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户县拆迁安置方案,95后书记员半年贪污108万:身份之辩与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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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之初以民事诉讼为主要执业领域,后逐渐涉及刑事辩护、行政诉讼领域。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西安市户县拆迁安置方案,95后书记员半年贪污108万:身份之辩与法律解读

一、95后书记员半年贪污108万:身份之辩与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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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一名95后法院书记员半年贪污108万被判刑。男子沈某是某基层法院一名书记员,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担任交通庭书记员,期间利用其发放涉案款的工作便利,以虚构涉案款发放的方式,骗得公款共计人民币1083832元。另还套取涉案款11万元,后因被发现而未能得逞。案发后,沈佳某出违法所得37万元。

聊聊这起案件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男子沈某的行为如何定性?是贪污罪还是其他犯罪?如果认定构成贪污罪,其身份是否符合犯罪主体对身份的要求?

沈某系劳务派遣人员,即聘用制书记员,不是公务员身份,辩护人认为不符合身份要件。

刑法规定贪污罪的构成要件的内容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第93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对身份并未限定为公务员,而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从工作职责上进行区分。男子沈某是交通庭一名书记员,具有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性质,所以其身份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二,沈某套取的案款是公共财物,还是个人财物?

案件款是从案件一方当事人处收取,由法院保管,在案件审理结束判决后,发还给另一方当事人,在款项收取由法院保管后,该款由法院负责,如果款项丢失,由法院负责赔偿,其具有公共财物性质。

三,沈某冒充当事人领取案件款,是骗取行为,应定性为诈骗罪还是贪污罪?

虽然其使用的手段是骗取,但既有工作人员身份,还利用了工作便利,贪污罪作案手段上也有窃取、骗取等行为,所以其骗取行为因其特定身份,不构成诈骗罪,而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贪污公款100余万元,应当在什么档次量刑?

刑法规定,贪污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贪污数额巨大的,处3—10年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司法解释规定,贪污数额在20万元至300万元的,属于贪污罪的“数额巨大”,判处3—10年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男子沈某贪污公款108万元,还有18万犯罪未遂,案发后退赔37万元,法院根据其法院情况,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判令被告人沈某将其余非法所得713832元退还,判决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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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书记员会被辞退嘛

法律分析:

书记员的职责是:

1、协助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2、协助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配合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及有关事项的人员,其任职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5、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 第二条 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书记员是法院地位最低的吗

法律分析:

第一条:

为公平、公正地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增强审理的透明度,规范听证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审判实践和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一般应组织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进行听证。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侵权损害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可以不组织听证。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国家赔偿案件是指依照国家赔偿法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刑事赔偿案件和其他司法赔偿案件。

第四条:

本规定所指的听证,是指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公开听取听证参加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认证的审理活动。

第五条:

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在听证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六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进行听证一般实行独任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合议制。

独任法官应由从事赔偿审判工作的审判员担任,书记员担任记录。

第七条:

经听证、质证属实的有关证据,应当作为认定赔偿案件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四、书记员会被辞退吗?

法律分析:

不会随意辞退,聘用制合同工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五、书记员职责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书记员的职责是:

1、协助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2、协助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配合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及有关事项的人员,其任职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5、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 第二条 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六、书记员是不是审判人员

法律分析:

不会随意辞退,聘用制合同工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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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西安市户县拆迁安置方案,书记员职责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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