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纠纷,尤其擅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企业厂房拆迁、集体土地(宅基地、耕地等)征收案件、违法建设纠纷案件。七年从事行政诉讼法领域经验,办理并参与处理因征收引发的纠纷几百起,涵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引发的土地、住宅、地上附属物等纠纷、企业拆迁、违法建设纠纷、集体诉讼等。
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拨用主要涉及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1)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和批准流程1. 使用权的取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六十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可按规定申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式包括:
- 乡镇企业用地,需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申请农民宅基地的,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2. 使用权的流转: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集体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根据相关规定,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乡(镇)企业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的土地、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住宅用地的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需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即需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文章摘要:
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拨用涉及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明确规定。1、使用权:包括使用权的取得和流转,需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2、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3、住宅用地批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农用地的还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办理土地产权证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通过批准拨用为企业用地的情况下,是可以依法办理土地产权证的。
1)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1. 集体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意味着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
2. 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者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属于不动产物权中的用益物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其中的一种,可以依法进行登记并颁发土地产权证。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办理流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等。
2. 地籍调查: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地籍调查,查清土地权属、面积、用途等,形成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等成果资料。
3. 审核批准: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过程中,会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管制等因素。
4. 登记发证:经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并核发土地产权证,确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3)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明确了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条款:虽然未直接提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土地产权证的具体流程,但规定了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等相关内容,为办理土地产权证提供了法律基础。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通过批准拨用为企业用地后,是可以依法办理土地产权证的。办理过程中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所有手续合法合规。
土地性质批准拨用和划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定义与性质1. 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划拨土地使用权通常具有公益目的,且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 批准拨用(通常指出让):与划拨不同,批准拨用土地通常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有期限的,并且是一种物权。
2)取得方式与费用1. 划拨: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一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二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主要适用于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以及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2. 出让: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方式包括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期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使用权限与转变1. 划拨:划拨土地使用权通常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土地使用者应按照批准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若需改变土地用途或经营性质,可能需要补交出让金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出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或者根据政府规划需要等待拆迁并获得相应补偿。
土地性质批准拨用(出让)和划拨在定义与性质、取得方式与费用以及使用权限与转变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划拨土地主要基于公益目的,通常无偿或低成本取得,且使用期限无限制;而出让土地则是有偿取得,有明确的使用年限,并且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等经济活动。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与批准1. 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请求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2. 提交申请时,需附具相关证明材料,如土地使用权人的违法事实、土地闲置情况、城市规划调整依据等。
3. 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对申请进行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决定是否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2)公告与通知1. 决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使用权人及收回依据等。
2. 同时,向土地使用权人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收回决定的内容、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3)补偿与安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采取货币补偿、实物补偿或者其他方式,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2. 如涉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的拆迁,还需依法进行拆迁安置工作。
4)收回与注销1. 在完成补偿与安置工作后,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2. 收回的国有土地应当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按照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合理利用。
需要注意的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程序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同时,在收回过程中应充分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引发纠纷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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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通过批准拨用企业用地 能否办理土地产权证,土地性质批准拨用和划拨的区别
内容审核:姜卫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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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