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改造的步伐也越来越快,征地拆迁也一跃成了本世纪最有话题性的谈资。有的人因为拆迁一夜暴富,飞上枝头,有的人却因为拆迁一夜回到解放前。房屋拆迁中,评估可谓是一项重之又重的工作,那么房屋评估流程是什么?房屋拆迁评估些什么?
1、选定评估机构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委托评估机构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3、实地考察
房屋评估机构应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
4、与被征收人共同确认评估报告
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5、公布初步结果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
6、交付评估报告
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实践中,评估流程是非常的复杂,被征收人稍不注意可能都会导致评估报告内容上有疏漏,从而无法获得满意的补偿。因此,在明律师建议广大被征收人要认真的看一下上面的内容,避免让自己遭受损失。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经济发展是一个持续推翻再重建的过程。随着城市更新改造的深层次,拆迁也变成成千上万家庭期盼的资本累计新突破口,为维护保养集体利益,确保被征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利,中央明确提出拆迁六不准予实行的状况。
修订后的《条例》对宅基地的管理明确规定了4个禁止,即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遇到拆迁维权的被征收人时,总是听他们说我们这里的补偿标准太低,一点都不合理。那么老百姓遇到不公平拆迁怎么办?
法律明文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对老百姓实施征收,必须要先给予补偿,完成安置工作之后,才能要求被征收人搬迁。
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进行补偿。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工作时,必须首先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而对于宅基地在补办证书时存在超占面积情形的,则要依据1982年以前、1982至1987年和1987年以后三个时段的不同登记标准原则确定登记面积,完成登记确权颁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