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治律师深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拆迁、企业厂房拆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争议纠纷等行政诉讼领域,兼具法律理性与人文关怀,善于从复杂事实中提炼关键法律争议点,坚持“脚踏实地、追求卓越、专业致胜、细节决胜”的办案理念。
集体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后,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方法和步骤:
一、拆迁补偿款的税务处理
若搬迁后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可以将拆迁补偿款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后的余额,冲减企业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价。
若搬迁后不再重置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则应将拆迁补偿款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及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拆迁补偿款的入账处理
拆迁补偿款中属于土地补偿和房屋补偿的部分,应视为增值税征税范围,需要开具发票,并以此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拆迁补偿款中属于停业补偿、搬家费用的部分,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因此不需开具发票。这部分费用应以拆迁协议、收款凭证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三、拆迁补偿款的账务处理步骤
收到拆迁补偿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或“递延收益”科目。
若补偿款用于补偿搬迁过程中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应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若补偿款用于补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的搬迁损失,应在固定资产清理或无形资产转销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若补偿款用于搬迁后新建资产(如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应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搬迁完毕后,应将递延收益中保留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与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比对,差额部分应转入营业外收入。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或借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请注意,以上处理方法和步骤仅供参考,具体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税法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会计师。
法律分析:
可以要求工厂给予一定补偿。
如果员工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工厂拆迁工人补偿获取的方式可以和工厂进行协商,或者可以参照劳动法来要求补偿。
法律主观:
集体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这里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征收土地的补偿是根据土地的用途补偿的,标准全国每个地方不尽相同,具体标准由省政府制定区片综合价。
同时第二,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如跟集体组织签订的租赁合同等。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
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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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企业拆迁通常包括政策搬迁和商业性拆迁两种形式。
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
这种情况下被搬迁企业通常并非出于自愿,搬迁补偿款主要是补偿企业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以及重新购置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等支出以及安置职工之用。
一、财务及会计方面
《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规定:
(1)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
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2)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①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②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③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④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3)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
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二、税务方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规定:
(1)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①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②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③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推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⑤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于符合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搬迁企业,其取得的搬迁收入,在审核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条件时,不计入企业的总收入。
(3)本通知印发之前已做税务处理的,不再调整;
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如果是商业性拆迁,即基于双方自愿的拆迁,补偿款实质上是被拆迁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及转让不动产等的收入,按税法规定应该对转让收入计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
企业只能按清理固定资产、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进行账务处理。
所发生的损失在税务方面应该按照《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的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
可以要求工厂给予一定补偿。
如果员工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工厂拆迁工人补偿获取的方式可以和工厂进行协商,或者可以参照劳动法来要求补偿。
集体企业的拆迁补偿款由集体企业的全体职工共同决定。
具体方式由职工大会决定。
依据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设立该企业的全体农民集体所有。
农民合伙或者单独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投资者所有。
当地政府或村委会、居委会均无权代行企业的权利而将征地补偿款予以占用。
集体企业拆迁款包括哪些1、房产价值赔偿;
2、设备设施赔偿;
3、停产停业赔偿;
4、搬迁奖励赔偿。
公产房的性质是什么?1、所谓公产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
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2、第一种是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少部分免租给单位使用的住房;
3、第二种是单位自管产。
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俗称企业产。
综上所述,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赔偿归属由集体企业的全体职工共同决定。
具体方式由职工大会决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设立该企业的全体农民集体所有。
农民合伙或者单独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投资者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设立该企业的全体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共同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按照出资份额属于投资者所有。
农民合伙或者单独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投资者所有。
1、单位收到的拆迁补偿款怎么做账
2、单位收到拆迁补偿款怎么做会计处理
3、单位收到的拆迁补偿会计分录
4、单位收到拆迁补偿款交税吗?
5、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
6、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怎么做账
7、公司收到的拆迁补偿款要交什么税
8、单位拆迁补偿款如何征税
9、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涉税问题
10、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如何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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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单位收到的拆迁补偿,政府拆迁企业员工有补偿吗
内容审核:赵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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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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