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西区拆迁安置方案,西直河村拆迁计划

咨询
尹利兵律师

尹利兵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房地产 行政诉讼

  尹利兵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并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自2007年从事律师行业始十余年,先后在东卫、圣运、本录、京坤多家律所执业,专注于征地拆迁、房地产、行政诉讼等业务领域,现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征收拆迁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作为一名致力于征地拆迁业务及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师,是行政诉讼方面的资深律师,拥有独特的解决纠纷技巧,同时有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任法律顾问职位经历,深谙房产法律实务操作,并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解决案件的经验。   尹律师执业十余年间,足迹遍布全国各个省市,包括并不限于东到浙江、江苏,南至海南、广东、广西,西至新疆、甘肃、陕西、四川,北至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前后办理过1000多起案件,每年参与庭审近200次,前后累积接待各类当事人近万人,具有十分丰富的实战执业经验。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法律网站普法、各类短视频等多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并解答网友的咨询。多次接受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腾讯网等主流平台、新京报、中国青年报、企业家日报等知名媒体的采访,同时参与《金牌律师来了》、《律师帮帮忙》、《言律传媒》节目录制。尹律师作为从业多年的专业律师,一直保持一颗赤子之心,真正地摸着良心做事,不辞劳苦,亲力亲为,为广大业主和群众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房产、养殖场、商铺等合法权益的维护,默默的做着忠实的守护神,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所长和维权经验来做人做事。在多年代理维权过程中,尹律师始终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急老百姓之所急,不畏强权、诚信为本、体恤民生,坚决秉承“只为民告官老百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在全国的行政法及征地拆迁领域历经千辛万苦,千锤百炼,得到委托人的一致盛赞。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关于河西区拆迁安置方案,西直河村拆迁计划

一、西直河村拆迁计划

关于西直河村拆迁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开信息,以下是对该拆迁计划的详细解答:

一、拆迁计划的背景与目的

西直河村的拆迁计划通常是为了满足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等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这些公共利益的需要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的需要,以及旧城区改建等。

二、拆迁计划的具体内容

拆迁计划通常包括确切的拆迁范围、被拆迁房屋的状况(如用途、面积、权属等)、拆迁实施单位及工作人员名单、补偿方案、拆迁的方式和期限以及房屋拆除方案等。这些内容都会根据具体的拆迁项目和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三、拆迁补偿与安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被征收人将获得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并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总的来说,西直河村的拆迁计划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政府也会积极推进拆迁后的安置工作,确保居民的生活不受过大影响。

二、河西区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十六里河西河村拆迁项目属于市政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可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项目清单和进度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条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其他机关的,应当与有关机关协商、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经批准予以公开。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三、十六里河西河村有拆的计划吗

法律分析:

十六里河西河村拆迁项目属于市政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可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项目清单和进度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条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其他机关的,应当与有关机关协商、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经批准予以公开。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四、西片区八个村拆迁时间点

西片区八个村拆迁时间点2024年。

新城西片区范围内规划涉及六个村庄,为有效推进首都医科大学新校区的实施,结合规划整体需要,区域部署将首都医科大学新校区和生物医药基地北扩区占用的两个现状村庄(周村和太福庄)与新城区涉及村庄统一进行安置,由于面积过大,因此决定于2024年将八个村拆迁。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十六里河西河村有拆的计划吗?

法律分析:

十六里河西河村拆迁项目属于市政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可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项目清单和进度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条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其他机关的,应当与有关机关协商、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经批准予以公开。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六、河东区拆迁计划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

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

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54%,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一、河西区行政强制拆迁程序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行政强制拆迁行为,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管理范围内的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申请、审核、批准和执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行政强制拆迁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

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已经对被申请人实施了行政裁决,并且裁决书已送达被申请人;

(二)被申请人已经超过了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仍未搬迁;

(三)拆迁人已经按照裁决意见向被申请人提供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

(四)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已经举行了听证;

(五)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申请强制拆迁。

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三)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四)听证音像记录和听证笔录;

(五)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六)被拆迁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

(七)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提存证明;

(八)现场执行方案预案;

(九)其他与申请强制拆迁有关的资料。

凡是提供证件、资料是复印件的,需要提供原件核对。

第四条行政强制拆迁申请的受理以书面审核为主,必要时可进行实地勘察。

行政强制拆迁要遵循合法、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强制拆迁的申请工作。

第六条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行政强制拆迁的审核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审查事项包括:

(一)拆迁人的主体资格合法;

(二)裁决事实清楚;

(三)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申请行政强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程序合法;

