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办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案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思路清晰,逻辑缜密,法律分析能力强,服务态度及办案水平,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法律分析: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濉溪镇分为两个片区,濉溪镇,濉溪县经济开发区为一类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农用地41800元每亩,未利用土地是20900元每亩,其他地区为二类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农用地39900元每亩,未利用土地是19950元每亩。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一、如何管理好征地补偿款的发放?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最低标准(不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奖励):
清河、清浦区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为6万元;
经济开发区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为4.5万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关于淮安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 一、 拆迁补偿最低标准(不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奖励):
清河、清浦区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为6万元;
经济开发区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为4.5万元。
濉溪镇分为两个片区,濉溪镇,濉溪县经济开发区为一类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农用地41800元每亩,未利用土地是20900元每亩,其他地区为二类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农用地39900元每亩,未利用土地是19950元每亩。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要做到同地同价
《通知》要求,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
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对于新的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二、湖南省土地青苗补偿标准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湖南省土地青苗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本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规定。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2、征收水田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
征收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建设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
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
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
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所在区片水田标准执行。
3、征地补偿区片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法律分析:
淮安拆房补偿标准2021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拆除房屋的赔偿标准具体的如下:
房屋补偿费的标准是以被拆迁的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的程度划档的,依据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周转补偿费的标准是以临时居住的条件划档的,依据被拆迁房屋的住户的人口进行每月的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的标准是由当地的人民政府依照本地的具体情况及国家的相关法律的政策进行确定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法律分析:
濉溪县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片区,最高是每亩地41800元,最低是19950元。濉溪县是安徽淮北唯一的区县,其土地片区分为两个等级,补偿对象也分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政府征用土地前,会公布当地的征地补偿方案,其中会明确征地范围、补偿标准及异议处理方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淮北市2011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地块1:
相山区渠沟镇土楼村。东:
小任庄居民点,南:
洪碱河,西:
耕地,北:
湘西沟;
地块2:
相山区渠沟镇油坊村。东:
农贸市场,南:
道路,西:
耕地,北:
耕地。
地块3:
相山区渠沟镇桥头村。东:
已征收土地,南:
坑塘,西:
闫庄居民点,北:
闫庄居民点。
地块4:
相山区渠沟镇黄里村。东:
湘西河,南:
道路,西:
耕地,北:
道路。
地块5:
相山区渠沟镇黄里村。东:
耕地,南:
道路,西:
凤凰大道,北:
耕地。
地块6:
相山区渠沟镇黄里村。东:
耕地,南:
已征收土地,西:
湘西沟,北:
耕地地块7:
相山区渠沟镇河北村、黄里村。东:
耕地,南:
耕地,西:
湘西沟,北:
耕地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拟使用土地总面积15.1631公顷,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15.1056公顷,农用地13.333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6853公顷,未利用地0.0870公顷,国有建设用地0.0575公顷。
其中:
地块1、相山区渠沟镇土楼村小任庄组集体土地0.2856公顷,其中农用地0.1986公顷,未利用地0.0870公顷。
地块2、相山区渠沟镇油坊村朱楼组集体土地0.2588公顷,其中农用地0.0540公顷,建设用地0.2048公顷。
地块3、相山区渠沟镇桥头村闫庄组集体土地0.0127公顷,均为农用地。
地块4、相山区渠沟镇黄里村下街组集体土地3.9411公顷,农用地3.9411公顷(耕地3.9411公顷)。国有建设用地0.0575公顷。
地块5、相山区渠沟镇黄里村下街组集体土地6.454公顷,其中农用地5.1246公顷(耕地4.4577公顷、园地0.5007公顷、其他农用地0.1662公顷),建设用地1.3294公顷。
地块6、相山区渠沟镇黄里村下街组集体土地2.7375公顷,其中农用地2.6325公顷(耕地2.2401公顷、园地0.0278公顷、其他农用地0.3646公顷),建设用地0.1050公顷。
地块7、相山区渠沟镇河北村东王店组、黄里村后黄组集体土地1.4159公顷,其中农用地1.3698公顷(耕地1.0928公顷、园地0.1823公顷、其他农用地0.0947公顷),建设用地0.0461公顷。
相山区渠沟镇土楼村、油坊村、桥头村、黄里村、河北村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四、征地、拆迁初步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09】132号)文件规定,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上报审批。
序号行政区域范围征地面积
(亩)区域类别征地补偿标准(元/亩)备注
综合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1、渠沟镇土楼村4.284I395001580023700地块1
2、渠沟镇桥头村0.1905I395001580023700地块3
3、渠沟镇黄里村214.719I395001580023700地块4、5、6、7
4、渠沟镇油坊村3.882Ⅲ357001428021420地块2
5、渠沟镇河北村3.5085Ⅲ357001428021420地块7
(二)青苗补偿标准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淮北市市辖区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淮政办[2010]110号),旱地按1500元/亩,园地按1800元/亩予以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淮北市市辖区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淮政办[2010]110号)标准执行。
征地拆迁实际补偿标准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五、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实际安置办法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其中社会保障安置根据相山区人民政府相政秘[2011]129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告知书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办法和社会保障措施等情况,如有不同意见,可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
淮安市拆迁产生的房屋赔偿需要填写明细表,包括房屋基本信息、补偿金额、清除费用等项目。在淮安地区,许多政府拆迁项目需要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赔偿。拆迁方会提供一张拆迁赔偿明细表,内含赔偿金额、清理费用、装修费用等项目,被拆迁方需要认真核实、签字确认。淮安市拆迁赔偿标准根据不同的情况,包括房龄、房屋面积、使用性质等不同因素综合计算而成,若被拆迁人觉得赔偿金额不合理,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同时,在赔偿明细表上要注明房屋的基本信息,比如地址、建筑面积、状况等,这是拆迁方进行核算补偿金额的依据。此外,拆迁方还会列出清除费用(包括拆除、运输、处理等费用)、室内物品补偿、搬迁补助、装修补助等项目。若对赔偿明细表有任何疑问,可以要求拆迁方进行解释和说明。如果被拆迁人不同意赔偿标准怎么办?如果被拆迁人不同意赔偿标准,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向拆迁委员会、人民政府或者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建议被拆迁方在签署赔偿明细表之前,认真核实赔偿金额是否合理,并仔细阅读并理解明细表上列出的各项内容,尽可能争取合理的赔偿。淮安市拆迁赔偿明细表是被拆迁人与拆迁方进行权益分配的重要依据,被拆迁人需要认真核实各项赔偿金额、费用是否合理,并对赔偿明细表上列出的各项内容进行仔细阅读和理解。如果有任何疑问或者异议,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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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淮南拆迁补偿标准,淮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吴彤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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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