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以租代征的最新规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以租代征是违法的行为。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1)以租代征的违法性1. 定义与性质:以租代征是指通过租赁方式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程序。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 法律后果: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以租代征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包括责令恢复土地原状、罚款等。同时,以租代征往往降低了征地补偿标准,逃避了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可能导致被征地农民生计没有保障。
2)农村集体土地租赁的法律规定1. 租赁范围:集体建设用地仅限于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3种使用范围。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2. 租赁条件:集体土地企业使用权的对外出租,法律是有限制条件的。仅限于出租与集体经济组织开办的或以入股、联营形式与他人共同举办的乡镇企业。其他的租赁行为可能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行为。
3. 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同时,租赁行为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3)以租代征的替代方案1. 合法用地:对于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的项目,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土地征收和补偿。
2.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农村集体土地以租代征是违法的行为,应当避免。对于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项目,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用地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村集体土地出让与出租在法律概念、权利转移、期限、费用支付、法律关系主体及市场层级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法律概念及性质1. 土地出让:严格意义上,集体土地不存在出让的说法,但在某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交给用地者使用,并收取土地价款。这是一种类似国有土地出让的方式,具有创设权利的性质。
2. 土地出租:土地所有者或已取得使用权的使用者(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物租赁给承租人,由承租人支付租金。这是一种基于租赁合同的债权关系,承租人仅获得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
2)权利转移程度1. 土地出让:土地使用者在出让期内享有较为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开发、利用、经营、转让、出租、抵押等权利。
2. 土地出租:承租人仅享有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转租,且租赁期满需归还土地使用权。
3)期限规定1. 土地出让:根据土地用途不同,出让期限有明确规定,如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等。
2. 土地出租:租赁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4)费用支付方式1. 土地出让:土地使用者需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金,金额依据土地条件和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
2. 土地出租: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定期支付租金,租金同样受土地条件和市场供求影响。
5)法律关系主体及市场层级1. 土地出让:法律关系主体为国家(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者,形成物权关系,属于土地一级市场。
2. 土地出租:主体更为多样化,出租人可以是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承租人可以是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双方形成债权关系,属于土地二级或三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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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村集体土地出让和出租区别,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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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