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都在讨论公摊面积是不是快要被取消了,说到“公摊”,那真的是“卖家欢喜买家愁”。这时就有被征收人提问,自己家的房子正面临征收,拆迁公摊面积算吗?在明拆迁律师今天就来为大家讲解公摊面积的补偿问题。
大家需要明确的是,征收补偿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中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由该条规定可见,法律中对被征收房屋面积的认定,是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的。
另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规定,对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也就是以咱们的房屋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总的建筑面积为准,其中就包含房子的实际套内面积,以及从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警卫室、分隔墙等等公共区域分摊的“公摊面积”。
也就是说,根据以上规定,计算拆迁补偿时,是要把房子的公摊面积计算在补偿范围内的。如果评估和计算补偿时用的是房子的实际使用面积,那这个补偿显然很难合理。
一旦算上公摊,1:1的安置比例就不一定合理了
“拆一还一”是很多被征收人都知道的一条基本补偿原则。拆多少补多少,听起来似乎是等价交换。但是在实践中,每个楼盘的公摊率都是不一样的。如果公式化地按照1:1的安置比例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并不一定能保证被征收人居住水平不下降。
举个简单的例子。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是100平米,公摊率是百分之三十,那么被征收人原来的实际住房面积就是70平米;同时,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的公摊率是百分之四十,高于原本的公摊率,那么如果给被征收人100平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的话,被征收人实际居住面积就缩水到了60平米。
因此,在提供安置房补偿时,应当在“拆一还一”的基础上对补偿标准适当提高。被征收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也应当关注到公摊面积的问题,尽量在协议中明确提出安置房的实际套内面积不能缩水的要求。
对证载面积或评估结果有异议要及时提出,结合实际情况争取合理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确定被征收房屋面积时,主要会以产权证书和产权登记簿记载的数据作为参考依据。
但实践中有一部分房屋的实际面积和登记发证时记载的面积有出入,或者在登记后房屋的建筑面积发生了变化,但没有及时更新登记信息。如果这时候还按登记的面积为准,被征收人可能就会面临一些补偿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配合征收部门和评估机构的实地调查工作,搜集和提供能够证明房屋实际合法面积大于证载面积的证据,积极争取全面补偿。
如果有被征收人认为证载面积不准确,或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有出入,可以针对评估结果申请复核评估及专家委员会鉴定。也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和拆迁律师介入,帮助争取合理补偿。
买房时为公摊面积花了钱,房屋被征收时,当然也应当就这部分面积得到合理的补偿。如果有被征收人遇到只补偿套内面积,不补偿公摊面积的征收,一定要提起警惕,这样的补偿很可能存在问题。
实践中因公摊面积产生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公摊面积的补偿标准,以及安置房公摊率与原被征收房屋公摊率的不同两方面。被征收人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预期补偿范围,并在这个基础上开展维权工作。如果被征收人有更多疑问,可以通过留言或致电的方式向在明律师咨询。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