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可以先报赔偿吗,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拆迁要先安置吗

咨询
王丹律师

王丹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

王丹律师从事行政案件征拆领域6年,办理过大大小小200余征拆案件、涉及企业、厂房征收、养殖场的搬迁、医院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以及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安置补偿。

拆迁户可以先报赔偿吗,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拆迁要先安置吗

一、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

一般来说,已经享受过拆迁补偿的,不能再次享受拆迁补偿。但具体能否享受二次拆迁补偿,还需结合当地的具体拆迁政策及实际情况来判断。

1)通常情况下不可重复享受

根据常规的拆迁政策和原则,一个人通常不能在一个城市享受两次拆迁补偿。这是因为拆迁补偿是为了解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导致居民房屋被征收的问题,是一种特殊的补偿机制。一旦居民已经享受过这种补偿,通常就意味着他们已经得到了相应的安置和补偿,因此不应再享受第二次。

2)特殊情况下的考虑

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某人的房屋因特殊原因(如自然灾害、政府规划调整等)再次面临拆迁,那么他们可能有机会再次获得拆迁补偿。如果第一次拆迁补偿存在争议或未得到妥善解决,也可能影响到是否能享受二次拆迁补偿。

3)地方政策和实际操作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拆迁政策和实际操作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具体判断是否能享受二次拆迁补偿时,还需结合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考虑。

一般情况下已享受过拆迁补偿的不能再次享受拆迁补偿,但具体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有相关需求或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拆迁已经过很久还能维权吗

拆迁已经过很久仍有可能维权。具体能否维权以及维权的方式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拆迁协议的签署情况、拆迁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是否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等。

1)如果拆迁协议未签署或存在争议

1. 若拆迁过程中未签署拆迁协议,或者拆迁协议的签署存在争议,被拆迁方可以通过与拆迁方协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 在协商过程中,被拆迁方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以便在协商中争取到最有利的条件。

2)如果拆迁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

1. 如果拆迁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如非法强拆、补偿不合理等,被拆迁方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报警,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2. 同时,被拆迁方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要求拆迁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味着,如果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或争议发生在三年内,被拆迁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 如果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被拆迁方将丧失胜诉权。但请注意,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不过,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拆迁已经过很久是否能维权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拆迁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争议,并且未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被拆迁方仍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户口不在能享受拆迁安置补偿赔偿吗

户口不在本地,是否能享受拆迁安置补偿赔偿,主要取决于是否拥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个人的房屋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这意味着,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属于个人所有,那么无论户口是否在本地,都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2)拆迁补偿通常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或者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补偿方式会根据当地政策、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情况以及被拆迁人的选择来确定。3)如果户口不在本地,且没有拥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可能无法享受拆迁安置补偿赔偿。因为拆迁补偿主要是基于房屋所有权进行的,而非户口所在地。

户口不在本地是否能享受拆迁安置补偿赔偿,关键在于是否拥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拥有所有权,则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没有所有权,则可能无法获得补偿。

有拆迁安置证能落户口吗

有拆迁安置证能否落户口,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主要方面:拆迁安置证的性质和落户的相关规定。

1)拆迁安置证的性质

拆迁安置证通常是政府在进行城市改造、土地征收等过程中,为被拆迁户提供的一种证明,用于证明其因拆迁而获得的安置权益。这个证件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房产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但它与被拆迁户的住房权益密切相关。

2)落户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民迁移户口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是迁移户口的重要条件之一。

3)拆迁安置证与落户的关系

虽然拆迁安置证不是直接的房产证明,但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证明被拆迁户对安置房屋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符合相关落户政策的前提下,持有拆迁安置证的被拆迁户是有可能办理落户手续的。

具体来说,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产证或相关权属证明,并且符合当地落户政策对住房的要求(如房屋面积、产权性质等),那么被拆迁户可以凭借拆迁安置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如果拆迁安置房尚未取得房产证或相关权属证明,或者不符合当地落户政策对住房的要求,那么被拆迁户可能无法直接凭借拆迁安置证办理落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户需要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落户政策和要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满足落户条件。

有拆迁安置证能否落户口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当地落户政策以及被拆迁户的具体情况。因此,建议被拆迁户在办理落户手续前,先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搬迁补偿与拆迁补偿有什么不同

搬迁补偿与拆迁补偿存在明显的不同。

1)补偿性质方面:

1. 拆迁补偿通常是指因国家征收土地或进行城市建设需要,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的经济补偿。这种补偿是依法进行的,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法定程序。

2. 搬迁补偿则可能因政策行为或个人原因而产生。如果是政策性的搬迁,如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进行的搬迁,那么通常会有经济补偿;但如果是个人原因的搬迁,则可能没有经济补偿。

2)性质归属方面:

