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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产共同共有并不意味着就平分,其分割方式需根据共有人之间的约定、出资情况、对房产的贡献、实际需求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共同共有的基本概念与法律规定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 按份共有的默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这一条款虽直接针对按份共有,但在共同共有中,若共有人间无特别约定,且无法确定各自对房产的贡献或出资,法院在分割时可能会参考此原则,即视为等额享有,但这并不等同于“平分”的绝对原则,因为还需考虑其他因素。
2. 分割方式的协商与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这意味着,共同共有人有权通过协商来决定房产的分割方式,若协商不成,则需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如是否可分割、分割是否会减损价值)来决定分割方式。
二、拆迁房产共同共有的分割因素
在拆迁房产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分割房产并非简单的平分,而是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共有人之间的约定:
共同共有人之间可以通过协议明确各自对房产享有的份额。例如,双方约定一方占60%,另一方占40%,则在分割时会按照此约定执行。
2. 出资情况与对房产的贡献:
若能确定各共有人的出资额,通常会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一方出资80万,另一方出资20万,则可能按8:2的比例分割。
除了直接出资外,对房产的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贡献也会在分割时被考虑。长期负责修缮、维护并支付相关费用的一方可能会适当多分得份额。
3. 共有人的实际需求:
法院在判决分割时可能会考虑共有人的特殊住房需求。例如,一方无其他住所而另一方有多处房产时,可能会倾向于保障无房一方的基本居住需求。
4. 保护特定群体权益:
在处理共同共有房产分割问题时,还会特别关注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分割过程中得到适当的保护和照顾。
三、拆迁补偿的特殊性
拆迁房产的分割还需考虑拆迁补偿的特殊性:
1. 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可能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或两者结合。不同的补偿方式会影响房产的分割方式。
例如,若拆迁补偿为货币补偿,则共有人可以根据各自的份额或约定来分配补偿款;若为产权置换,则需根据置换后的房产情况来决定分割方式。
2. 拆迁政策的影响:
拆迁政策的具体内容对房产归属和分割有重要影响。例如,某些拆迁政策可能规定按人口或面积进行补偿,这会影响共有人对补偿款的分配。
因此,在处理拆迁房产共同共有的分割问题时,需仔细审查相关拆迁政策文件。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本案为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原告李某某、张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依法对原、被告按份共有的北京市顺义区某房产进行分割,由原告获得共有物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等方式获得价款的80%;
2.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021)京0113民初6769号判决已经生效,确定了双方享有的份额,双方对于各自享有的份额,行使共有人权力,履行共有人义务,完全没必要进行再次分割,且原告至今未履行该判决支付的购房款及装修款466000元,被告已经申请强制执行,原告明知判决生效,却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再次提起本案诉讼,表明原告只想获利,从不付出的本质,在拆迁前,房产都是李某某和刘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告作为成年女儿、女婿,既未有任何增建,也不负担任何生活开销,完全啃老,拆迁后也未承担过房租,还分走18万元左右的租房补贴和残疾补贴,租房生活绰绰有余,原告历年来的诉讼完全不是为了居住,购房装修完全不管,被告为了涉诉房屋举债也全然不顾,只等装修后才来起诉分家析产,变现获利的意图清晰,根据民法典307条,因共有不动产产生的债务,对外共有人承担连带义务,对内共有人按照份额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的债务,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具体到本案,被告还未清偿完因购房装修债务,偿还部分远超过20%,只能靠租金收益还债,在原告拒不履行判决,也不承担债务的情况下,共有物的实体分割,对被告显失公平。案件受理费35元,由原告李某某、张某某负担(已交纳),驳回原告李某某、张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肖某某、吴某某等共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共有纠纷案件,肖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依法分割因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香某某小区39号房屋拆迁所获得的安置利益即双方共有财产,其中肖某某可按30%比例获得份额,共有财产包括:
1.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吉祥如苑小区1幢504室(建筑面积约85㎡)、2幢906室(建筑面积约85㎡)、7幢1304室(建筑面积约110㎡),价值约71万元。2.货币补偿款56142元。家庭总计获得补偿包括:
1.安置于朱家尖街道香某某小区的宅基地一处,新建房屋用地面积100㎡,建筑面积约160㎡。吴某某、吴某某其、余珍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折价支付肖某某共有物分割款20万元,案件受理费11461元,减半收取5730.50元,由肖某某负担4234.50元,吴某某、吴某某其、余珍某某共同负担1496元。
孙某某2等与李某某1分家析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孙某某1、孙某某2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依法改判某新城某号楼某单元某3号房屋归李某某1所有,其他房屋由剩余当事人共同所有。主要拆迁房下来后,李某某1先后提出分两居室或者0居室,但因李某某1拆迁面积不足两居室面积,且其与孙某某1共同生活在一套两居室内,不能一个人占有两套安置房,所以最终李某某1提出支付其50万元可以不要房屋,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由孙某某1支付给李某某140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8623元,由孙某某1、孙某某2负担(已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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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拆迁的房产离婚会平分吗,拆迁的房子离婚会平分吗
内容审核:许玉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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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