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拆迁解决方案查询,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咨询
毛利娟律师

毛利娟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土地征收

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土地征收、土地权属等行政诉讼、刑事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综合一切合法手段,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成都拆迁解决方案查询,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一、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如果被安置人员在拆迁单位安置通知期限内没有入住的,会停止发放过渡费。对于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每人一次性奖励8000元。

房屋拆迁后,被拆迁人再回迁或者那道补偿款之间有一个过渡期,该过渡期内政府需要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费用,以解决被拆迁人的生活居住问题。因每个地方的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有所不同,我以成都的为例,跟大家讲讲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

一、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如果被安置人员在拆迁单位安置通知期限内没有入住的,会停止发放过渡费。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

(一)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一次性按8000元人奖励。

(二)选择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方式,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3000元人奖励;2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1000元人奖励;超过20日的不予奖励。

(三)选择现(建)房安置需过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过渡费。被安置人员在农房拆迁单位的安置通知时限内未入住的,停发过渡费。

(四)一个安置户中部分人员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员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以原证载住房户的人均面积为基数,对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

(五)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原《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人均面积不足35m2的,仍按78号令及本意见的有关标准结算。在征地单位规定时限内一次性结清房屋补差款的,征地单位可按50%优惠结算该补差款。

二、农房安置方式

农房安置实行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被安置对象可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允许被安置户部分人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选择现(建)房安置。鼓励货币化安置。 选择现(建)房安置的,严格按78号令的有关标准进行安置。安置房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相对集中选点修建。

三、农转非人员配偶的住房安置及婚嫁生育人口住房安置的确认

凡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非农业正住户口,持有《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经所在单位证明未参加房改或在他处无住房的“农转非”人员的配偶,纳入住房安置人数计算,其补偿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实行货币化安置的,以其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所载正房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 原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足35平方米的,按人均35平方米给予补偿,不足部分以相邻区位经济适用房标准价格扣减300元平方米进行结算; 原有住房面积超出人均3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3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二)实行现(建)房安置的,以其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所载正房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 原有住房面积超过人均35 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最高不超过300元平方米的建设成本价给予补偿; 原有住房面积达到人均35平方米,但所安置的房屋不足人均35平方米的,不足部分由征地单位按600元平方米予以补助; 原有住房面积不足人均35平方米而按人均35平方米安置的,超出部分按900元平方米购买; 安置住房超出人均3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由被人员按当时当地的商品房指导价格购买。

(三)征地公告后,依法婚嫁、生育人口必须具有征地范围内正住户口,方可作为安置对象。其转非安置和住房安置的截止日期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

四、乡镇企业拆迁补偿及奖励

(一)拆迁征地范围内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手续的乡、镇(含村、组)企业及私营企业的建(构)筑物,按78号令附表四“公共建筑物”的标准给予补偿。

(二)乡、镇 (含村、组)企业及私营企业, 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5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土地及房屋的,除按78号令第10条规定的搬迁补偿标准执行外,另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3%给予奖励;25日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土地及房屋的,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给予奖励。超过25日的不予奖励。

对原有住房超出了一定面积之后也做了补偿标准减低的规定,所以这样解答了一部分人以为房子越大拆迁补偿就会越多的错误想法。如大家想要知道本地的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建议咨询当地住建委,或者委托专业的律师替您查询解答。

二、成都拆迁补偿政策

一、农房安置方式

农房安置实行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被安置对象可自主选择安置方式。

允许被安置户部分人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选择现(建)房安置。

鼓励货币化安置。

选择现(建)房安置的,严格按78号令的有关标准进行安置。

安置房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相对集中选点修建。

二、农房搬迁及奖励

(一)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一次性按8000元/人奖励。

(二)选择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方式,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3000元/人奖励;

2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1000元/人奖励;

超过20日的不予奖励。

(三)选择现(建)房安置需过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过渡费。

被安置人员在农房拆迁单位的安置通知时限内未入住的,停发过渡费。

(四)一个安置户中部分人员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员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以原证载住房户的人均面积为基数,对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

