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7年以上的征地拆迁业务从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征收办并不属于企业性质,而是政府机关的一部分。具体分析如下:
1. 征收办的性质:
征收办是负责房屋征收和补偿的部门,其性质属于政府机关,而非企业。
征收办是由当地的市区县人民政府,或者通过管委会成立的,专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的部门。
2. 征收办的主要职责:
负责房屋征收工作,包括宣传和动员、与基层人民紧密联系、解决拆迁纠纷等。
监督补偿费用的发放,确保被征地农民和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对后期遗留的拆迁问题进行处理,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依法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对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动态考核管理。
3.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并应依法给予征收补偿。
征收办作为政府机关的一部分,负责具体实施这一法律条款,确保征收和补偿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征收办是政府机关的一部分,负责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其性质不属于企业。征收办在征收和补偿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被征地农民和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本案为一起共有纠纷案件,原告宋某某、张某某龙、张某某、张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令上海市黄浦区XX路XX号房屋的征收补偿利益归原告方所有,四原告之间不要求分割(7,194,328.9元)。原告提供证据:
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户籍资料摘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结算单、户籍事项证明、人民调解协议书(XX弄XX号房屋原系张某某2的私房,因家庭矛盾,在人民调解主持下,该房屋由张某某2的儿子张某某1和张某某各得一半所有权)、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其某某房屋于1999年被动拆迁,张某某1和张某某家庭均得到安置、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动产登记薄证明内容:
被告张某某家庭于2000年购买XX居XX路房屋、法庭审理笔录:
被告张某某方承认户籍迁入系争房屋后未居住过、房屋租金收据证明内容、房屋租赁合同、上海XX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借贷购房款的协议书》、上山下乡名册。原告宋某某获得上海市黄浦区XX路XX号房屋征收补偿款7,194,328.90元,案件受理费62,160元,由原告宋某某负担。
江苏诚天机械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罗塘街道办事处所有权确认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原告诚天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确认2021年4月21日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东公司)、泰州市苏某某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苏某某征收中心)与被告姜堰区罗塘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涉及位于泰州市姜堰区XX街道东安路某村某组房屋征收补偿款中的15347091元归原告所有;
2.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为化解相关债权债务,盘活集体资产,原姜堰市姜堰镇人民政府于2007年8月23日与原姜堰市思源生化机械制造厂(以下简称思源制造厂)的法定代表人汤某某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将上述房屋所占有的土地进行置换。被告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罗塘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江苏诚天机械有限公司坐落于姜堰区某街道某社区某组(房屋产权证人:
原姜堰市华某某摩托车配姜堰字第××号第XXXX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款14532451元,案件受理费113883元,由原告江苏诚天机械有限公司负担6045元,被告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罗塘街道办事处负担107838元(原告同意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07838元,由被告向其支付,本院不再退还,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
赵某某某等与赵某某某等共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共有纠纷案件,原告赵某某、刘某某、刘某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令依法分割上海市黄浦区XX路XX弄XX号房屋征收利益,由原告赵某某、原告刘某某某各享有1/2份额(现金价值3,435,268.59元及动迁安置房松江区XX路XX弄XX号XX室)。原告提供证据: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黄浦福州路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结算单、XX路XX弄XX号户籍摘抄、上海市住房调配通知单、公有住房买卖合同、购买公有住房委托书、本户人员情况表等附件、上海市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及附件、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附件、2005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2901号民事判决书、国网上海市XX公司发票联、东方XX有限公司客户账单、上海市住房调配通知单、职工租住公房证明、职工租住公房证明、赵某某、刘某某、刘某某个人不动产登记查询记录、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上海市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及附件、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告赵某某获得上海市黄浦区XX路XX弄XX号房屋征收补偿款3,435,268.59元及上海市松江区XX路XX弄XX号XX室房屋,案件受理费47,284.05元,由原告赵某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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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核定征收适用于哪些企业,行政征收属于什么行政行为
内容审核:王杰娉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