1. 拆迁通常涉及国有用地性质,即拆迁的房屋和土地往往属于国家所有,拆迁后土地的使用权会发生变化。

2. 搬迁则可能涉及集体用地性质,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搬迁。在这种情况下,搬迁可能不涉及房屋的拆除,而只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或调整。

搬迁补偿与拆迁补偿在补偿性质和性质归属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补偿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拆迁补偿有明确的规定,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事项。而搬迁补偿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应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二、农村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农村违章建筑是可以强拆的,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对于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限期拆除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若期满未起诉又不自行拆除,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2)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依法强制拆除。

农村违章建筑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被强制拆除的。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离婚后房屋产权明晰归属另一方,且房产归属方要求对方户口迁出但拒不迁出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且房产归属方需要收回房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强制拆迁。2)房屋因买卖、赠予、继承产权发生变化,现产权拥有者对原户中不再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要求其迁出而拒不迁出的。当房屋产权发生变化后,新产权拥有者有权要求原户中不再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迁出。如果对方拒绝迁出,可以申请强制拆迁。3)原挂户人员现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一致要求其迁出而拒不迁出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一致要求原挂户人员迁出,而对方拒绝执行,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强制拆迁。4)地方户口管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不同地区的户口管理规定,还可能存在其他需要强制拆迁的情形。这些情形通常会在地方户口管理规范中明确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拆迁必须依法进行,不能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在执行强制拆迁前,应当给予被拆迁方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同时,具体的强制拆迁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的意见。

另外,您提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主要规定的是实施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以及禁止采取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这与强制拆迁的条件不完全一致,但可以为相关操作提供一定的法律指导和约束。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有哪些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调查认定

执法局在接到违建举报后,会进行核实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找当事人询问情况,解释规定,并制作调查笔录以认定违建性质。

2)立案与通知

1. 立案:一旦确认存在违章建筑,执法机关会进行立案。

2. 下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和违法建设拆除通知:这些通知通常会在立案后的一到两个工作日内下达,告知当事人其建筑被认定为违章,并需要拆除。

3)自拆与强拆

1. 自拆通知: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一般会要求当事人在三到七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若逾期未拆,会下达违法建设强拆通知,通常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后。

2. 诉诸法院与限时自拆通知:如果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拆除,执法机关会诉诸法院,并由法院下达限时自拆通知。

3. 强拆执行:如果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拆除违章建筑,执法局会依法律流程进行强制拆除。在强制拆除前,会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同时,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并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字,会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如果当事人不到场,会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流程,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维护了城市的规划和建设秩序。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符合相关规划和计划

1. 棚户区改造等拆迁项目需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确保“四规划一计划”的完备性。

2. 项目需符合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通过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审查。

3. 项目还需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经过城乡规划部门的审查。

2)公共利益和必要性评估

1. 拆迁项目需进行听证或专家论证,以确认其必要性和公共利益性质。

3)法律程序和补偿

1.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后搬迁。被征收人应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2. 禁止采取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4)强制拆除的特定条件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对于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如责令限期拆除而当事人逾期不拆除,且不提起行政诉讼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强制拆迁必须在严格遵守相关规划和计划、确保公共利益和必要性、遵循法律程序和补偿规定,以及满足特定强制拆除条件的前提下进行。

违章建筑被强拆如何获得赔偿

违章建筑被强拆后,一般情况下是无法获得赔偿的。因为违章建筑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和建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因此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当事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可以责令违章建筑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在逾期未拆除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强制拆除,且无需支付赔偿金。

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强拆过程中造成了建筑内其他合法财产的损失,那么当事人有权要求对这些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如果违章建筑的认定或强拆程序存在违法行为,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违章建筑被强拆后获得赔偿的可能性较小,但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仍有可能获得一定的赔偿。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情来判断。因此,建议当事人在面临此类情况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三、如果对拆迁补偿不同意 可以拒绝拆迁吗

如果对拆迁补偿不同意,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拒绝拆迁,因为拆迁行为通常基于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该决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必须履行。被征收人有权对补偿方案提出异议,并通过合法途径争取合理补偿。具体分析如下:

1. 拆迁补偿的原则: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这意味着,在拆迁之前,政府必须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作出补偿决定,并确保补偿到位。

2. 对拆迁补偿不同意的处理方式:

- 沟通协商:首先,被征收人可以与拆迁办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对补偿方案的不满,并尝试协商达成更合理的补偿方案。

-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沟通无果,被征收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对房屋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强制拆迁及其条件: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被征收人不能直接拒绝拆迁,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政府依法进行了补偿,且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政府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包括催告、申请强制执行等步骤。

3. 被征收人的权益保障:

- 在整个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政府必须确保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被征收人有权了解拆迁的法律依据、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并有权参与相关决策过程。

- 如果政府或拆迁办在拆迁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情况,被征收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并寻求法律救济。

虽然被征收人不能直接拒绝拆迁,但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对补偿方案提出异议并争取合理补偿。在整个过程中,应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四、国家对征用农民土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国家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土地类型、地区以及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

1. 耕地:一般来说,国家农田征收补偿标准为该农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具体来说,征收旱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1.3万元;征收水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2万元;征收菜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3万元。

2. 其他土地: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

1.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1.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2.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土地类型、征收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应依据当地政府发布的具体补偿政策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因此,在征用农民土地时,应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国家征用土地赔偿女儿有份吗?