(五)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原《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人均面积不足35m2的,仍按78号令及本意见的有关标准结算。

在征地单位规定时限内一次性结清房屋补差款的,征地单位可按50%优惠结算该补差款。

三、农转非人员配偶的住房安置及婚嫁生育人口住房安置的确认

凡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非农业正住户口,持有《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经所在单位证明未参加房改或在他处无住房的“农转非”人员的配偶,纳入住房安置人数计算,其补偿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实行货币化安置的,以其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所载正房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

原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足35m2的,按人均35m2给予补偿,不足部分以相邻区位经济适用房标准价格扣减300元/m2进行结算;

原有住房面积超出人均35m2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300元/m2给予补偿。

(二)实行现(建)房安置的,以其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所载正房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

原有住房面积超过人均35m2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最高不超过300元/m2的建设成本价给予补偿;

原有住房面积达到人均35m2,但所安置的房屋不足人均35m2的,不足部分由征地单位按600元/m2予以补助;

原有住房面积不足人均35m2而按人均35m2安置的,超出部分按900元/m2购买;

安置住房超出人均35m2的,超出部分由被人员按当时当地的商品房指导价格购买。

(三)征地公告后,依法婚嫁、生育人口必须具有征地范围内正住户口,方可作为安置对象。

其转非安置和住房安置的截止日期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

四、乡镇企业拆迁补偿及奖励

(一)拆迁征地范围内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手续的乡、镇(含村、组)企业及私营企业的建(构)筑物,按78号令附表四“公共建筑物”的标准给予补偿。

(二)乡、镇(含村、组)企业及私营企业,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5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土地及房屋的,除按78号令第10条规定的搬迁补偿标准执行外,另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3%给予奖励;

25日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土地及房屋的,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给予奖励。

超过25日的不予奖励。

五、执行时间凡2003年1月1日后公布征地公告的,一律按本意见执行。

三、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

依据《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的意见》

农房搬迁及奖励

(一)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一次性按8000元/人奖励。

(二)选择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方式,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3000元/人奖励;2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1000元/人奖励;超过20日的不予奖励。

(三)选择现(建)房安置需过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过渡费。

被安置人员在农房拆迁单位的安置通知时限内未入住的,停发过渡费。

(四)一个安置户中部分人员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员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以原证载住房户的人均面积为基数,对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

(五)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原《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人均面积不足35M2的,仍按78号令及本意见的有关标准结算。

在征地单位规定时限内一次性结清房屋补差款的,征地单位可按50%优惠结算该补差款。

一、成都房屋拆迁农转非人员配偶的住房安置及婚嫁生育人口住房安置的确认

凡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非农业正住户口,持有《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经所在单位证明未参加房改或在他处无住房的“农转非”人员的配偶,纳入住房安置人数计算,其补偿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实行货币化安置的,以其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所载正房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原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足35m2的,按人均35m2给予补偿,不足部分以相邻区位经济适用房标准价格扣减300元/m2进行结算;原有住房面积超出人均35m2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300元/m2给予补偿。

(二)实行现(建)房安置的,以其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所载正房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原有住房面积超过人均35m2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最高不超过300元/m2的建设成本价给予补偿;原有住房面积达到人均35m2,但所安置的房屋不足人均35m2的,不足部分由征地单位按600元/m2予以补助;原有住房面积不足人均35m2而按人均35m2安置的,超出部分按900元/m2购买;安置住房超出人均35m2的,超出部分由被人员按当时当地的商品房指导价格购买。

(三)征地公告后,依法婚嫁、生育人口必须具有征地范围内正住户口,方可作为安置对象。

其转非安置和住房安置的截止日期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

二、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1、产权调换。

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

对于拆迁人来说有影响余房率的负面作用,但是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也是与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趋势相符合的,所以《拆迁条例》赋予被拆迁人要求以产权调换的形式给予补偿的权利,并且规定:

