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天井赔偿,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集体土地补偿费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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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天井赔偿,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集体土地补偿费归谁

一、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

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1)范围不同

国家赔偿的范围明显广于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种具体形式,国家赔偿包含行政赔偿,同时还包括刑事赔偿等其他形式。

2)赔偿义务主体不同

1. 行政赔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因违法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2. 国家赔偿的主体则更为广泛,包括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因违法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害,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法律依据及具体条款

在法律依据方面,虽然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都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但具体条款的适用会因赔偿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例如,行政赔偿可能更多地依据该法中关于行政赔偿的专门条款,而国家赔偿则可能涉及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在内的更为广泛的法律规定。

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在范围、赔偿义务主体以及法律依据的具体适用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反映了两者在法律制度设计中的不同定位和功能,共同构成了国家赔偿法律制度的完整框架。

二、申请国家赔偿的三个条件

申请国家赔偿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赔偿请求人资格

赔偿请求人必须是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侵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当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时,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如果多个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则这些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过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3)具体的赔偿请求和事实根据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并递交申请书。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有具体的事实根据和受害情况,即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侵犯,以及因此所遭受的具体损失。同时,被侵权事项必须已经得到依法确认,例如已经由侵权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确定该行为违法,或已被撤销。赔偿请求还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即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申请国家赔偿必须满足赔偿请求人资格、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以及具体的赔偿请求和事实根据这三个条件。

三、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自什么起计算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这个时效的计算起始点是从赔偿请求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但是,如果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那么该期间不计算在内。

如果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会中止。当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赔偿请求时效期间会继续计算。

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的,时效期为两年,但也要考虑到时效中止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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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申请国家赔偿的三个条件,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自什么起计算

内容审核:李凤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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