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代理的案件当中出现了这样的一幕。征收方呢无视被征收人,希望获取经营性用房产权调换安置。
在征收后继续生产经营的合理诉求,在补偿决定中呢,直接以住宅房屋作为产权调换的安置法。
由于征收方拆厂房不住宅的做法明显与被征收人针对补偿方式的选择意愿不符。
最后呢,在在明律师的带领下呢,案涉征收补偿决定被依法撤销。
在此呢在明律师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呢,被征收人享有自主选择征收补偿方式的权利。
如果征收方强行为你做选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征拆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