“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

”当然,产权调换也不是绝对的,对于还建有特殊困难,又没有其他房屋可供调换的建设项目,被拆迁人产权调换的要求就不能给予支持。

另外,拆除地上附属建筑物也不实行产权调换,但要付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助费。

2、作价补偿。

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作价补偿是拆迁人乐于采用的一种形式,它不仅可以一次性解决房屋拆迁安置中的种种问题,而且还可以有效提高房地产经营效益。

不足之处是使用拆迁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初始投资过大。

3、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在拆迁补偿中,对被拆除的房屋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一部分实行作价补偿。

这是一种折衷的形式,有利于协调拆迁双方在补偿形式问题上的分歧。

四、成都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成都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如下:

1、房屋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4、拆迁补偿是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的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

一、农房安置方式

农房安置实行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被安置对象可自主选择安置方式。

允许被安置户部分人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选择现(建)房安置。

鼓励货币化安置。

选择现(建)房安置的,严格按78号令的有关标准进行安置。

安置房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相对集中选点修建。

二、农房搬迁及奖励

(一)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一次性按8000元/人奖励。

(二)选择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方式,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3000元/人奖励;

2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1000元/人奖励;

超过20日的不予奖励。

(三)选择现(建)房安置需过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过渡费。

被安置人员在农房拆迁单位的安置通知时限内未入住的,停发过渡费。

(四)一个安置户中部分人员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员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以原证载住房户的人均面积为基数,对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

(五)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原《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人均面积不足35m2的,仍按78号令及本意见的有关标准结算。

在征地单位规定时限内一次性结清房屋补差款的,征地单位可按50%优惠结算该补差款。

三、农转非人员配偶的住房安置及婚嫁生育人口住房安置的确认

凡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非农业正住户口,持有《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经所在单位证明未参加房改或在他处无住房的“农转非”人员的配偶,纳入住房安置人数计算,其补偿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实行货币化安置的,以其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所载正房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

原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足35m2的,按人均35m2给予补偿,不足部分以相邻区位经济适用房标准价格扣减300元/m2进行结算;

原有住房面积超出人均35m2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300元/m2给予补偿。

(二)实行现(建)房安置的,以其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所载正房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

原有住房面积超过人均35m2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最高不超过300元/m2的建设成本价给予补偿;

原有住房面积达到人均35m2,但所安置的房屋不足人均35m2的,不足部分由征地单位按600元/m2予以补助;

原有住房面积不足人均35m2而按人均35m2安置的,超出部分按900元/m2购买;

安置住房超出人均35m2的,超出部分由被人员按当时当地的商品房指导价格购买。

(三)征地公告后,依法婚嫁、生育人口必须具有征地范围内正住户口,方可作为安置对象。

其转非安置和住房安置的截止日期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

四、乡镇企业拆迁补偿及奖励

(一)拆迁征地范围内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手续的乡、镇(含村、组)企业及私营企业的建(构)筑物,按78号令附表四“公共建筑物”的标准给予补偿。

(二)乡、镇(含村、组)企业及私营企业,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5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土地及房屋的,除按78号令第10条规定的搬迁补偿标准执行外,另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3%给予奖励;

25日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土地及房屋的,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给予奖励。

超过25日的不予奖励。

五、执行时间凡2003年1月1日后公布征地公告的,一律按本意见执行。

六、成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答成都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

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被拆迁人有选择的权利例外情形:

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2.共有产权,共有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

3.拆迁产权有纠纷的房屋,拆迁期间纠纷未解决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

4.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5.抵押人不能清偿债务或不能重新设置抵押权的,只能作产权调换;

6.拆迁政府代管的非住宅房屋,实行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二、对非住宅房屋的认定三、被拆迁人提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处理四、拆迁当事人对分类评估价不符的处理五、确定拆迁安置房面积的依据公转私房屋使用面积换算建筑面积可采用使用面积乘以下列不同建筑结构的系数予以确认:

。

木结构:

1.12;

砖木结构:

1.18;

砖混结构:

1.34;

如果拆迁当事人申请产权监理处复丈的,以产权监理处复丈的结果为准。

六、拆迁房改住房或者补贴给个人的部分产权住房的规定七、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规定八、拆除围墙等附属物的规定拆除围墙、水井和炉灶等的补偿标准,可参照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拆除非独家所有的门道、厕所、过厅、巷道、楼梯间等附属房屋,由拆迁人按评估价给予经济补偿。

