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功底深厚、思维方式严谨,工作作风踏实,待人坦诚豁达,长期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法律和非法律手段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尤其是在办理各种大型疑难复杂案件时更能体现其复合的专业背景及丰富的社会阅历优势。擅长对大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程序设计,具有超强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能力。
企业拆迁谈判应注意什么
企业在拆迁后会有多次和拆迁方谈判的机会,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怎么进行谈判,谈判时应该注意什么,怎么谈能提高补偿。
拆迁谈判是需要掌握很多技巧的,而且也要对拆迁方惯用的谈判手段有所了解才可能在谈判中取得胜利。
首先要了解自己应该得到多少补偿,有个心理预期。
其次要制定好谈判策略和方案,与拆迁方进行有针对性的谈判,这其中包括如何利用拆迁方项目的违法情况,前期的诉讼情况等。
最后,很多被拆迁人即便是做好了准备,但是缺乏必要的谈判技能,在与拆迁方谈判时错失良机。
所以,这里建议企业在遇到拆迁时要充分准备,必要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一、对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门面房面临拆迁,被拆迁人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一旦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之后,意味着双方都要遵守契约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可能性很小,到时候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将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
所以,既然对拆迁不满意,那么建议最好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其次,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如果对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及时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
一般应当在知道征地行为发生之日起60日提出。
最后,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在征地拆迁中,如果被被拆迁方和拆迁方出现纠纷,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在拆迁中应当得到的利益。
二、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有什么区别
首先,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所依据的法律不同。
目前司法实践中,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有相应比较成熟的法律规定,而集体土地上企业的拆迁立法上是属于空白状态,即便各个地方出台了一些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规定,但也都或多或少的对企业拆迁的补偿缺乏相应的规定。
只规定了关于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以及耕地的补偿标准和方法。
其次,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流程不同。
因为土地性质不同,以及法律依据不同,决定了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流程与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有很大区别。
最后,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补偿标准不同。
对于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企业因拆迁造成的损失,原则上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是没有根本本质区别的。
但是对于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的补偿则因为土地的性质,房屋的性质等有很大的区别。
所以,企业在遇到拆迁时,应该根据自己是在集体土地上还是国有土地上而进行区别对待,要及时的咨询专业人士,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性质制定正确的谈判及诉讼策略,获得合理的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全文《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全文
企业拆迁谈判时需要注意的内容如下:
1、要求拆迁主体出具完整的拆迁相关文件;
2、企业要对自身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详细的说明;
3、企业谈判时要出具自身被拆迁建筑完整合法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法律分析:
谈判对象要有选择性:
在涉及到提出拆迁补偿要求的问题上,一般在进行第一轮报价前可以与一般的工作人员先行了解,通过实际没有谈判权限的工作人员反应自己较高或者认为无法达到的报价,通过对其向上反馈结果的试探、从其字里行间获取有用信息,了解对方的可承受价格与底线。
其次,从谈判技巧上讲,我们也不主张在谈判的一开始就与高层人员交谈,这样能保证我们较大的回旋余地,等到我们在项目调查和其他渠道中抓住对方的把柄和短处,足以撼动谈判的地位时候找到高层人员,一锤定音。
最后,多方的获取信息也极为重要,一般高层的信号都会逐级通过工作人员释放出来,及时的把握信息、判断形势,有利于我们最终获得最理想的谈判结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企业在拆迁后会有多次和拆迁方谈判的机会,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怎么进行谈判,谈判时应该注意什么,怎么谈能提高补偿。
拆迁谈判是需要掌握很多技巧的,而且也要对拆迁方惯用的谈判手段有所了解才可能在谈判中取得胜利。
首先要了解自己应该得到多少补偿,有个心理预期。
其次要制定好谈判策略和方案,与拆迁方进行有针对性的谈判,这其中包括如何利用拆迁方项目的违法情况,前期的诉讼情况等。
最后,很多被拆迁人即便是做好了准备,但是缺乏必要的谈判技能,在与拆迁方谈判时错失良机。
所以,这里建议企业在遇到拆迁时要充分准备,必要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一、对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门面房面临拆迁,被拆迁人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一旦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之后,意味着双方都要遵守契约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可能性很小,到时候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将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
所以,既然对拆迁不满意,那么建议最好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其次,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如果对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及时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
一般应当在知道征地行为发生之日起60日提出。
最后,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在征地拆迁中,如果被被拆迁方和拆迁方出现纠纷,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在拆迁中应当得到的利益。
二、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有什么区别
首先,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所依据的法律不同。
目前司法实践中,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有相应比较成熟的法律规定,而集体土地上企业的拆迁立法上是属于空白状态,即便各个地方出台了一些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规定,但也都或多或少的对企业拆迁的补偿缺乏相应的规定。
只规定了关于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以及耕地的补偿标准和方法。
其次,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流程不同。
因为土地性质不同,以及法律依据不同,决定了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流程与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有很大区别。
最后,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补偿标准不同。
对于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企业因拆迁造成的损失,原则上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是没有根本本质区别的。
但是对于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的补偿则因为土地的性质,房屋的性质等有很大的区别。
所以,企业在遇到拆迁时,应该根据自己是在集体土地上还是国有土地上而进行区别对待,要及时的咨询专业人士,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性质制定正确的谈判及诉讼策略,获得合理的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全文《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全文
1、谈判前,掌握拆迁信息。
在谈判前,要对拆迁政策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这样才不会一谈三不知。
2、知己知彼,做好心理预期。
对拆迁的进行要有了解、掌握。
具体包括拆迁的期限、施工工期、拆迁进度、谈判进程、同等条件下的拆迁补偿标准,这些拆迁事项都要有所了解。
3、找准负责人,提高谈判效率。
在谈判中,我们要注意识别沟通的对象,找准沟通的负责人。
4、先确定补偿原则,再谈细节。
谈判首先要对关键性原则性问题达成共识,才能进一步的就细节问题进行协商。
5、步步为营,找准时机保价。
在谈判中不要过早暴露自己的低价,稳扎稳打,步步推进,不要急于求中,对原则性问题达成共识之后,在谈判的合适时机再选择报价。
6、营造良好的沟通,以理服人。
不要意气用事,用感性支配理性。
要用平和的技巧与对方沟通,以“和”取胜,以理服人。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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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才惠社区拆迁安置房,企业拆迁谈判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内容审核:刘晓刚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