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办理过多起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公司企业用房、厂房征收、违法建筑认定强拆补偿、安置纠纷以及大型集体维权诉讼和由征收引发的刑事辩护等案件,办案经验丰富,具有独到的法律视角和问题解决能力。
法律分析:杭州十四五规划为“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赋予新的历史机遇,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高质量发展的科技“硬核”支撑不够有力,城乡区域发展还不协调,城市国际化水平有待提升,公共卫生、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领域仍存在短板弱项。要胸怀“两个大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机遇意识、争先意识和风险意识,奋发有为办好自己的事,不断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
法律依据:《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制定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第一条 第二款 “十四五”时期是“亚运会、大都市、现代化”的重要窗口期,我市发展具有良好基础和独特优势,“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赋予新的历史机遇,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高质量发展的科技“硬核”支撑不够有力,城乡区域发展还不协调,城市国际化水平有待提升,公共卫生、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领域仍存在短板弱项。要胸怀“两个大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机遇意识、争先意识和风险意识,奋发有为办好自己的事,不断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
法律分析:
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制定,主要阐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的共同愿景。
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
从“十四五”时期起,我省将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努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二、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联动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制度创新,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全国一流水平和浙江特色的全域创新体系。
三、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全面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做优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形成更高效率和更高质量的投入产出关系,不断提升现代产业体系整体竞争力。
四、全力打好构建新发展格局组合拳,打造国内大循环战略支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枢纽
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立足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全力推进科技创新,突破产业瓶颈,以有效供给穿透循环堵点,推动形成全方位全要素、高能级高效率的双循环,基本建成畅通国内大循环的战略支点和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的制造枢纽、内外贸有效贯通的市场枢纽、培育新模式新业态的商业变革枢纽、高端要素高效协同的配置枢纽,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五、全面推进数字变革,建设新时代数字浙江
以数字科技创新为核心动力,强化云上浙江和数字强省基础支撑,加快数字化改革,完善数字生态,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成数字社会建设样板省、数字政府建设先行省,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
六、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构建现代地方财税金融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七、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坚定不移走以人为核心、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构建以大都市区为引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八、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扎实推进“千万工程”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行动,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九、念好新时代“山海经”,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海洋经济和山区经济协同发展,加快形成“一湾引领、两翼提升、四极辐射、全域美丽”的省域空间发展总体格局。
十、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持续优化发展硬环境
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坚持战略性、引领性、网络型、数字化,建设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十一、实施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加快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实施文化建设“八项工程”,推进文化强省、文化树人,提升文化软实力,引领社会新风尚,打造思想高地、文明高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地,为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贡献浙江力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法律分析:
框定了以智能交通为首的十大数字化应用场景的具体范围,作为构建数字社会、提升政府数字治理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的重要指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三条 战略导向 “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把握新发展阶段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行动指南,构建新发展格局则是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
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
必须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建设强大国内市场。
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
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
必须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导作用,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
法律分析:
地铁14号线已经纳入杭州地铁四期规划研究范围。
到目前为止,是否实施及其线位、开竣工时间等尚无法明确。
该地铁对于银湖科技城及富阳下一步的融杭发展意义重大,我们正在竭力争取其尽快落地。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法律分析:
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制定,主要阐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的共同愿景。
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
从“十四五”时期起,我省将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努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二、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联动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制度创新,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全国一流水平和浙江特色的全域创新体系。
三、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全面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做优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形成更高效率和更高质量的投入产出关系,不断提升现代产业体系整体竞争力。
四、全力打好构建新发展格局组合拳,打造国内大循环战略支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枢纽
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立足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全力推进科技创新,突破产业瓶颈,以有效供给穿透循环堵点,推动形成全方位全要素、高能级高效率的双循环,基本建成畅通国内大循环的战略支点和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的制造枢纽、内外贸有效贯通的市场枢纽、培育新模式新业态的商业变革枢纽、高端要素高效协同的配置枢纽,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五、全面推进数字变革,建设新时代数字浙江
以数字科技创新为核心动力,强化云上浙江和数字强省基础支撑,加快数字化改革,完善数字生态,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成数字社会建设样板省、数字政府建设先行省,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
六、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构建现代地方财税金融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七、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坚定不移走以人为核心、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构建以大都市区为引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八、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扎实推进“千万工程”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行动,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九、念好新时代“山海经”,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海洋经济和山区经济协同发展,加快形成“一湾引领、两翼提升、四极辐射、全域美丽”的省域空间发展总体格局。
十、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持续优化发展硬环境
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坚持战略性、引领性、网络型、数字化,建设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十一、实施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加快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实施文化建设“八项工程”,推进文化强省、文化树人,提升文化软实力,引领社会新风尚,打造思想高地、文明高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地,为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贡献浙江力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法律分析:
到2035年,“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基本建成,基本建成国际重要科技创新中心,成为具有全球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创新策源地、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承载区,全球学术新思想、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的重要诞生地和集聚地,成为创新力、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高水平现代化引领示范区。
法律依据: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发展“十四五”规划》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到二〇二五年,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策源地,基本形成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承载区功能和国家重要的战略科技力量,创新型产业集群效应初步显现,基本建成全省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城市现代化先行区、整体智治示范区。
1、杭州十四五拆迁规划方案最新
2、杭州十四五的规划要拆迁吗
3、杭州十四五拆迁规划方案公示
4、杭州十四五规划项目
5、杭州市145规划
6、杭州市145规划
7、杭州十四五规划纲要
8、杭州十四五城市规划
9、杭州十四五规划核心要点
10、杭州市十四五规划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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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杭州十四五拆迁规划方案,浙江省十四五规划
内容审核:张新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