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最有利的拆迁形式因个人需求和实际情况而异,但通常货币补偿和安置房是两种较为常见且相对有利的拆迁补偿形式。
货币补偿:这是最基本的一种补偿形式,其优势在于被拆迁人可以直接获得现金补偿,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被拆迁人可以用这些资金购买新的住房,或者进行其他投资。此外,货币补偿通常依据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计算,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被拆迁人的权益。
安置房:这种补偿形式的优势在于,被拆迁人可以直接获得新的住房,无需再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寻找和购买新房。安置房通常由政府或开发商建设或购买,质量和配套设施有一定的保障。此外,对于一些年龄较大或者行动不便的被拆迁人来说,安置房可能是一个更为便捷和安全的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选择哪种补偿形式,被拆迁人都应该详细了解补偿政策和标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总的来说,最有利的拆迁形式取决于被拆迁人的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货币补偿和安置房是两种相对有利的拆迁补偿形式,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最合适的选择。
拆迁房的性质有三种情况:
(一)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迁,动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二)因重大市政工程而动迁,政府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正规商品房;
(三)因征收农村土地,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安置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三种。
一、协议拆迁。
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事人按协议履行义务,拆迁 人顺利实施拆迁。
二、裁决拆迁。
是指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 据拆迁当事人的申请,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依法作出行政裁决,拆迁当事人执行行政裁决实施的拆迁。
三、强制拆迁。
是指行政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拆 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执行,由政府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依行政裁决实施强制拆迁的活动。
《两条例》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只有严格执行,才能圆满完成拆迁。
一般而言,工作步骤如下: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
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六)裁决拆迁。
(七)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房屋拆迁中被强行断电断水怎么维权:
1.被拆迁人用的是否是市政的水和电?通俗的讲,就是平常的水电费是如何缴纳的,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自家的水卡、电卡直接向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缴纳。
这样就比较容易确立合同的相对方。
被拆迁人需要取得最近几年的缴纳水电费的凭据2.在出现断水断电后,要及时拨打报修电话,在拨打电话报修时最好能够录音采证。
3.如果电话报修后,仍然得不到处理,供电(水)公司不能及时予以修复,则需要以书面报修申请的方式向对方提出,书面报修申请需要以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最好选择中国邮政,即通常所说的EMS,防止对方拒收,且保留好纸质的回执和妥投的证明材料,便于以后在诉讼中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供。
4.一般来讲,用户和供电(水)公司是供电(水)合同关系,受我国《合同法》总则以及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调整,只要被拆迁人不出现欠缴水电费的情形,合同客观上能够履行,一般判决胜诉问题不大。
但需要注意的是供电(水)公司只负责维修用户室外的电(水)故障,而对于用户室内故障的维修,则由专业修理工人或者物业公司负责。
5.想提醒广大被拆迁人,断水断电断路纠纷在拆迁中比较常见,也是一些地方政府违法实施逼拆的常见伎俩,意志薄弱的被拆迁人可能会因此签字搬离,因此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
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委托拆迁,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
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拆迁房的性质有三种情况:
(一)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迁,动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二)因重大市政工程而动迁,政府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正规商品房;
(三)因征收农村土地,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安置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是有严格法律程序的,并非是政府想拆迁就拆迁,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时,才能进行房屋拆迁。
具体条件有:
第一,征收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还是集体土地,只有基于公共利益需要时,才能进行征收。
第二,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在征收之前,征收方需要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要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修改,需要保障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需要作出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
第三,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征收方应当对被征收人进行合理补偿,只有足额及时补偿之后,才能要求被征收人搬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1、拆迁选房攻略
2、拆迁的手段
3、拆迁选择哪种方案好呢
4、拆迁常用手段
5、拆迁如何选房
6、拆迁什么最划算
7、拆迁选项
8、拆迁从哪些方面谈
9、拆迁有几种方案
10、拆迁常用手段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选择哪种方案好,哪种拆迁形式对于被拆迁人最有利”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选择哪种方案好,房屋拆迁有哪几种形式?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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