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某贸易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石家庄# 石家庄某某贸易有限公司 1.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金额114.53万元,税额19.47万元。经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查证确认走逃(失联)。 2.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兼记货物或劳务所负担的增值税税额而设定的一种专用发票。
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发票。
如农林牧水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兼记货物或劳务所负担的增值税税额而设定的一种专用发票。
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发票。
如农林牧水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品收购发票、运输发票等,还有征课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所开具的发票也可以作为出口退税的凭证。
随着税收征管工作的进一步加强,今后还可能会出现一些具有抵扣税款或者退税功能的专用发票。
虚开发票,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根本不存在商品交易,无中生有,虚构商品交易内容和税额开具发票;另一种是虽然存在真实的商品交易,但是开出的税额大于商品交易的实际税额的行为。
其虚开的形式包括为他人虚开,即行为人本人无商品交易活动,但利用所持有的上述发票,采用无中生有或者以少开多的手段,为他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虚开发票的行为,也包括以往所说的代开发票的行为;为自己虚开,即利用自己所持有的发票,虚开以后自己使用的,如进行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的;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即要求或者诱骗收买他人为自己虚开上述发票的行为;介绍他人虚开,即在虚开上述发票的犯罪过程中起牵线搭桥、组织策划作用的犯罪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对数额较大、其他严重情节、数额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没有作具体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司法实践经验作出具体司法解释。
根据法律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款税的其他发票,已经骗取了数额特别巨大的国家税款,且情节特别严重,并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款税的其他发票的,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要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2、虚开税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虚开税额超过10万元的,属于虚开税额较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一)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以上的;
(2)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
虚开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虚开税额超过50万元的,属于虚开税额巨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形: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
(2)虚开税额接近巨大且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1、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税款数额不到较大、情节一般的,刑法没有起刑点的规定,是否意味着凡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 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1、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税款数额不到较大、情节一般的,刑法没有起刑点的规定,是否意味着凡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不分情节一律定罪处罚我们认为,任何犯罪都有情节轻重的问题。
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则不应定罪处罚。
按照原司法解释的规定,①的规定,对于虚开税款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就应定罪处罚。
对于虚开税款不满1万元或者被骗取的税款不满5000元的,原则上可以按违法行为处理。
2、关于原司法解释的效力问题。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和处罚分成四种情况加以规定:
一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巨大损失的。
对上述数额和情节如何掌握,在最高人民法院尚未重新作出司法解释之前,我们认为,鉴于本罪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已有的内容,被修改后吸收到刑法典中来,因此,1996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②中,凡与刑法不抵触的内容,在实践中仍可参照执行。
3、自己虚开或者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后利用这些虚开的发票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定罪处罚;以其他手段骗取税款的,则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以诈骗罪、偷税罪处罚。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兼记货物或劳务所负担的增值税税额而设定的一种专用发票。
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发票。
如农林牧水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兼记货物或劳务所负担的增值税税额而设定的一种专用发票。
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发票。
如农林牧水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品收购发票、运输发票等,还有征课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所开具的发票也可以作为出口退税的凭证。
随着税收征管工作的进一步加强,今后还可能会出现一些具有抵扣税款或者退税功能的专用发票。
虚开发票,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根本不存在商品交易,无中生有,虚构商品交易内容和税额开具发票;另一种是虽然存在真实的商品交易,但是开出的税额大于商品交易的实际税额的行为。
其虚开的形式包括为他人虚开,即行为人本人无商品交易活动,但利用所持有的上述发票,采用无中生有或者以少开多的手段,为他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虚开发票的行为,也包括以往所说的代开发票的行为;为自己虚开,即利用自己所持有的发票,虚开以后自己使用的,如进行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的;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即要求或者诱骗收买他人为自己虚开上述发票的行为;介绍他人虚开,即在虚开上述发票的犯罪过程中起牵线搭桥、组织策划作用的犯罪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对数额较大、其他严重情节、数额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没有作具体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司法实践经验作出具体司法解释。
根据法律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款税的其他发票,已经骗取了数额特别巨大的国家税款,且情节特别严重,并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款税的其他发票的,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要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分析:
1.到国税局稽查局直接实名举报,最好是当地上一级的稽查局。
实名举报结果必须反馈给举报人,并征求举报人的意见。
2.打12366举报。
3.向当地公安机关经侦支队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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