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伟律师为人正直,业务能力突出、喜欢钻研研究,对行政诉讼及征地拆迁中的所有相关问题均有研究,办案认真、严谨、负责,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等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几百起,涵盖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国有土地使用权争议、集体土地承包权经营权流转、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尤其擅长征地拆迁中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成果,受到委托人的广泛好评。姚伟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技巧,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姚伟律师仅代理被拆迁客户,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农村集体三资的定义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在集体所有制下,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具体包括:
1. 农村集体资金: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2. 农村集体资产: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还有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
3. 农村集体资源: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一条款确立了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指出:“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这一条款规定了土地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详细规定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方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同时,该条款还规定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的清理和监管工作,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通过摸清底数、盘活存量,进而优化配置、科学管理,实现保值增值,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现实途径。同时,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既可以堵塞管理漏洞,起到“节流”作用,又可以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挖掘存量资产资源的增值潜力,发挥“开源”作用,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为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资清理”是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清理和规范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以下是对“三资清理”政策的详细解读:
1)资金清理资金清理主要涉及农村集体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有价证券等可以转化为货币的资金。
1. 账户核对:重点检查各类账户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多头开户、公款私存等问题,确保账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收入核查:核查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如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收入等,防止隐瞒、截留、挪用、侵占集体收入。
3. 支出审查:清理各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严查违规开支、虚报冒领等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资产清理资产清理涵盖农村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无形资产。
1. 固定资产清查: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查明数量、价值、使用状况和折旧情况,确保资产的账实相符。
2. 流动资产检查:检查流动资产的存在性、价值及流动性,防止资产损失或呆滞。
3. 无形资产确认:确认无形资产的权属和价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
4. 合同管理:检查资产的购置、处置、租赁、承包等环节是否履行了民主程序,合同是否规范,防止低价处置、无偿占用集体资产等问题。
3)资源清理资源清理主要针对农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水面等。
1. 资源核实:核实资源的数量、面积、位置、用途等基本情况,完善资源台账,明确产权归属。
2. 合同审查:检查资源的发包、租赁、流转等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防止擅自改变资源用途、低价发包或租赁、承包期限过长等问题。
3. 开发利用规范:规范资源的开发利用行为,确保集体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4)“三资清理”的意义1. 加强财务管理:“三资清理”有助于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2. 防止资产流失:通过清理,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被挪用、资产流失等问题,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的安全。
3. 保护农民权益:清理工作有助于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其对集体经济的信任和支持。
4. 促进经济发展:“三资清理”是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资清理”政策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
农村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以下是详细的管理办法:
1)农村集体三资的概述1. 定义: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在集体所有制下,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2. 内容:
- 资金: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 资产: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还包括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
- 资源: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2)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原则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资产和资源的安全、有效、合理利用,同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3)农村集体三资的具体管理办法1. 资金管理: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应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 资金的收支应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讨论决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2. 资产管理:
- 对于农村集体资产,应建立资产台账,详细记录资产的数量、价值、使用状况等信息。
- 资产的处置(如出售、租赁等)应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讨论决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 对于闲置资产,应积极探索其有效利用方式,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3. 资源管理:
- 对于农村集体资源,应明确资源的权属,确保资源的合法使用。
- 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避免过度开发和浪费。
- 对于资源的收益,应合理分配,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其中包括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和承包方案、以借贷或租赁等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等,这为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农村村集体三资的管理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确保资金、资产和资源的安全、有效、合理利用,同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村支部书记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和资源管理三个主要方面,以下是对这些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资金管理方面
1. 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 问题表现:村支部书记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白条入账、审批流程不规范、库存现金管理混乱等问题。这些问题容易导致虚假报账、贪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严重损害村集体利益。
- 法规依据:虽然直接法规条目未明确提及村支部书记的具体责任,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财务制度的执行有严格要求,违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2. 专项资金管理不善:
- 问题表现:村支部书记可能未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甚至出现资金浪费现象。这未能实现专项资金的预期效益,影响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 法规依据:专项资金的管理应遵循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违反规定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3. 收入管理漏洞:
- 问题表现:村支部书记在收入管理方面可能存在收入不入账或入账不及时、票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这导致账外资金和收入核算不准确,影响了村集体财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 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有收入都应依法入账并接受税务等部门的监管。
二、资产管理方面
1. 资产登记不完整:
- 问题表现:村支部书记可能未全面、准确地登记村集体所有资产,导致资产底数不清。新增资产未及时入账,造成账实不符,影响了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 法规依据:虽然直接法规条目未明确提及,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资产的登记和管理有明确要求。
2. 资产处置不规范:
- 问题表现:在资产处置过程中,村支部书记可能未经评估随意处置资产,处置程序不合规。这导致集体资产流失,损害了村集体利益。
- 法规依据:资产处置应遵循相关资产管理办法和民主决策程序,确保处置公开透明、合法合规。违反规定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3. 资产运营效益差:
- 问题表现:村支部书记可能未合理规划利用闲置资产,导致资产闲置浪费。租赁管理混乱,租金收取不及时或不足额,影响了资产运营效益。
- 法规依据:村集体资产应得到有效利用和管理,以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村支部书记作为管理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源管理方面
1. 资源登记与评估不准确:
- 问题表现:村支部书记可能未对村集体资源进行详细登记和价值评估,导致资源台账不完善。这资源被低价开发或流转,损害了村集体利益。
- 法规依据:资源管理应遵循相关资源管理办法,确保资源登记准确、评估合理。违反规定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2. 资源流转不规范:
- 问题表现:在资源流转过程中,村支部书记可能未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流转程序违法违规。流转收益管理混乱,未及时足额入账,影响了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 法规依据:资源流转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流转条件,保障流转收益的及时足额入账。违反规定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3. 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
- 问题表现:村支部书记可能未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资源,导致过度开发或浪费资源。违规改变资源用途,破坏生态环境,影响了村集体的可持续发展。
- 法规依据:资源开发利用应遵循相关规划和环保要求,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违反规定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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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三资 清理政策,农村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
内容审核:姚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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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