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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拆迁已婚未育增加的安置面积的处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来进行。以下是详细分析:
1. 拆迁安置面积的性质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包括房屋等不动产,如果拆迁安置面积是在婚后通过拆迁获得,并且是基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则该安置面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并且在婚后未对房屋进行扩建或添附以获得额外的拆迁补偿,则该安置面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归该方个人所有。
2.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
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安置面积,在离婚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分割,即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意味着,拆迁安置面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同时考虑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
3. 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拆迁安置面积中包含有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补偿或增值部分,那么在分割时,应考虑到这部分的特殊性质,进行适当调整。例如,如果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添附,增值部分的拆迁补偿款,双方应各占50%。
对于未能取得产权的公房,拆迁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参照公房离婚分配的原则及标准进行,即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但也要考虑特殊情况,如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的一方,或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一方,或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一方,可以酌情多分。
离婚时拆迁已婚未育增加的安置面积的处理,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首先界定该安置面积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后依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同时考虑特殊情况下的适当调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本案为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决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鸿博家园二期X区XX号楼X单元XXX号房屋由原告排他性居住使用。2014年6月,双方居住的房屋拆迁并签订《小红门乡绿化隔离地区建设腾退安置协议书》,约定原、被告三人均为实际腾退安置人口,每人安置面积为45平方米,安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鸿博家园二期X区XX号楼X单元XXX号及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鸿博家园二期X区XX号楼X单元XXX号两居室二套。案件受理费18422元,由原告周某某1负担15423元(已交纳),由被告嵇某某、周某某2负担2999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被告嵇某某、周某某2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周某某1经济补偿100000元。
曾某某、兰某某1等与兰某某2等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曾某某、兰某某1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判决三被告向其支付360000元。根据当时的房屋拆迁安置政策,全家共五人,包括三被告以及两原告,另外加上原告与兰某某2符合生育政策预留的一人,获得了六人的建房安置用地,每人获得建房用地长12.5米,宽2米,六人共计土地150平方米。本案案件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3350元,财产保全费2320元,合计5670元,由原告曾某某负担,驳回原告曾某某、兰某某1的诉讼请求。
方某某、任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决确认原告享有被告户内的公寓安置房建筑面积的50%份额(即161.25㎡);
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2016年12月28日,被告与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苏孟乡政府)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安置补偿协议》),该协议第二条确认了任某某(当时与原告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享有公寓安置房建筑面积322.5㎡。本案案件受理费2150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方某某负担,驳回原告方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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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拆迁时未出生孩子安置吗,离婚时拆迁安置房怎么处理
内容审核:许玉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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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