九、对安置房屋地点的规定十、对安置住房建筑面积的最低要求:

套一42平方米;

套二58平方米;

套三72平方米十一、对安置住房的楼层差价的规定:

1.底楼有小院的上浮4%,无小院的上浮2%;

2.二、四楼上浮3%;

3.三楼上浮5%;

4.五楼不浮动;

5.六楼下浮7%;

6.七楼下浮10%十二、住宅产权调换的面积计算规定:

1.拆除平房;

2.拆除楼房十三、对共有产权住房拆迁安置的规定:

对拆迁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调换的,只对房屋实际居住的共有人或承租人进行安置,对未居住的其他共有权人不予安置。

安置后的房屋产权调换后,产权仍属全体共有人所有。

十四、对私有住房产权调换的结算补差规定:

1.一次性付款的;

2.分期付款的;

3.拆迁私有自住房屋,被拆迁人房屋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

15平方米以上,25平方米(含25平方米)以下的。

(他处无住房,并持有低保证,前者安置房为套一,后者为套二或套三的,不再享受一次性付款的优惠。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成都拆迁解决方案查询网

2、成都拆迁解决方案查询电话

3、成都拆迁解决方案查询最新

4、成都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5、成都拆迁政策2021

6、成都拆迁补偿方案

7、成都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8、成都市拆迁计划

9、成都市拆迁如何赔偿

10、成都拆迁咨询电话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都拆迁解决方案查询,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成都拆迁解决方案查询,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

内容审核:毛利娟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成都拆迁解决方案查询,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张新律师:成都新的拆迁政策,成府发202417号文件户口迁金迁出拆迁补偿的政策

25年12月02日
成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成都农村拆迁算棚改吗

25年12月02日
成都征收集体土地,成温邛高速白头段拆迁补偿标准一览表,成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0

25年12月02日
武侯法院腾退,法院院长签发的腾退公告和强制执行是一回事

25年12月02日
成都市青羊区拆迁补偿办法,成都户口可以直接购房吗

25年12月02日
火车北站拆迁补偿标准成都,成都拆迁房补偿标准(附计算公式)

25年12月02日
成都拆迁房税费,金牛区川建社区拆迁政策

25年12月02日
成都温江拆迁房,房子过户给朋友再过户回来可以吗

25年12月02日
成都房屋拆迁赔偿,要拆迁了一般提前几年就知道了,成都拆房补偿标准2019

25年12月02日
成都新津区农村拆迁计划,成都新津未来5年规划

25年12月02日
房贷还款期间房子拆迁,还房贷的日期能改吗怎么有说能更改有说不能更改

25年12月02日
拆迁补偿打折,拆迁补偿享受过了

25年12月02日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条例,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5年12月02日
最新拆迁补偿方案合肥,高刘街道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

25年12月02日
房屋拆迁过渡房多长时间,房屋拆迁有哪些,拆迁过渡期房租怎么算的

25年12月02日
农村房屋拆迁报价标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表

25年12月02日
房屋拆迁可以强拆吗,拆迁房可以强制执行吗

25年12月02日
占用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国家征收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25年12月02日
拆迁补偿协议书是什么样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概念是什么

25年12月02日
宜都市拆迁补偿一般给多少,宜都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2月02日
最新新闻
安置房拆迁公摊面积,2026年从评估程序查起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2月02日
违法强拆维权,2026年先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25年12月02日
自管公房拆迁,房改未办结的房屋补偿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25年12月02日
拆迁面积认定,2026年先申请复核评估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2月02日
过渡费停发,北京这类拆迁纠纷的救济路子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25年12月02日
环保关停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举证方式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12月02日
拆迁评估价低于市场价,2026年先调报告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2月02日
环保关停拆迁补偿,2026年先查土地性质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12月02日
无证房拆迁面积核算方式,2026年维权顺序梳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25年12月02日
拆迁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2026年漏算人口的补正路子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

25年12月02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