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行政诉讼领域,专注于征地拆迁方面,代理相关案件达100余件,涵盖了行政案件类型的大部分,主要有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等,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平房分摊面积在拆迁时是有补偿的。这一结论基于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补偿原则,旨在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征收房屋时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全面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各项损失,公摊面积作为房屋的一部分,其价值在补偿中应得到体现。
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七条及第十九条: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明确了补偿的范围和标准,公摊面积作为房屋建筑面积的组成部分,其价值在补偿中应得到充分考虑。
2)补偿原则与实际操作1. 全面补偿原则:拆迁补偿应是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全面价值补偿,包括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这一原则确保了被征收人在拆迁过程中不会因公摊面积的存在而遭受损失。
2. 评估机构的作用: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会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评估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公摊面积对房屋价值的影响,确保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 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
产权调换:在进行产权调换时,通常会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包含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来确定安置房屋的面积。如果安置房的公摊面积与原房屋存在差异,拆迁方应进行相应的补偿或结算。
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全面评估后确定的,评估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公摊面积对房屋价值的影响。被拆迁人会获得包含公摊面积价值在内的合理货币补偿。
3)地方政策与特殊情况1. 地方政策差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补偿规定,可能涉及公摊面积补偿的具体标准和方式。例如,有些地方规定安置房屋公摊面积超过原房屋的部分由政府承担,或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补助。这些政策确保了被征收人在拆迁后能够购买到与原房屋使用面积相当的房屋。
2.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公摊面积存在争议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便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应对措施。在某些情况下,地方政策可能提供特殊的补偿方式或优惠政策。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本案为一起共有纠纷案件,原告苏某某、韩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原告享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NO.0012517号)中55.2平方米安置房屋的份额并对还原房屋进行分割(暂定价值20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2017年1月19日,被告与颍州区鼓楼街道办事处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颍州区人民政府将原、被告所有的位于颍州区龙潭社区的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征收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安置人口共计10人,其中2人口为低保户,安置面积为55.2平方米,其余8人口按照每人27.6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安置。原告苏某某、韩某某对被告韩某某某、樊登兰、韩某某、韩某某某签订的《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NO.0012517)中的安置面积享有55.2平方米份额,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50元,保全费1520元,合计3670元,由原告苏某某、韩某某负担1835元,被告韩某某某、樊登兰、韩某某、韩某某某负担1835元。
张某某、李某某等共有物分割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原告张某某意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房屋拆迁补偿费用302486元;
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原告认为被拆迁房屋人均面积不足45平方米,补足人均45平方米的规定,多出的39平方米是对原告一种补偿,放弃保障房源货币补贴和按期倒房腾地奖中一人份额理应归原告所有。限被告李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张某某意支付征收补偿款186084元,如果被告李某某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陈某某、陈某某与陈庚荣、狄小英分家析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原告陈某某、陈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决确认两原告享有滨湖农民新村安置房面积中的20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权益;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原告认为,在共有财产中,按份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被拆迁对象陈某某作为家庭成员可享受安置面积为120平方米(已达婚龄计增一人),原告陈某某作为家庭成员可享受安置面积为80平方米。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由两原告负担345元,由两被告负担6555元,原告陈某某享有原××村××号拆迁安置面积中125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权益,原告陈某某享有原××村××号拆迁安置面积中65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权益。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平房分摊面积在拆迁时有补偿吗,拆迁时房屋的公摊面积有补偿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拆迁公摊面积有补偿吗的法律依据,土地分摊面积拆迁有补偿吗
内容审核:金明宇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