(四)提供的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五)其他应该审查的内容。

第七条经审查认为被申请人提出的申辩理由充分、客观的,责成申请人采取调解方式解决,不予批准行政强制拆迁。

第八条经审查认为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合法,且具备强制执行的条件,应准予强制执行。

由区政府负责人签署相关意见,作出《批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行政强制执行部门一般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政府在必要时可以指定其他行政部门为行政强制执行部门。

第九条执行部门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15日前,根据区政府的《批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作出《限期搬迁决定书》通知被执行人,并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同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调解工作,动员被执行人自行搬迁。

第十条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仍然不自行搬迁的,予以行政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行政强制拆迁执行时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执行部门的工作人员应是正式国家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拆迁前预案准备工作要充分,区建委、区房管局、公安河西分局、区监察局、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局、区信访办、区法制办、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协助执行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行政强制拆迁时,邀请人大代表和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居委会或被执行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行政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第十四条执行部门将物品运送到安置房或周转房后,交被执行人签收。

被执行人拒绝签收的,由执行人员记录拒收情况,执行人员与配合执行的人员联合签名,由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

第十五条执行部门应当对整个行政强制拆迁执行过程作详细记录(包括音像),并由执行人员和协助执行单位的人员、证明人签名或盖章。

执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执行依据;

(二)执行标的;

(三)执行时间和执行地点;

(四)被执行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或被执行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

(五)被执行人屋内物品登记情况,证据保全情况;

(六)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情况(影像资料);

(七)现场执行负责人、配合部门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

(八)行政强制拆迁证明人姓名、单位、职务及其签名或者盖章;

(九)执行记录人签名或者盖章、记录时间。

第十六条执行部门应当在执行终结后制作行政强制拆迁案卷,存档备查。

第十七条对采用暴力或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带离现场,并根据违法情况作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从事行政强制拆迁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对违反本规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废止,此前出台的《河西区行政强制拆迁工作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对本规定的解释,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城市建设拆迁程序规定

抄送:

区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纪检委办公室,

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建委,区房管局、

区综合执法局。

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8月28日印发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关于河西区拆迁安置方案的通知

2、关于河西区拆迁安置方案公示

3、关于河西区拆迁安置方案最新

4、河西区拆迁计划

5、河西区拆迁2021

6、河西区拆迁办地址电话

7、河西片区全面拆迁

8、2022年河西区拆哪

9、河西区拆迁补偿

10、2021年天津市河西区拆迁计划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河西区拆迁安置方案,西直河村拆迁计划”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关于河西区拆迁安置方案,十六里河西河村有拆的计划吗?

内容审核:尹利兵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关于河西区拆迁安置方案,西直河村拆迁计划/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河西区拆迁补偿安置,李西河村拆迁后的政策变化

25年11月26日
河西区土地征收赔偿标准,西流拆迁补偿方案?

25年11月26日
政策2020年河西拆迁,西塔口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25年11月26日
河西区关于国家关于房屋拆迁的政策,河西区白云里拆迁有消息了吗

25年11月26日
河西区农村拆房子什么政策,李西河村拆迁后的政策变化

25年11月26日
河西拆迁房在哪,行政法关于拆迁法律规定

25年11月26日
关于南京河西区拆迁规划,南京一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来自李女士的讲述

25年11月26日
河西区征收补偿,河西拆迁补偿多少钱

25年11月26日
天津河西区拆迁补偿方式,如何知道被征收人得了多少补偿款?分户补偿情况能否公开?

25年11月26日
天津河东区新上地块拆迁,天津市河西区近期规划

25年11月26日
农村建房拆迁安置,农村宅基地拆迁应要如何补偿

25年11月26日
怎么知道拆迁安置政策,如何查询享没享受过拆迁

25年11月26日
拆迁安置协议可以改吗,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可以改户主吗

25年11月26日
老人拆迁房图片大全,老人过世拆迁安置房怎么办

25年11月26日
拆迁房买卖物业费谁出,拆迁安置房物业缴纳物业费缴纳规定

25年11月26日
拆迁安置房可以被强制执行吗,拆迁安置房可以拍卖吗

25年11月26日
福州买拆迁房过户,拆迁安置房没有领房产证怎么买卖

25年11月26日
房子拆迁对安置不满意,拆迁安置房不满意可以申请调换吗

25年11月26日
拆迁房安置人口认定,房屋拆迁安置如何认定被安置人口

25年11月26日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关于拆迁安置的法规 政策有哪些

25年11月26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1月26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1月26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1月26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1月26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1月26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1月26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1月26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1月2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1月2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1月26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