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纠纷,尤其擅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企业厂房拆迁、集体土地(宅基地、耕地等)征收案件、违法建设纠纷案件。七年从事行政诉讼法领域经验,办理并参与处理因征收引发的纠纷几百起,涵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引发的土地、住宅、地上附属物等纠纷、企业拆迁、违法建设纠纷、集体诉讼等。
村集体土地承包出去之后,收益的归属问题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一般来说,收益归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但具体分配需遵循法定程序和合同约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第二百六十条规定: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这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这进一步强调了村集体对土地的管理和经营权。
- 第五十九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这规定了土地收益分配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收益归属的具体分析
1. 收益归集体所有
- 基于集体土地产生的收益,如土地出租、转让、承包等所产生的经济收益,原则上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这是由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制度所决定的。
2. 分配方案需经民主程序确定
- 土地收益的分配并非随意进行,而是需经过法定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涉及村民利益的土地收益分配等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相关事宜,确保分配方案的民主性和合法性。
- 分配方案确定后,要接受本集体成员的监督。同时,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相关部门也会对土地收益的使用和分配进行监管,以防止出现滥用、挪用等侵害集体成员权益的情况。
3. 特殊情况下的收益分配
- 部分收益上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村集体土地收益可能需要按照规定上缴一部分给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但这部分上缴资金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和规定,如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
- 与其他主体合作:如果村集体土地通过合法方式与其他主体合作开发,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土地收益的分配比例。这种合作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民主决策程序,确保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合同约定优先:在土地承包合同中,如果双方对收益分配有明确约定,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这体现了合同自治原则在土地承包关系中的应用。
三、法律保障与侵权制裁
- 国家法律严格保护村集体的土地权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对于侵犯村集体土地权益的行为,法律将给予严厉的制裁,以维护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
村集体土地承包费该归村委会还是发给村民的问题,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和收益分配。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律知识,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村集体土地承包费收取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有权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机构,收取土地承包费,并将该费用纳入集体经济组织账户管理。这是履行其管理集体财产职责的一种方式。因此,村集体土地承包费交给村委是合法的。
2)土地承包费的分配原则1.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即可能归村委会管理。但具体分配方案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这部分费用应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所有者。
3. 安置补助费根据安置情况进行支付。如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则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由其他单位安置,则支付给安置单位;如不需要统一安置,则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用于支付保险费用。
3)实际操作中的考虑因素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能无法及时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因此通常会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在提留一定比例后,将余额分配给村民。具体比例和分配方式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村集体土地承包费既可能归村委会管理,也可能部分或全部发放给村民,具体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分配方案。
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权与成员身份的问题,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1)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权的享有者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权通常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紧密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具有本村户籍的村民,有权依法享有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以及相应的资产收益分配权。
2)成员身份的确认1. 户籍标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确认,一般依据户籍标准。具有本村户籍的村民,通常被视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相应的权益。
2. 承包经营权与成员身份的关系:虽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并不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承包土地方面具有优先权。同时,承包经营权与成员身份在享受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权方面存在关联。
3)非成员是否享有收益分配权对于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其享有的主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不一定享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收益分配权。这一权益的享有,通常受到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等条件的限制。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权通常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紧密相关。具有本村户籍的村民,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依法享有相应的资产收益分配权。而非成员在享有这一权益方面,可能受到一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权分配主要遵循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分配原则,具体分配方式及法律依据如下:
1)分配原则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权的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坚持民主决策,充分尊重成员意见,确保分配方案的公平与合理。
2. 坚持效益优先,根据当年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净收入来确定分配额度和比例。
3. 坚持同股同权,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中的约定进行收益分配,确保成员权益的平等。
4. 坚守底线红线,严禁私分集体资产,严禁举债分配、亏空分配、清空分配,以及因区划调整、班子换届等因素导致的突击分红。
2)分配程序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权的分配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财务核算: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确保收益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制定方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负责核实年度收入、开支,并根据章程制定年度收益分配初步方案。
3. 审议公示:将收益分配方案提交成员(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和表决。会议需实到会成员占应到会成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方为有效,且需实到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形成书面决议。之后对方案进行公示,征求成员意见。
4. 组织实施:方案公示无异议后,制作收益分配表,由成员户代表签字确认。随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银行将收益发放给成员户代表,由其负责向户内成员分配。
5. 结果备案:分配完成后,村集体经济组织需将集体收益分配方案、会议决议等书面材料以及收益分配表报各镇办备案,以确保分配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法律依据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未直接提及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权的具体分配方式,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保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产生和任期制度,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管理和决策提供了基础。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家庭成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平等权益,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权的分配。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和原则,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平、合理、合法的收益分配方案。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权的分配应遵循民主决策、效益优先、同股同权等原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分配。在分配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分配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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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村集体土地承包费该归村委会还是发给村民,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权 否还是成员吗
内容审核:姜卫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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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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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