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忠于法律,只为委托人争取合法利益”的服务理念,先后在山东、河南、江苏、北京、辽宁、福建、安徽、陕西等地参与办理百余件征地拆迁案件。
遇到拆迁过程中的停水停电问题,被拆迁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一、收集证据
首先,被拆迁人需要收集和保存有关停水停电的证据。这包括但不限于拍照、录像、记录停水停电的时间和持续时间,以及保存任何相关的书面通知或公告。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被拆迁人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因此,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举报意见,反映停水停电的情况,并要求恢复供水供电。
如果停水停电是由拆迁方实施的,被拆迁人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责令改正。
三、寻求法律救济
如果投诉举报未能解决问题,被拆迁人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救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如果拆迁方违反了这一规定,被拆迁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在提起诉讼之前,被拆迁人还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的法律途径和解决方案。
四、注意维权方式
在维权过程中,被拆迁人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过激或非法手段。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和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或损失。
综上所述,遇到拆迁过程中的停水停电问题,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收集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寻求法律救济等方式进行维权。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安全,并遵循合法、理性的原则。
一、工厂拆迁可以停水停电吗1、拆迁人切断水电供应是违法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交通,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
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咨询相关的律师进行维权,杜绝此种情形的发生,而且拆迁人切断水电也会造成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之间的矛盾,进而影响拆迁进度。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
(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
(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
二、业主拖欠物业费可以停水停电吗1、不可以。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3、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在房屋面临拆迁时,如果遇到停水、停电的情况的可以这样做:
第一、保存缴纳水、电费用并拍照停电、停水事实的证据材料;第二、及时到当地物业或者供水供电公司取得联系并解决问题;第三、与房屋征收部门协商解决。
一、房子租出去不付租金可以停水电吗
承租人不付租金一般情况下可以停水电:
1、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不交房租停水电,该约定合法有效;
2、没有约定的,一般情况下承租人构成严重违约,达到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租人没有必要履行合同义务,可以停水停电。
二、民法典规定什么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
小区物业任何情况下都没有权利停水停电。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三、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物业公司无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催缴物业费,因为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
供水供电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和自来水公司、业主和供电局,且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经法定程序才有权终止供应水电,物业企业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对业主断水断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问题描述:
我是来自江西省九江市某县的一名养殖户,当地县国土资源局以我家庭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为由,要求我自行拆除,如果不拆除他们就给停水停电。
为响应党的号召,早在2012年之前,我们一家就开垦荒山,该养殖场修建在开垦的荒山之内,我们开垦的荒山是国有土地,他们和农贸公司三番五次到我养殖场口口声声要马上强制拆除,经常拿着停水停电威胁我们,我们该怎么办?谢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解答。
答:
谢谢你对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信任。
建议委托一个律师事务所,先给县国土资源局发律师函,本着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行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解决不了最后提起行政诉讼的解决思路,这样节省人力、物力和司法资源,也减少自己的诉累。
停水停电对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了实际影响,是一种违法行为,《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和征收条例》第27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停水停电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诉行政行为违法后,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发生停水停电行为后,当事人要有证据意识,第一时间保留好证据,包括以下内容:
什么时间停的水和电?谁去停的?停了多长时间?造成了哪些损失?
在行政机关实施的停水停电行为被确认违法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对造成的损失应依法予以补偿或者适当赔偿,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状态,切实保障当事人生活之需。
具体到本案中,咨询者已经合法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且养殖者在荒山开发后,在建设养殖场前,也履行了报批程序,且有营业执照,即便依法拆除,也需要依法依规进行合法拆除,不能以采取断水断电等违法手段,逼其自行拆除。
一旦发生停水停电行为,应该先行保留证据,然后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确认违法,请求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和征收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工厂拆迁可以停水停电吗1、拆迁人切断水电供应是违法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交通,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
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咨询相关的律师进行维权,杜绝此种情形的发生,而且拆迁人切断水电也会造成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之间的矛盾,进而影响拆迁进度。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
(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
(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
二、业主拖欠物业费可以停水停电吗1、不可以。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3、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拆迁遇到停水停电的情形可以先与行政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一、政府可以强制拆迁企业吗
政府不可以强制拆迁企业,我国法律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滞纳金怎么处理?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行政机关依法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第三章规定办理。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立即划拨。
三、行政处罚不交罚款后果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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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