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三)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四)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三、故意隐瞒疫情会受到怎样处罚?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明确自己可能患病的情况下,故意隐瞒疫情,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危害的,可以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
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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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瓜山社区拆迁,涉嫌散布不实言论立案标准
内容审核:赵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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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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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