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师从杨在明律师,秉持“以息诉的理念做征拆”的执业理念,专注征地拆迁法律领域近二十年,精准掌握全国各地区补偿政策与标准,带领团队累计主办及参与案件逾两千件;具有强大的谈判技巧与综合斡旋能力,切实为被征收人争取合法权益,始终奋斗在维权一线。
查询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选择需查询公司所在省份。
2. 在搜索栏输入企业的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3. 系统将显示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点击企业名称,可以进一步查询企业的详细信息,如股东信息、变更记录、年度报告、行政处罚记录等。
2)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查询1. 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窗口。
2. 向工作人员说明查询目的,并提供企业名称或注册号等信息。
3. 工作人员将根据提供的信息,查询并打印出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
3)其他公开渠道除了上述途径,还可以通过一些公开的网站或平台查询企业的部分工商信息。例如,“信用中国”网站可以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查询企业涉及的法律诉讼情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了企业应当公示的信息内容,包括年度报告、股东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并明确了公示的途径和方式。
查询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以及其他公开渠道进行。在查询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合法使用。
查询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选择需查询公司所在省份。
2. 在搜索栏输入企业的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3. 系统将显示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点击企业名称,可以进一步查询企业的详细信息,如股东信息、变更记录、年度报告、行政处罚记录等。
2)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查询1. 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窗口。
2. 向工作人员说明查询目的,并提供企业名称或注册号等信息。
3. 工作人员将根据提供的信息,查询并打印出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
3)其他公开渠道除了上述途径,还可以通过一些公开的网站或平台查询企业的部分工商信息。例如,“信用中国”网站可以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查询企业涉及的法律诉讼情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了企业应当公示的信息内容,包括年度报告、股东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并明确了公示的途径和方式。
查询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以及其他公开渠道进行。在查询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合法使用。
人身权益是民事主体享有的重要权利,民法典对其进行了全面且具体的界定。以下是对人身权益的详细阐述:
1)人身权益的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民事主体的人身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2)人身权益的具体内容1. 生命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2. 身体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3. 健康权: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4. 姓名权与名称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一十三条分别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5. 肖像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6. 名誉权与荣誉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和第一千零三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同时,不得非法剥夺、诋毁或贬损他人的荣誉。
7. 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权。隐私包括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活动和信息;个人信息则是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等,均受法律保护。
3)人身权益的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和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及其他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若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人身权益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基本权利,涵盖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及个人信息权益等多个方面,均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人身权益是民事主体享有的重要权利,民法典对其进行了全面且具体的界定。以下是对人身权益的详细阐述:
1)人身权益的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民事主体的人身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2)人身权益的具体内容1. 生命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2. 身体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3. 健康权: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4. 姓名权与名称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一十三条分别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5. 肖像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6. 名誉权与荣誉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和第一千零三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同时,不得非法剥夺、诋毁或贬损他人的荣誉。
7. 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权。隐私包括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活动和信息;个人信息则是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等,均受法律保护。
3)人身权益的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和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及其他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若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人身权益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基本权利,涵盖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及个人信息权益等多个方面,均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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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查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在哪查,人身权益包括哪些 民法典如何界定
内容审核:梁红丽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