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事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先后任职于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公司法务部门,有一定的法律行业工作经历,熟悉检察系统、公司法律风险规避等具体实务。
法律分析:
1.建设用地位于第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亩。2、货币安置: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520.3125万元,由泰安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拨付到北集坡街道办事处凤凰庄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3、社会保障安置:
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104.0625万元,由泰安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北集坡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4、实物安置:
由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北集坡街道办事处按照当地政策,另行制定回迁安置方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
新版土地征拆办法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规范土地征收流程和程序,实施动态市场评估定值,且分别施以周边商品房价格10%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分析:
农用地位于第三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39.0275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政策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烟台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2、周转补偿费。3、奖励性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通常由当地政府按本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准备金指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所有依法应报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收的土地,都要按规定缴纳征地补偿准备金。明确了“谁收取土地出让金谁支付征地补偿准备金”这一原则,并将征地补偿准备金到账凭据列为征地报批的必备要件,进一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市征地管理秩序,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日前,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烟台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征地补偿准备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县市区在征地报批前,应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作为征地补偿准备金足额预先存入专户,以确保征地批准后3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拨付给被征地集体和农民。
该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征地补偿款实行预存制
《办法》明确,征地补偿准备金指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所有依法应报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收的土地,都要按规定缴纳征地补偿准备金。
《办法》明确了“谁收取土地出让金谁支付征地补偿准备金”这一原则,并将征地补偿准备金到账凭据列为征地报批的必备要件,进一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按照要求,征地补偿准备金单独设立账户,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按规定报批并管理、使用。
征地补偿准备金按照“由谁收取土地出让金由谁支付”的原则执行,政府确定的城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准备金由财政部门负责筹措,并缴入准备金专户;纳入土地储备计划的经营性用地,由国土资源部门从土地储备运营资金中统筹解决,并缴入准备金专户;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准备金,由用地单位按要求缴入准备金账户。
严查挪用、拖欠、截留征地补偿金
《办法》强调,征地经批准后,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将征地补偿准备金拨付至征地补偿发放专户,并根据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审定的征地补偿费用发放名单,依法将征地补偿费用足额拨付到位。
征地补偿准备金不计利息、多退少补。缴纳的征地补偿准备金不足的,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函告原缴纳单位,由原缴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筹措资金,补缴至征地补偿准备金发放专户。征地补偿准备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不同批次或项目的征地补偿准备金不得混用。
对弄虚作假或违规挪用、拖欠、截留征地补偿准备金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烟台市所有征地补偿费全部到位
“征地准备金补偿制度的建立既是为解决征地补偿不到位问题而探索设立的一种补偿制度,也是政府有计划实施征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工程。”烟台市国土局耕地保护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烟台市在维护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专项清查整改工作。
我市借力2015年度土地出让金收支和耕地保护工作专项审计及2015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对全市2009-2015年被征地补偿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对全市6年来批准征收的19.2万亩土地,逐批次、逐宗地进行梳理,严厉查处整改拖欠征地补偿费等问题,截至10月份,所有征地补偿费已全部足额拨付到位。
在此基础上,我市又对2015年年初至10月31日批复的18363亩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情况进行了专项清查,专项清查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
上网能查近16年征地补偿方案
为确保征地政策、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工作程序全部公开透明,全程接受公众监督,我市在严格执行征地工作中的“三公告一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启用征地信息查询系统。
“在今后的征地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选择补偿方案的意愿,严格落实国家补偿安置政策,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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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山东最新拆迁补偿标准,烟台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于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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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