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最初以及最终都将归结于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但是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广大被拆迁人来讲,却不知道在这张拆迁补偿协议中可能隐藏了许多陷阱。有的被拆迁人在征收方的“忽悠”下,糊里糊涂的签订了补偿协议,等到事后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了才后悔,已经是亡羊补牢。究竟在这张补偿协议的背后隐藏了怎样的陷阱呢?被拆迁人又应当如何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呢?
利用心理战逼迫被拆迁人签字
在实际拆迁中,存在拆迁方以政策作为挡箭牌,逼迫被拆迁人签字的情况。拆迁户对相关法律规定并不了解的情况下,会选择妥协。拆迁方的口头威胁与政策不等于法律,在遇到此类状况时,一定果断选择维权。
合同约定不够具体明确
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拆迁户因不了解情况就签字的情况非常多,这也造成了日后维权的难度。在明律师主任提示,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不能签字。
根据实际维权的经验,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补偿方式、补偿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方面,拆迁户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一定要仔细审阅所签的补偿协议对下列条款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拆迁方未当场签字盖章合同被篡改
拆迁方经常以需要将拆迁方签好字的合同带回盖章为由,承诺会在签字盖章后将完整的协议交给拆迁户,待协议交回拆迁户手上时,这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条款可能跟自己当初签订的有所出入,补偿标准条款已经被拆迁方修改。
在明律师表示,当拆迁方提出此类要求时一定要谨慎对待,尽量要求当场签字盖章,然后将自己那份协议妥善保管。双方在协商谈判过程中,拆迁户也可采取适当手段保留双方口头约定的证据。
口头承诺和空白协议陷阱
有许多被拆迁人往往是被拆迁方所做的口头承诺所诱惑。征收方口头承诺一些很诱人的拆迁条件,很多被拆迁人信以为真,积极配合了拆迁并签字,但后来发现政府和自己的口头承诺一个都没有落实,此时拿着协议去找拆迁方,拆迁方压根不承认向被拆迁人做出过任何承诺,一切以书面协议为准。
在明律师提示大家,承诺必须落到纸面上才有保障,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把有关部门给出承诺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证实承诺确实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那么将来如果对方违约,基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我们拿着这份录音录像作为证据去法院起诉,就能够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关于录音取证,要注意留存录音设备以及原始数据,如果通过拷贝的方式,把证据拷贝到其他地方,法院可能就不会认可你的证据了。
已经签了协议,还有反悔的机会
合法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协议签订存在瑕疵。根据最高法意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般被认定为民事合同。按照过往判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需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拆迁户若想在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避免因签订的补偿协议而承受财产损失,需要找到能够判定该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定事由,以此来确定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便失去约束力,拆迁户自然获得争取合理补偿的机会。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