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时,女儿是否有份,主要取决于女儿是否仍具备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果女儿出嫁后户口未迁出,或者出嫁后即去夫家所在地生产和生活,但以夫家所在地村集体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的,说明其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存在较为固定的生产和生活关系,应认定其仍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权,此时女儿是有份获得赔偿的。反之,如果女儿出嫁后户口已迁出,并不再尽村民义务,那么她就不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就无法获得土地赔偿。

如果女儿是被拆迁的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作为家庭成员中的一员,且该房屋是家庭成员共有的,那么她也有权按照共有的份额来分割拆迁补偿款。但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女儿则无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国家征用土地赔偿女儿是否有份,需要综合考虑女儿的户口情况、是否尽村民义务以及是否拥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共有权等因素。

请注意,以上为一般性分析,并不能涵盖所有情况。如有具体疑问或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取更具针对性和权威性的解答。

发生征地纠纷怎么处理?

发生征地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首先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是解决征地纠纷的第一步,双方可以通过平等、自愿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纠纷。

2)人民政府处理

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根据争议双方的不同,申请的人民政府级别也有所不同:

1.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人民政府在接到申请后,会进行调解或做出行政处理决定。

3)诉讼解决

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征地纠纷,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这是为了避免纠纷进一步复杂化,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生征地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最后如对处理决定不服,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户可以先报赔偿吗怎么操作

#拆迁户的房子可以办房产证吗

#拆迁还原房可以做抵押吗

#拆迁户的子女可以申请在农村建房吗

#拆迁违规法院已判拆迁户还可以申请建房吗

#拆迁可以不同意吗

#拆迁户可以购买地皮建房吗

#拆迁房能过户吗

#拆迁按户口还是房屋补偿

#原户籍已拆迁后能办理户口

#拆迁可以先拆迁后补偿吗?

#拆迁先给钱吗

#拆迁先补偿

#拆迁可以选择要钱吗

#拆迁是先给钱还是先签字

#拆迁款是先给还是后给

#拆迁先搬迁后补偿合法吗

#拆迁之前

#拆迁要先安置吗

#拆迁之前能迁户口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户可以先报赔偿吗,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拆迁要先安置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农村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如果对拆迁补偿不同意 可以拒绝拆迁吗

内容审核:王丹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户可以先报赔偿吗,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拆迁要先安置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城市拆迁买不起房子,拆迁户的房子能不能买

25年12月01日
梁红丽律师:拆迁户房子怎么贷款,拆迁送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贷款

25年12月01日
小区拆迁不搬家怎么赔偿,彭浦新村拆迁房动迁款怎样补偿

25年12月01日
张涛律师:汽车后面有拆迁户,汽车站拆迁是怎么样的赔偿

25年12月01日
拆迁去指定地方买房子,买拆迁户的房子需要注意什么

25年12月01日
拆迁赔偿9套房,拆迁前本人名下已有房产 拆迁后再办房产证算二套房吗

25年12月01日
2025年拆迁户,肖村2025年拆迁最新政策

25年12月01日
拆迁户南京,禄口尚陶村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2月01日
拆迁后到哪里买房子,房子被拆迁之后 拆迁房是怎么拿房的,拆迁户怎么买房

25年12月01日
谭深杰律师:说自己拆迁户的人,拆迁户都是哪些人

25年12月01日
张伟律师:被拆迁户抗诉理由,房产转移过了起诉期怎么办

25年12月01日
争议拆迁房,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

25年12月01日
拆迁可以先报赔偿吗,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

25年12月01日
未享受过拆迁政策,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

25年12月01日
拆迁房过了保修期,房屋过保修期后由谁负责

25年12月01日
房屋已拆迁还需赔偿吗,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

25年12月01日
拆迁办赔偿的权利和义务,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拆迁办是啥意思

25年12月01日
拆迁以后没赔偿了,拆迁不给赔偿过了诉讼时效

25年12月01日
拆迁是民事赔偿吗,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

25年12月01日
腾退过了奖励期,国子监二期私房腾退补偿政策

25年12月01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2月01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2月01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2月01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2月01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2月01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2月01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2月01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2月0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0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0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